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19 21:13:58作者:佚名
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選拔高級專業人才的關鍵渠道便是國家舉辦的考試。復試作為這一考試的關鍵環節,不僅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核心部分,更是錄取碩士研究生不可或缺的程序。學校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教學函〔2023〕2號)等相關文件,嚴格執行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對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具體安排與要求,秉持“按需招生、全面評估、擇優選拔、寧缺勿濫”的原則,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編制了本方案。
一、復試工作辦法
(一)復試方式和復試安排
我校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形式由各學院自主決定,針對一志愿考生的復試工作已于三月下旬正式開始,預計將在四月初完成。而對于調劑考生的復試,時間預計將在四月初至中旬之間,具體的復試計劃請參考各培養單位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請各位考生務必按照規定進行復試前的準備工作,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可詳細查閱《北京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指南》。
在復試階段,考生需密切留意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站、北科研招公眾號以及各培養單位的官方網站上發布的通告,確保手機、郵箱等聯系方式保持暢通,同時也要留意各培養單位發送的短信提醒。
(二)復試比例和復試線
各培養機構根據上線生源質量、招生方案、學科專業特色等因素,制定了各專業的復試分數線以及相應的學術標準。對于同一專業的全日制和在職人員,復試分數線應當保持一致。通常,復試的比例設定在各個專業實際招生名額(不包括已錄取的推薦免試生)的120%至150%之間。
2024年,我校各培養單位在材料學科領域(包括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復試分數線將由“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部”統一制定。同時,各培養單位在材料學科(涵蓋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的各個方向上設定的復試分數線,均不得低于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在相同專業及對應方向上所設定的復試分數線。
碳中和研究院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的02方向復試分數線不得低于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的03方向復試分數線;同時,碳中和研究院085601材料工程專業的02方向復試分數線也應不低于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085601材料工程專業的03方向復試分數線。
前沿交叉科學技術研究院0805J5納米科學與工程專業的01方向復試分數線設定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01方向的復試分數線相同,而0805J5納米科學與工程專業的02方向復試分數線亦與材料科學與工程學院080500材料科學與工程專業02方向的復試分數線持平。
2024年,我校機械工程學院的車輛工程專業085502的復試分數線與機械工程專業085501的分數線相同。
2024年,我校順德創新學院的各個招生專業將依據相關學院的相應專業設定一致的復試分數線,具體對應關系詳見下表。
5.?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以下簡稱“少干計劃”)
報考礦業工程、安全工程、環境工程、動力工程、材料工程、機械工程等專業的“少干計劃”考生,其初試總分需達到251分以上。
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的“少干計劃”考生,其初試總分需達到或超過289分。
報考法學專業學位的“少干計劃”考生,其初試成績需達到316分以上。
報考社會工作專業學位的“少干計劃”考生,其初試成績需達到251分或以上。
報考公共管理專業學位的“少干計劃”選拔對象,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151分及以上的總分要求。
報考030500馬克思主義理論專業的“少干計劃”選拔對象,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343分及以上的標準。
針對“少干計劃”,各專業的招生名額將依照考生的初次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作出相應的變動,調整后的招生名額信息將在各培養單位的復試及錄取方案中予以公布。
6.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以下簡稱“士兵計劃”)
報考者的初試總分需在所申請培養單位及專業的復試分數線(不包括“少干計劃”及單獨考試)的基礎上減少20分,同時,其初試各科成績亦須達到所報考學科或專業國家規定的單科復試分數線。
“士兵計劃”所涉及的各專業招生名額將依據考生的初次考試成績以及錄取情況作出相應的調整,經過調整后的招生名額信息將在各培養單位的復試錄取方案中予以公布。
7.單獨考試計劃
報考礦業工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單獨考試中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305分或以上。
報考冶金工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單獨考試中的初試成績需達到或超過215分。
報考材料工程專業學位01方向的考生,其初試總分需達到265分以上;報考材料工程專業學位02方向和03方向的考生,初試總分均需達到245分或以上。
報考社會工作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其初試總成績需達到320分及以上。
報考控制工程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單獨考試中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或超過350分。
報考機械工程專業學位的單獨考試考生,其初試總分需達到315分以上。
報考博物館或文物專業學位的考生,在單獨考試中的初試成績必須達到330分及以上的總分要求。
各專業的單獨招生計劃會依據考生的初次考試成績和錄取情況作出相應的變動,經過調整后的招生方案將在各培養單位的復試及錄取計劃中予以公布。
8.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
報考單位的復試分數線要求初試總分降低10分,這一標準適用于除“少干計劃”和單獨考試外的所有報考專業。同時,考生在初試中各科成績也必須達到或超過對應學科(專業)的國家單科復試分數線。符合少數民族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需在其報考的培養單位公示專業復試分數線,并確保自己的初試成績能夠滿足降分后的復試分數線要求。此類考生應立即向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文件。經研招辦審核無誤后,方可參加復試。
在軍隊中榮獲二等功或更高榮譽的退伍軍人考生(我們簡稱為“二等功免試考生”)
二等功免試生若滿足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報名要求,便有權申請免除初試,直接攻讀碩士研究生學位。在通過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和招生單位的審核后,方可進入復試環節。
10.特殊加分政策
對于享有特別加分待遇的考生,其初試加分將依照《教育部關于印發的通知》中的具體規定進行。需要注意的是,初試加分項目不可疊加,若考生同時滿足兩項或以上加分條件,則將按照最高加分項進行計算。此類考生需在3月23日下午5點之前,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提交加分申請及相應的證明材料(電子版),并在復試報到時出示證明材料原件以供核驗。
請查閱各培養單位發布的《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關于具體復試要求的詳細內容。
(三)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的評估內容涵蓋思想政治與道德品質的評估、專業能力的評估、全面素質的評估以及外語能力的評估,其中,初試的總分為500分的情況下,復試的滿分設定為250分;而若初試的滿分是300分,那么復試的滿分則調整為150分。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評估重點在于考察考生當前的實際表現,其內容需涵蓋考生的政治立場、思想動態、道德修養、科學態度、守法意識、誠信品質等多個維度。
復試階段,培養單位有權運用“函調”及面試等手段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養及道德品質進行評估。考生需在規定期限內,通過既定途徑向所報考的培養單位提交《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鑒定表》。
名單一旦確定,我校各培養單位黨委將依據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鑒定表》記載,結合考生所在單位提供的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以及考生的現實表現,共同評估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是否達標。
2.專業水平考核
本考核著重評估考生對所學科目理論知識和實際運用技巧的把握,以及運用這些理論進行問題發現、分析和解決的能力。同時,也考察他們對所學科目發展現狀的認知和在該領域進一步發展的潛力,以及他們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等關鍵專業素質。專業水平的評估可以通過筆試、隨機選題回答、面試、實驗操作等多種方式進行,具體采用哪種或哪幾種形式,將由培養單位根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性自行決定。
初試的滿分是500分,而專業水平的考核則滿分達到100分;若初試的滿分是300分,那么專業水平考核的滿分則是60分。這些專業水平考核的成績將被納入復試的總成績之中。
3.綜合素質考核
本測試主要評估學生在大學期間的學習狀況與成績,涵蓋其在所學專業領域的成長潛力、創新意識、科研實力,畢業論文質量,科研經歷,以及除本專業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及實際工作表現。此外,還包括其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守法遵紀)、團隊合作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狀況;以及人文素養、行為舉止、溝通能力和禮儀等方面。
考試方式通常為個人陳述以及專家提問,但這并非唯一方式。考生需匯報其在本科期間的課程學習、畢業論文、科研經歷,以及本專業領域之外的學習、科研活動、社會實踐(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內容,其中課程學習和科研成果是匯報的核心。復試評審團依據考生所做報告進行發問,考生需口述回應,評審團則會結合考生過往及當場的表現來評定分數。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會計、工程管理專業的考生,在綜合素質考核中,需對思想政治理論方面的知識進行評估。
初試滿分為500分的情況下,綜合素質考核的滿分設定為100分;而初試滿分為300分時,綜合素質考核的滿分則是60分。這些綜合素質考核的得分將被納入復試的總成績計算之中。
4.外語水平考核
外語能力測試通常著重評估學生在使用外語進行聽力和口語方面的精確度和流利度。不同培養單位會依據各自學科專業的特性,在方案中明確具體的測試內容和標準。對于初試滿分為500分的情況,外語能力測試的滿分設定為50分;而對于初試滿分為300分的情況,外語能力測試的滿分則定為30分。專業能力測試的成績將被納入復試的總成績之中。
對于初次考試選擇小語種作為外語的應試者,其培養機構將根據考生在初試中所選的外語小語種,為其安排相應的外語聽說能力測試。
5.同等學力加試
報考非工商管理、工程管理、物流與工程管理這三個專業的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必須額外參加至少兩門與所報專業緊密相關的本科核心課程考試。這些考試以筆試形式進行,且加試的分數不會納入復試的總成績計算。
(四)復試程序
1.復試通知
培養機構需預先公布復試的具體計劃,并向考生發放復試的通告。考生需留意學校和所報考的培養機構在官方網站上發布的公告信息,或通過短信接收到的通知。若因未及時查閱公告或短信而未能參與復試,相關責任應由考生自行承擔。
2.復試信息確認
考生須在培養單位指定的時間范圍內,登錄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平臺完成復試信息的確認流程,并通過網絡提交相關復試審核資料,同時支付復試費用。對于設有筆試環節的復試專業,考生還需挑選具體的筆試科目。若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復試確認,將自動喪失復試資格。
3.復試考生資格審查
在復試前夕,培養單位將嚴格執行“兩識別”程序,即人臉識別和人證識別,同時進行“四比對”操作,包括報考庫、學籍學歷庫、人口信息庫以及誠信檔案庫的數據對比,以確保考生復試資格的準確性。只有當復試所需材料完備且符合要求時,考生方可參與復試。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提交相應的電子文件,具體需要提交的材料清單,請查閱《北京科技大學2024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要求及注意事項》。在此期間,各培養單位將指派專人負責對考生提交的資料進行審查。若審查過程中發現資料存在疑問或不夠清晰,審核人員將要求考生補充或對資料進行修改,并需重新上傳。考生需時刻關注“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以便及時了解材料審核的進展情況。若因考生未能及時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材料,導致無法參加復試,相關責任應由考生自行承擔。
4.復試繳費
考生參加復試時,須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報考服務系統”支付100元的復試費用。若考生申請了多個調劑志愿,則需在每個志愿的復試確認環節分別繳納相應的費用。若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復試,已繳納的復試費用將不予退還。
5.復試報到和分組
考生需按照培養單位公布的復試時間表,攜帶個人身份證件以及復試通知,前往指定地點完成報到手續。報到成功后,培養單位將組織考生進行分組,并告知考生分組情況。在復試開始前,考生需遵循培養單位規定的抽簽流程,確定自己在小組內的復試順序。各培養單位需構建并優化“考生隨機分配復試專家組”、“考生復試順序隨機安排”、“復試試題隨機選取”的“三隨機”工作流程,以確保復試過程的公平性與公正性。
6.考生復試
考生必須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前往培養單位指定的地點,依照組內抽簽的順序參與復試。若考生未按照培養單位的規定參加復試,將被認定為主動放棄。
復試開始前,考生需按照規定與培養單位的工作人員協作完成身份核實。只有確認身份無誤2024年考研分數什么時候出,方可進入復試環節。若身份核實過程中出現疑問,培養單位可暫停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并在身份確認清楚后重新安排復試時間。
復試階段,若專家察覺考生存在舞弊行為,應先行口頭警告并予以制止;若考生不聽勸阻,則可立即取消其復試資格;隨后,由培養單位的招生領導小組調取相關錄像進行核實,確認無誤后,將情況上報至研究生院,按照考試違規的流程進行處理。
復試當天落幕,復試小組需依據面試表現,對考生進行最終評定,并將評價內容詳細記錄在復試考核記錄表中。此記錄表及專家獨立評分記錄表應立即提交給培養單位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進行集中和統一的管理。在此過程中,任何人都無權對記錄表進行修改。
成績一旦被輸入招生管理信息系統,培養機構需將考生的復試評估記錄以及專家獨立評分記錄提交給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管理部門,由其進行集中和統一的保管。在此過程中,任何人都無權對這些記錄進行修改。
7.復試要求
復試小組的專家成員需在場的情形下各自獨立進行評分,最終計算出的平均分(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將作為該考生復試的最終成績。
同一培養單位、同一學科(專業)下的各個復試小組,在考核考生的形式、評價標準和面試時間上,應當保持基本一致,以此保障復試過程的科學性、有效性以及公平性。通常情況下,每位考生的綜合面試時間不應少于20分鐘。
復試環節將進行全程錄音和錄像,相關資料將被研究生院保存一年,以便日后復查。若培養單位認為有需要,可對考生進行復試,此時復試成績將依據第二次復試的結果來確定。
8.體檢
入學時原則上進行統一體檢,體檢標準需遵照教育部、前衛生部及中國殘聯聯合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的規定,同時依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乙肝項目檢測相關事宜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中的具體要求執行。體檢結果由學校醫院負責判定和進行說明。
二、調劑工作
(一)調劑的基本條件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我們正在進行調劑工作,具體的基本條件包括:
1.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和初試成績要求。
初試成績達到了調入地區該專業全國初試成績的基本標準,且與第一志愿報考的專業相符。
若考生所報考的專業與調入的專業相同或相近,且該專業涉及學術要求,如考生第一志愿的專業范圍2024年考研分數什么時候出,則必須首先由本單位學位評定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進行審核,并取得其同意,以保證學術研究的科學性。
初試所考科目與擬調入的學科領域所要求的科目一致或相似,特別是那些全國統一考試的科目,必須與調入專業的統一考試科目完全一致(如果調劑的考生所參加的全國統一考試科目包含了調入專業所需的所有統一考試科目,則可視為相同)。
報考第一志愿為照顧專業的考生,如需在本類照顧專業外進行調劑,其初試分數需滿足調入地區相應照顧專業所屬學科門類的全國初試成績最低標準。報考非照顧專業的考生若被調整至照顧專業,則其初試分數需達到調入地區相應非照顧專業學科門類的基本全國初試分數線要求。
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學位碩士的考生,若其志愿為第一志愿,并且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同時初試成績達到調出專業和調入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則可以申請在專業間進行調劑。然而,他們不得申請調入其他專業;而對于其他專業的考生,同樣也不允許調入上述七個專業。
報考法律(非法學)專業學位碩士的第一志愿考生不得調至其他專業,而其他專業的考生同樣不得轉入該專業學習。
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不能被調整至該計劃之外的錄取名單;而未參加“少干計劃”的考生則不能被調整進入該計劃進行錄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若希望調至普通計劃,其初試分數需滿足調入專業復試的最低標準。滿足條件的考生,將依照規定享有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待遇。
9.參加單獨考試的考生不得調劑。
(二)調劑的具體政策
對于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低于100%的學科,需按照至少120%的復試比例進行調劑;若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在100%至120%之間,并且一志愿復試合格的生源數量能夠滿足招生需求,則無需調劑;而對于一志愿上線生源復試比例超過120%的學科,則不接受調劑申請。
除了工商管理專業125100、工程管理專業125601以及物流工程與管理專業125604之外,其他專業不接受具有同等學力的考生進行調劑。
對于申請同一招生單位相同專業,且初試科目完全一致的調劑生,我們將依據初試成績進行篩選,從中優中選優,最終確定參加復試的考生名單。
所有申請調劑的考生,無論是原本報考非本單位的,還是原本報考本單位的,亦或是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與普通計劃之間進行調劑的考生,都必須通過教育部設立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以下簡稱“調劑服務系統”)完成調劑流程,否則其復試成績將不被認可。
當出現生源短缺的情況時,培養機構可以安排多輪次調劑復試,對考生進行分批次排序,并依次進行分批次錄取調劑生。
定向就業的考生可以申請調劑至非全日制專業,但此類調劑僅限于一志愿報考為非定向就業的考生,且在復試前必須按照申請調劑的院校規定,提交相應的申請表及證明文件。
接受教育部“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通知,其他單位待錄取的復試合格考生(不論是一志愿還是調劑生),若來自本校其他培養單位或不同專業,將自動喪失擬錄取資格。在此情況下,培養單位有權依據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錄取下一位合格的復試考生。
培養單位在開展調劑服務系統開放活動時,其持續時間必須達到或超過12小時,且開放的具體時間需提前對外進行公告。
三、錄取工作
(一)成績的評定和計算
考生的最終得分是通過將初試所得的總分、復試所得的總分以及根據特殊政策所獲得的額外分數三者相加得出的。
各培養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規定,根據綜合成績,結合相關學科、專業(領域)的排名情況、招生名額、學生的思想政治表現以及身心健康狀況等因素,精心挑選出擬錄取的學生名單。若總分一致,則依據初試總分進行排列;若初試總分及復試總分亦相同,則依據復試的專業能力測試成績進行排序;若專業能力測試成績依舊相同,則初試四門科目的考生按業務課二的分數排序,三門科目的考生按業務課一的分數排序,兩門科目的考生按管理類綜合能力(199)的分數排序,從中選拔出優秀者。
退役后獲得部隊二等功及以上榮譽的考生將單獨設立錄取計劃,只需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體檢以及復試成績達標,便有資格被錄取。
(三)各科目的加試得分上限為100分,且這些成績將不會納入復試的整體得分之中。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
(五)依據教育部發布的《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范》,政策加分的規定需嚴格執行。考生若想享受政策加分,須在復試階段向學校的研究生招生辦公室提交申請,并附上相應的證明文件。
六、若考生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評估未達標,亦或專業能力評估、綜合素質評估、外語能力評估、復試綜合成績、同等學力加試科目得分未達到滿分之六十%,或體檢結果不達標,均將不予錄取。
對于設有調劑名額的專業,將優先考慮錄取該專業第一志愿且復試合格的學生。
(八)錄取工作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九、對于學歷(學籍)審核未完成者,或者那些使用虛假、無效(已過期)的身份信息進行報考,以及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的人員,均將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通過自學考試或網絡教育途徑即將獲得本科文憑的考生,若在當年研究生入學報到時未能獲得國家認可的本科畢業證書,其錄取資格將不予承認。
(十二)戶口遷移及黨、團組織關系轉遞工作見我校后續通知。
非定向就業的考生需根據我校研究生招生辦公室發放的調檔函,返回檔案存放的機構取回個人檔案,并確保在培養單位規定的時間范圍內將檔案寄送至我校。
十四、對于被擬錄取的“少干計劃”考生,他們必須與學校、生源地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所在單位簽訂三方或四方的定向培養協議;而對于其他擬錄取的非全日制定向就業考生,他們則需要分別與學校和用人單位簽訂定向培養協議。這些協議將會與錄取通知書一同寄送。
名單公布之后,考生需妥善處理因報考引起的與工作單位的沖突,若因此導致考生無法被錄取或無法完成新生注冊手續,相應的責任應由考生自己承擔。
四、信息公開
我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需遵循“公開即負責、公開即解釋”的原則,致力于持續優化招生信息公開機制。我校所有涉及研究生復試錄取的資訊,均通過“北京科技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官網以及“北京科技大學(gf_ustb)”和“北科研招(ustb_yz)”官方微信公眾號進行公布。
復試成績的公布通常在復試完成后的大約一周內進行,成績公示的期限通常持續三天以上;而擬錄取名單則通常在成績公示期結束后,且無任何異議的情況下予以公布,公示期至少為十個工作日。若后續擬錄取名單發生變動,培養單位將對變動情況進行說明,并再次進行為期十天的公示。復試的名單、成績以及擬錄取的名單,均以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及官方微信公眾號“北京科技大學(gf_ustb)”和“北科研招(ustb_yz)”上發布的為準。
五、監督和復議
實施監督與巡視機制。研究生院與紀委辦公室、監督檢查室將共同協作,采取實地考察和錄像抽檢等多種手段,對復試環節進行嚴格監管,確保及時糾正任何不規范舉動,堅決杜絕偽造事實、徇私舞弊現象的發生。
在復試和錄取階段,歡迎廣大師生對復試環節進行實名舉報或提出投訴,研究生院設有專門的監督電話,郵箱地址也已公布;同時,學校紀委監察室也提供了監督電話,此外,北京教育考試院同樣設有監督電話,接受相關咨詢和舉報。
(二)實施責任制度與責任追查機制。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復試流程實施全面監督,一旦發現違規違紀行為,一經核實,將嚴格對涉事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實施復議機制。在成績公布或擬錄取名單公示期間,培養單位和研究生院依照規定流程接受考生實名制提出的復議申請,并在7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反饋復議的結論。
六、違規違紀處理
我校嚴格遵守教育部及北京市招考委的相關規定,對違反紀律的行為進行嚴格查處。對于在復試階段出現違規行為的考生,一旦核實,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剝奪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信息記錄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中。入學初期三個月內,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規定,我校對所有新生進行了詳盡的審查。審查結果不合格者,將予以注銷學籍;若情節惡劣,將交由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與處理。
根據《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關規定》,我校在認為有需要的情況下,有權對有關考生進行二次復試。
七、其他
復試錄取過程中,需遵循回避原則,若涉及直系親屬利益沖突,相關人員不得參與考生報考培養單位的復試及錄取環節。若違反此規定,將根據情節嚴重程度,進行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嚴重者還將追究法律責任。
(二)其他未盡事宜,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