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17 21:32:26作者:佚名
第一章 總則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相關教育部規定,為了確保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的規范性,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并充分考慮廈門大學的辦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章程。
廈門大學,全名廈門大學,其國標代碼為10384,擁有思明、翔安、漳州四個校區以及位于馬來西亞的分校。這所大學是由我國著名愛國華僑領袖陳嘉庚先生在1921年創立的,它是我國唯一一所位于經濟特區的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綜合性大學。同時,廈門大學也是國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點支持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學。廈門大學擁有學士、碩士、博士三級學位的授予資格,同時設立了博士后科研流動站。思明校區坐落于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翔安校區則設在廈門市翔安區翔安南路;漳州校區位于廈門灣南岸的招商局漳州開發區;而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則設于馬來西亞首都吉隆坡南郊的雪州雪邦沙叻丁宜,與馬來西亞吉隆坡國際機場相距大約15公里,與國家行政中心布城相隔約20公里。
廈門大學在馬來西亞設立的分校自2016年起開始面向中國學生招生,學生需參加全國統一高考,并在各省(區、市)本科一批次進行錄取,錄取工作由廈門大學統一負責。分校的教學、培養及管理工作均由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獨立承擔。詳細信息可參考《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17年招生簡章》。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的官方網站地址為:。
廈門大學在招生過程中,嚴格秉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透明”的原則,同時注重對考生德智體全面發展進行綜合評估,并最終選拔出優秀人才予以錄取。
第二章 組織機構
廈門大學設立了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該小組由校長出任組長,紀檢、招生考試、教務和學生工作等方面的校領導擔任副組長,成員還包括上述校領導及相關部門的負責人。他們的職責是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并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事項進行研究和決策。
廈門大學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增設了教師代表、學生代表以及校友代表的參與,構建了廈門大學招生委員會。該委員會在決策咨詢、民主監督以及管理等方面,發揮了顯著的作用。
第七條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系該校招生工作的固定機構,隸屬于廈門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嚴格遵循國家的招生政策和相關法規,主要負責廈門大學招生工作的具體執行和實施。
第八條 廈門大學的監察機構承擔著對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管職責,如有需要,可撥打聯系電話:-2180299。
第三章 招生計劃
廈門大學嚴格依照教育部批準的年度招生名額,在全國范圍內對31個省份進行招生。該校依據教育部相關文件指導精神和自身辦學實際情況,綜合考量過去幾年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與執行狀況,同時兼顧各省份的生源規模、質量、教育資源分配以及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等多重因素,嚴謹科學地制定了招生計劃。請登錄廈門大學招生官方網站或咨詢各省級招生機構,以獲取詳細的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信息。
第十條 對于實行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以及高水平運動隊單獨批次錄取的省份,廈門大學在上述省份錄取的這三類考生,以及在其他省份錄取的外語類保送生,均不計入我校對外公布的按省份和具體專業劃分的計劃招生名額之中。
廈門大學依據教育部出臺的相關文件,在國家規定的年度招生名額范圍內,保留不超過1%的招生名額,旨在解決不同省份上線考生生源分布不均的問題。
廈門大學持續執行國家及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招生政策,并進一步增加對中西部省份招生名額的分配比重。我校將依據各省份符合條件考生的數量,綜合考慮生源質量以及地域分布的均衡性,參照以往在各省的招生計劃布局,明確并對外公布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的具體招生專業及招生名額。
廈門大學在本科招生及培養環節中實施“大類招生、大類培養”的教育模式,該模式要求各學院原則上依據一個專業大類進行招生。具體到各招生大類的專業(或方向)分流情況,請查閱《廈門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大類(專業)設置一覽表》。
第四章 培養與管理模式
廈門大學采用“寬口徑、厚基礎、多樣化”的人才培養策略。學生入學后,首先接受大類培養,共同修讀大類平臺課程。到了二、三年級,將依據《廈門大學大類招生的學生選擇專業暫行辦法》來選定專業或方向。
第十五條,致力于全面推行素質教育。廈門大學憑借其綜合性大學的學科綜合優勢,實施了全面的選課制度、主輔修相結合的教育模式、專業轉換機制、三學期教學安排以及與國內外知名高校的交流合作等多種人才培養策略,旨在為培育具有國際視野、具備研究能力和復合型創新思維的頂尖人才提供高質量的教育資源。
第十六條 規定設立創新學分。廈門大學致力于將創新創業教育融入人才培養的各個環節,致力于增強學生的創新意識、創業理念以及創新創業的實際能力。自2015級學生開始,創新學分被列為必修學分,并納入教學計劃的總學分之中。學生若參與科創項目、學業競賽、發表學術論文或進行發明創造等活動,均有資格申請獲得創新學分。此外,所有本科生在大學期間至少需參與一個科創項目和一項學業競賽。
第十七條,提及“基礎學科拔尖學生培養試驗計劃”。自2010年始,廈門大學榮幸地成為國家推行該計劃的19所“985工程”重點大學之一。該校每年都會從新生中精心挑選出一批杰出學子,為他們配備頂尖師資力量,提供優越的學習資源,并量身打造個性化的培養方案,致力于為這些優秀學子營造一流的學術環境和學術氛圍。廈門大學憑借其強勢的學科領域,構建了“本科與研究生教育相結合”的教學體系,并積極推動優秀學子提前步入研究生學習的行列。
第十八條 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班。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廈門大學在經濟學、化學、數學、生物科學、歷史學、海洋科學等六個領域,逐步建立起國家基礎學科人才培養基地。該校以我校杰出校友(均為知名教授)的名字命名,具體包括:“王亞南經濟學班”、“盧嘉錫化學班”、“陳景潤數學班”、“汪德耀生物科學班”、“傅衣凌歷史學班”以及“鄭重海洋科學班”。經過多年的不懈努力,廈門大學的六個基地班已經構建起完善的人才培育體系,并展現出獨特的教育風格,成功培育出眾多杰出且尖端的人才。
第十九條 規定了卓越人才培養的教育項目。廈門大學的法學專業被納入了教育部推行的“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之中。同樣,臨床醫學專業也被選入了“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機械設計制造、自動化領域,電子信息科學和技術專業,飛行器動力工程學科,自動化專業,計算機科學和技術學科,化學工程與工藝領域,材料科學和工程學科,軟件工程專業,以及建筑學等九個工程學科被納入教育部“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之中。該計劃旨在優化人才培養方案,推進學校、地區與企業的協同育人模式,建立實踐基地,并加強學生的實踐和創新能力培養。
廈門大學挑選了諸如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會計學、國際商務、財政學、國際新聞等具有明顯優勢的學科,設立了國際化教學試驗班,旨在開展國際化創新人才的培養實驗。該試驗班引入了國外的先進教學內容和課程體系,并逐步將專業核心課程以雙語或全英語的方式進行教學。廈門大學王亞南經濟研究院與經濟學院攜手負責經濟學、統計學、金融學、國際商務和財政學國際化試驗班的教學與培養工作,并采用純英文教學模式;此班級的學生從經濟學院的新生中挑選而出,在學業期間享有更多赴國外知名學府交流學習的機會。
第二十一條,博伊特勒書院在2015年正式成立,該書院以2011年榮獲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的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的名字命名,旨在進行本科生跨學科培養和管理模式的新探索。書院每年對生命科學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和公共衛生學院的本科新生進行招生,并實行“書院式”的住宿管理、提供全面的導師指導和開展通識教育項目;同時,每年還會從三、四年級中挑選出優秀學生,讓他們學習由布魯斯·博伊特勒先生主導設計和規劃的先進課程,并邀請全球頂尖科學家以全英文進行授課。
第二十二條廈門大學2017錄取分數線,推動國內外知名院校之間的交流合作。廈門大學著力提升本科生的教育水平,積極與海內外的知名高等學府進行本科生交流學習項目的開展。該校已與包括英國、美國、日本、法國、俄羅斯以及臺灣、香港、澳門等地區的300余所高校建立了校際合作關系。每年,廈門大學都會挑選出數百名本科生,在完成校內學業的同時,有機會赴國內外知名大學進行交流學習。
第二十三條 頒布了本科生導師制度廈門大學2017錄取分數線,強調教授親自為本科生授課。在廈門大學,這一制度得以落實,新生入校后即被分配導師,導師在思想教育、學業科研訓練、創新創業等多個領域給予學生指導。廈門大學規定教授和副教授需負責本科專業課程的教學,從而營造了由知名教授和優秀教師為本科生授課的校園氛圍。
第二十四條,廈門大學航空航天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醫學院、藥學院、公共衛生學院以及能源學院的新生,以及國際學院愛爾蘭都柏林項目的新生,將入住翔安校區;而其他學院的新生則需前往思明校區居住。
在廈門大學規定的學習年限內,學生需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全部課程,并滿足畢業的各項標準。完成學業后,廈門大學將授予其國民教育系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同時,若學生符合學位授予的相關條件,廈門大學還將授予其學士學位。
第五章 招生要求
第二十六條 凡欲報考廈門大學外語類專業的考生,其高考外語科目必須是英語。若考生所在的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安排了口試,則考生需參與并確保口試成績達標。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開設的所有專業均采用英語授課,對于高考外語科目并非英語的考生來說,在選擇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時需格外小心,詳細信息請參考《廈門大學馬來西亞分校2017年面向中國本科新生招生簡章》。
第二十七條 針對報考藝術類、頂尖藝術團、頂級運動隊、外語類保送生、自主選拔、高校特殊計劃(鳳凰計劃)的考生,其考核標準需依照相關簡章和公告執行。入學后,廈門大學將依照招生政策和錄取規范對藝術類、頂尖藝術團、頂級運動隊學生的專業水平進行復核,對于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廈門大學各招生大類無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九條 對考生的身體狀況有特定要求,需遵循教育部、衛生部以及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以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等相關規定進行操作。新生入校三個月內,廈門大學將依照相關規定對新生錄取資格進行復核,并對他們的健康狀況進行復查,對于不符合錄取條件或存在弄虛作假行為的,將予以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十條 廈門大學在浙江和上海兩地招生時,對于招生專業(類)的選考科目,必須依據省級招生考試部門發布的最新資訊為準。涉及選考科目要求的招生專業(類),考生在所選科目中,至少需要包含其中一門,才能滿足報考條件。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三十一條 廈門大學在確定調檔比例時,會綜合考慮生源省份的出檔規定、報考生源的質量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對于采用平行志愿填報志愿的省份以及內蒙古自治區,廈門大學會按照招生計劃數的100%進行調檔;而對于采用非平行志愿填報志愿的省份,則會在招生計劃數的105%至110%范圍內進行調檔。浙江省在招生過程中,嚴格按照各招生大類或專業的計劃數進行100%的調檔操作;同樣,上海市也是依據各招生大類或專業組的計劃數,執行100%的調檔流程。
第三十二條 廈門大學在除內蒙古和浙江以外的各省份中,對出檔的考生進行專業(類)錄取時,依據已公布的招生大類(或專業)招生計劃,采取專業志愿“分數級差”的錄取方式。此方式中,各專業志愿之間的分數級差總分為5分。第一與第二志愿的分數差距固定為兩分,而第二與第三志愿之間,以及第三與第四志愿(包括第四志愿及之后所有排序志愿)的分數差距均為一分,至于第四志愿(包括后續所有排序志愿)與調劑志愿的分數差距同樣為一分。
第三十三條 廈門大學在內蒙古地區執行的是“招生計劃與報考人數比例為1:1,依照專業志愿順序進行錄取”的規定。關于志愿填報的具體事項以及錄取的相關規則,考生可以向內蒙古教育招生考試中心進行咨詢。
第三十四條 廈門大學在招生過程中,原則上承認教育部以及各省級招生委員會所確定的全國性政策所賦予的加分資格。在采用平行志愿投檔機制的省份,省招生機構完成投檔操作后,廈門大學將依據包含考生排名信息的投檔分數進行招生大類或專業的錄取工作。需要注意的是,江蘇地區的錄取依據第三十八條的規定,而浙江和上海則按照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執行。對于投檔分數相等的考生,將依照各省份既定的成績排序規則進行排序。在采用非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省份,省招生機構完成投檔工作后,廈門大學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來決定招生大類或專業的錄取。對于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將優先考慮高考卷面原始成績,若原始成績也相同,則文史類考生將根據語文和數學成績進行排序,而理工類考生則按照數學和英語成績進行排序。
在采用非平行志愿填報機制的省份,若廈門大學在首輪第一志愿錄取名額未滿,仍有權錄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而在實行平行志愿填報的省份,若在首輪投檔后仍有招生名額空缺,廈門大學可參與本省的征集志愿。若征集志愿后名額依舊不足,剩余的招生名額將被調劑至其他生源質量較高的省份,以完成招生任務。
第三十六條 藝術類專業的錄取標準依照藝術類招生簡章的具體規定執行。對于擁有外語類保送、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自主招生以及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資格的考生,其錄取辦法則需參照各自簡章的相關規定。貧困地區的定向招生專項計劃則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予以實施。2017年被錄取的高水平運動隊成員將安排在新聞傳播學院的新聞學專業進行學習。
第三十七條 規定,廈門大學針對非西藏生源所招錄的旨在西藏地區就業的學生,屬于國家定向就業招生計劃范疇;而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西藏班以及新疆高中班的學生,則屬于國家指導性定向就業招生計劃。廈門大學在招生過程中,將嚴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份所制定的相關政策,對上述學生進行選拔。
對于報考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考生,廈門大學將依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在生源省份普通類本一批次廈門大學的出檔線以下40分范圍內,挑選優秀者進行錄取。在校學習期間,學生可享受國家提供的學費、教材、食宿以及住宿等方面的補貼。完成學業后,他們將投身于西藏縣以下基層干部隊伍,為西藏服務,服務期限為5年。入學前,被錄取的學生需與西藏人事部門簽署一份“定向就業于西藏的協議”,若未履行此義務,其入學資格將被取消,一切后果將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少數民族預科班的招生對象僅限于當年廈門大學有招生計劃的省份,且必須是參加全國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標準則是考生成績需達到或超過生源所在省份普通類本科一批次錄取廈門大學的最低分數線,高出80分。被錄取的預科生須在廈門大學翔安校區完成一年的預科課程,若預科學習通過并順利畢業,廈門大學將依據學生在預科期間的綜合成績,參考學生的本科專業意向以及學校設定的本科招生計劃,決定其本科階段的專業方向,并允許其轉入本科階段繼續學習;若預科學習未能達標,學生將被遣返回其原籍地。
教育部內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辦公室負責統一執行內地西藏班和新疆高中班的升學招生任務。
第三十八條 針對江蘇省的招生對象(包括自主招生、高水平藝術團以及高校專項計劃中的鳳凰計劃),其兩門選測科目的具體要求如下:理工類專業需選測一門物理,而另一門科目則沒有限制;文史類專業則需選測一門歷史,同樣地,另一門科目也沒有限制;此外貝語網校,這兩門選測科目的等級要求均為AA級。專業分配方案遵循等級分差原則,具體為:考生在兩門選考科目中每獲得一個A+等級,便對應獲得2分的等級分差;此分差將加至考生的投檔分數上,以此進行排序。隨后,依據廈門大學所規定的“專業分差”規則,結合考生的專業志愿、必考科目成績以及綜合素質評估結果,最終完成錄取工作。
第三十九條 對于將檔案投遞至我校的浙江省籍考生,只要其體檢結果及選考科目均滿足錄取標準,即可被錄取至相應的大類(專業)。而將檔案投遞至我校的上海市籍考生,在相應的大類(專業)組內,將依照廈門大學所確定的“專業級差”原則進行大類(專業)的錄取與調劑。
第四十條 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持續攜手,共同推進會計學及金融學本科教育項目的開展。該項目的招生專業類別分別為工商管理類下的會計學專業和金融學類下的金融學專業。此項目屬于中外合作辦學性質,其招生工作已納入我國普通高等學校的招生計劃之中。在投放招生計劃的省份,僅對那些填報了該項目專業志愿的考生進行招生。廈門大學國際學院負責主導該項目的實施,同時與都柏林商學院攜手共同負責教學、培養以及管理工作。該項目的畢業證書上明確標注為“中外合作辦學”。關于課程安排、教師陣容、學位頒發等方面的詳細信息,請參考《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中外合作辦學項目2017年招生簡章》。廈門大學國際學院的官方網站地址為:。
第四十一條 對于依據藝術類招生規則錄取的學生,一旦入學便不得轉至其他普通專業;依據自主招生或高校專項計劃(鳳凰計劃)錄取的學生,入學后原則上不允許轉至其他專業;被錄取的外國語言文學類保送生,入學后不得轉至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針對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業的錄取者,入學后也不得轉至其他專業;所有被錄取至國際學院金融學或會計學(由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合作開設)專業的學生,入學后同樣不得轉至其他專業;此外,所有被錄取至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學、護理學以及公共衛生與預防醫學等五個專業的考生,入學后也不得轉至其他專業學習。
第七章 收費標準
第四十二條 學費標準
人文學院、新聞傳播學院、外文學院、法學院、公共事務學院、國際關系學院、經濟學院、管理學院、數學科學學院、物理科學與技術學院、化學化工學院、材料學院、生命科學學院、海洋與地球學院、環境與生態學院、信息科學與技術學院、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不包括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以及能源學院、建筑與土木工程學院、醫學院和公共衛生學院、藥學院等各專業的學生,每人每學年的學費均為5460元。
航空航天學院針對航空航天專業進行招生,學生在進入專業分流之前,每人每學年需繳納5460元學費;經過專業分流,進入機電工程系、儀器與電氣系以及自動化系各專業的學生,每人每學年學費仍為5460元;而分流至動力工程系飛行器動力工程專業和飛行器系飛行器設計與工程專業的學生,每人每學年的學費則增至6760元。
3.藝術學院各專業每人每學年9360元;
軟件學院以及電子科學與技術學院的集成電路設計與集成系統專業,一、二年級學生的學費為每人每學年5460元;而三、四年級學生的學費則根據學分來計算,每學分400元,通常每學年修讀學分約為40個。
國際學院開設的金融學及會計學專業,系廈門大學與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聯合舉辦。該專業學費標準為每人每學年五萬元。若學生在第四年選擇前往愛爾蘭都柏林商學院深造,其學費將依照都柏林商學院的收費標準執行,預計在十四至十八萬元人民幣之間。
第四十三條 住宿費標準
廈門大學的學生公寓住宿費用設定在每人每學年800至1200元之間,房間通常容納4至6人。學校會依據實際分配的住宿房間,按照物價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
第八章 獎勵資助政策
第四十四條 綠色通道
為確保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能夠順利入學,廈門大學設立了“綠色通道”機制,該機制規定對經濟困難的新生先行完成入學手續,隨后根據他們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資助措施。關于“綠色通道”的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可通過訪問廈門大學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網站(網址:)“政策規定”欄目進行查詢。
第四十五條 國家獎、助政策
我國設立了國家獎學金以及國家勵志獎學金,旨在獎勵那些學習成績優異且品德高尚的學生;此外,還特別設立了國家助學金,并推出了國家助學貸款政策,旨在幫助那些家庭經濟條件不佳的學生順利完成學業。
第四十六條 廈門大學獎、助體系
廈門大學設立了“文慶獎學金”、“本棟獎學金”、“亞南獎學金”以及“優秀學生獎學金”等超過五十項校級獎學金,還有眾多院(系)級獎學金,旨在鼓勵學生勤奮學習,積極進取;此外,學校還構建了一個全面的資助體系,涵蓋困難補助、勤工助學等多種資助方式,從而消除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后顧之憂。
第九章 就業情況
第四十七條 廈門大學致力于為學生就業創業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指導和幫助,旨在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念,增強學生的職業規劃意識和創業精神,進而提高學生的就業創業能力。學校開設了就業指導、生涯規劃、創新創業等相關課程,并舉辦了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咨詢和指導活動。每年,約有2000家用人單位前來校園招聘,提供超過10萬個就業崗位。廈門大學本科生的就業情況一直維持在一個較高的水準,2016屆的畢業生就業率高達94.1%,而在深造方面,境內外深造的比例達到了44.1%,在國內升學方面,畢業生主要流向了國內的高水平大學和重要的科研機構,而在境外升學方面,進入全球前200強的高校的學生占境外升學總人數的67.7%。
第十章 附則
自本章程公布之時起即開始實施。若在章程公布之后,某些省份對高考招生政策作出調整,廈門大學將依據該地的具體政策,制定出相應的錄取辦法,并對外進行單獨的公告。
第四十九條 本章程由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廈門大學招生辦公室聯系方式:
電話: -2188888,傳真:0592-218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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