更新時間:2025-05-21 10:06:59作者:佚名
第六章初試
第三十三條規定,初試的安排在2023年12月23日和24日進行,具體時間為每天上午8點30分至11點30分,下午14點至17點。對于那些考試時長超過3小時或者需要使用畫板等特殊設備的科目,考試將安排在12月25日進行,當天考試從8點30分開始,具體結束時間由各招生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但不得晚于14點30分。
考試時間需參照北京時間進行設定。對于未在規定日期舉辦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將不予認可。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通常包括四個部分,分別是思想政治理論、外語、專業基礎課一和專業基礎課二,每部分的滿分均為100分、100分、150分以及150分。
第三十五條明確規定,教育學、歷史學、醫學等領域的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包括三個考試科目,分別是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以及專業基礎綜合,每個科目的滿分分別是100分、100分和300分。
體育學、應用心理學、博物館學、藥學、中藥學、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公共衛生學、護理學、醫學技術學、針灸學等專業的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包括三個部分的考試科目:思想政治理論課、外語課程以及專業基礎綜合課,每部分的滿分分別是100分、100分和300分。
會計學、圖書情報學、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審計等專業的碩士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共設有兩個考試科目,分別是管理綜合能力和外語,它們的滿分分別為200分和100分。
第三十六條規定,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2024年考研滿分多少啊,涵蓋科目包括:思想政治理論、英語(一)、英語(二)、俄語、日語、數學(一)、數學(二)、數學(三)、教育學專業基礎、心理學專業基礎、歷史學專業基礎、臨床醫學綜合能力(中醫)、臨床醫學綜合能力(西醫)、數學(農)、化學(農)、植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與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管理類綜合能力、法律碩士專業基礎(非法學)、法律碩士綜合(非法學)、法律碩士專業基礎(法學)、法律碩士綜合(法學)、經濟類綜合能力以及教育綜合等。在招生過程中,各招生單位將根據自身具體情況,自主決定采用教育學、心理學、歷史學、數學(農業類)、化學(農業類)、植物生理學及生物化學、動物生理學及生物化學、計算機學科專業基礎、經濟類綜合能力以及教育綜合等科目。
醫學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的初試專業課程,由各招生院校依據一級學科自行出題。在口腔醫學專業學位的考試中,考生可以選擇參加統一命題的臨床醫學綜合能力測試,或者由各招生院校自行出題進行考試。
第三十七條規定,招生機構需依照教育部制定的相關規定來設定考試科目,并采用相應的試題進行考試。
第三十八條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12月23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綜合能力
12月23日下午外國語
12月24日上午業務課一
12月24日下午業務課二
12月25日,上午時段,進行的是業務課二的教學活動,需要注意的是,該課程考試時長超過3小時,或對畫板等特殊工具有所需求。
各科目考試通常持續3小時;對于如建筑設計等在12月25日舉行的特定科目,其考試時長最長可達6小時。具體的考試時間、科目安排以及相關要求等信息,將由各報考點和招生單位進行公布。
第三十九條規定,初試的組織與考務執行工作,須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和各層級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相關文件的具體要求來進行。
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單獨考試的實施需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并在其指定的報考點組織開展。
第四十一條,若考生因試卷未能送達、郵遞過程中出現失誤或故障等非自身責任導致無法進行正常考試,該考生有權參加補考。
招生單位需詳細列出同意補考的考生名單、報考機構、補考的具體科目以及補考的緣由,然后提交給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進行審核和批準。獲批準后,招生單位可自行組織或與相關報考點協商,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補考的安排。
各科目補考的出題工作均由招生單位負責。這些補考試題的題型設置和難度水平,需要與原考試題目保持一致。
補考通常在考試完成后的一個月內組織,而具體的補考日期則由負責招生的相關部門來決定。
第七章評卷
第四十二條按照規定,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評閱工作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負責統籌,并在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的指導下進行。評卷的具體規則、操作流程、標準以及紀律等,則需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教育部的具體要求來制定。
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評卷工作,由省(區、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進行統一領導,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統一組織,而評卷工作的具體實施則由承辦單位來完成。各招生單位需承擔起在當地負責全國統一命題科目評卷的責任與義務。
第四十四條要求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強化評卷場所的建設。各評卷場所需設立一個領導小組,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及承辦單位負責人共同構成,以強化對評卷活動的指導和監管;同時,應建立完善的評卷工作規章制度體系,尤其是關于評卷責任、責任追究以及質量監督保證等方面的制度;此外,還需逐步優化評卷教師的選聘流程,確保評卷工作的需求得到滿足。
第四十五條,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設立了一個專家組,該組由各招生單位的學科權威專家構成。專家組負責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評卷工作。他們依據教育部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評分標準,負責制定本地區評卷工作的具體細則,進行試卷的預評,對評卷教師進行培訓,對評卷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并組織實施,以及在試卷評閱過程中解決爭議問題。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依據專家組推薦,選定相關教師負責各學科試卷批改。招生單位需按照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的規定,派遣必要的評卷教師。如無合理理由,不得拒絕這一安排。評卷任務將由教師所在學校以恰當的方式納入其工作量統計。
第四十七條,招生單位負責自命題科目的閱卷事宜,其組織和管理依照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閱卷體系、規則及相應要求進行。同時,鼓勵招生單位主動探索網絡閱卷等新方法,強化閱卷流程的規范化管理。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當給予充分引導和強有力的扶持。各招生單位需開展試卷自評工作,確保自查無誤后,再將自設課程的考試成績提交至省一級的教育招生考試部門。
省級教育招生考試部門需進行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試卷自查,同時要對屬地招生機構的自命題科目評卷進行監督和管理。自查工作結束后,需將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成績與自命題科目的成績合并,按照規定期限提交給教育部,并將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成績反饋給招生單位。
招生單位需在規定時限內向考生公開考試成績。若考生對評判結果存有疑問,可依照既定流程提出成績復核申請。復核的具體操作需依照教育部頒布的相應考試管理文件進行。
第四十九條,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答案由各省的教育招生考試機構負責保管,而自命題科目的考試答案則由招生單位負責保存。對于經過電子掃描的紙質答卷,需保留一年時間,其電子掃描后的版本則需保存三年;而對于未進行電子掃描的紙質答卷2024年考研滿分多少啊,則應保留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