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5 09:33:13作者:佚名
2.已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舉辦實施高等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和高等技術院校(含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科研院所、黨校、行政學院、會計學院(學校名單以教育部公布為準)正式錄取,取得真實、合法、有效的錄取通知書并入學的全日制新生(含預科生),或在上述院校就讀的其他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
3.學生入學前的戶籍所在地與共同借款人的戶籍所在地原則上應在同一縣(市、區);
4、誠實守信,遵守法律法規;
5.家庭經濟困難,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學生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
6.當年沒有獲得任何其他學生貸款。
06
我可以在哪里申請基于學分的學生貸款?
首次申請貸款時,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需到雙方登記的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辦理申請;續借貸款時,借款人可通過學生網上系統遠程在線辦理,也可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持相關材料到原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現場辦理。
07
首次申請學分助學貸款需要哪些信息,申請流程是怎樣的?
1.學生登錄學生網上系統(),完成注冊并填寫個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貸款申請,打印《申請表》并簽字;
2、已通過預申請的學生,可自行打印《申請表》并簽字確認,然后按系統提示上傳貸款申請材料。未進行預申請的學生,可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表》英語作文,作為家庭經濟困難認定依據,申請貸款。
3.所需材料:借款學生及共同借款人需攜帶各自的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學生錄取通知書(或學生證)原件或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咨詢和就業指導中心網上學籍核查報告、《國家開發銀行信用助學貸款申請表》(預申請不合格的學生還需攜帶《家庭經濟困難認定表》原件)。
4、縣級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審核后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與學生及共同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系統登錄,并向學生出具《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當年10月10日前經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老師錄入電子回執后,貸款生效。
5.信用助學貸款一般由國家開發銀行等經辦銀行在11月初發放。
具體工作流程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