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5 11:49:32作者:佚名
在每批次錄取啟動之前,省教育考試院會在信息交流平臺上公布招生相關事項、錄取的具體時間表、錄取現場的聯系方式以及我省各高校的招生情況等信息。各高校可以登錄平臺進行查閱,并據此做好錄取工作的各項前期準備。
在錄取階段,各所招生院校需指派專人負責,密切關注信息交流平臺動態,同時堅守本校錄取現場,保持聯系電話暢通,并迅速妥善處理各種信息,以保證錄取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錄取批次及時間安排
(一)普通類
本科提前批次:7月8日至14日錄取;
本科批次:7月18日至25日錄取;
專科批次:8月1日至7日錄取。
本科提前批次涵蓋了軍隊類院校、公安政法類院校及其相關專業、航海類院校及其相關專業、地方特色專項計劃、鄉村教師定向培養項目、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教育計劃,以及眾多其他院校。
強基計劃、軍隊院校選拔飛行學員、以及A類高校的綜合評價招生等錄取工作,均需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環節之前完成。而針對高校專項計劃、B類高校的綜合評價招生、以及高水平運動隊等項目的錄取,則需在本科提前批次錄取結束后、本科批次投檔之前完成。
(二)體育類、藝術類
本科提前批次的錄取時間定于7月8日至17日。在這一過程中,藝術類錄取被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根據校考成績或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而第二階段則是依據省統考成績進行。
專科批次錄取安排在7月29日至31日進行。在這一批次中,藝術類錄取方式有兩種,一是依據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二是根據省統考成績進行錄取。
各科目錄取的具體時間節點請查閱附件一、二、三。統招錄取工作完成后,對于尚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專科院校,將進行補充錄取。具體的操作細則將另行公告。
三、志愿設置
志愿填報遵循“院校專業組加專業(類)”的模式進行。院校專業組是根據各專業(或專業類別)人才培養的需求以及選考科目的具體要求來設置的,它構成了志愿填報的基本單元。考生在參加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時,所選科目必須與報考院校專業組的科目要求相匹配,只有滿足這一條件,考生才能報考相應的志愿。
普通批次各個階段均采用平行志愿的填報方式,具體來說,本科提前批次設有20個院校專業組的志愿選項,而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則各自配備了40個院校專業組的志愿選擇。在這些院校專業組志愿中,每個志愿選項下設有6個具體專業的選擇,以及1個用于專業調劑的服從志愿。
高校針對特定計劃、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以及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別江蘇高考分數線2014,將志愿分為歷史科目類別和物理科目類別,并設定了一個院校志愿,該志愿包含六個專業志愿以及一個專業調劑服從志愿。
體育類各批次均采用平行志愿的填報方式,共設立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每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包含4個專業志愿以及1個專業調劑服從志愿。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一個小批次以及專科批次內依據戲曲類省際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的相關專業,均單獨設立了一個院校專業組志愿;而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二個小批次以及專科批次內依據省統考成績進行錄取的專業,則實行平行志愿制度,并分別設定了2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在這些院校專業組志愿中,每個志愿都包括4個專業志愿以及1個專業服從調劑的志愿。
藝術類本科提前批次的第一小批并未設立征求志愿環節。而在其他批次中,則允許進行征求志愿,且這些志愿的設置與各自批次原有的志愿設置保持一致。
四、錄取照顧政策
根據教育部及我省有關規定,2025年高考錄取照顧政策如下。
考生若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其文化統考成績總分將相應提升,用于投檔;若成績達到高校投檔標準,高校將負責審核并決定是否錄取。若一名考生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則僅能選取加分幅度最大的一項,且加分總額不超過20分。高考加分政策中的各項加分及對應分數,均不得應用于那些未設定分省招生名額的藝術類院校專業、頂尖運動隊伍以及高校特色招生計劃等招生類別。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服役期間,若榮膺二等功或更高榮譽,或獲得戰區(原大軍區)及以上單位頒發的榮譽稱號,此類退役軍人錄取時將額外獲得20分投檔加分。
歸國華僑、海外華人后代、歸國華僑的后代以及來自臺灣地區的考生(包括持有臺灣戶籍的考生),在錄取過程中將獲得額外的5分投檔優勢。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平時獲得二級榮譽或戰時獲得三級及以上獎勵的軍人后代,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后代,因公殉職軍人后代,以及在國家指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或軍隊指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達20年的軍人后代,還有在國家指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軍隊指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后代,以及飛行時間不足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后代,以及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后代,和在航天及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后代,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中,若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被有關高校錄取達到投檔標準,將優先予以錄取。
公安英烈的子女、公安英模以及因公犧牲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公安民警的后代,在參加全國統一考試并被錄取時,應依照《公安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公安英烈及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號)的相關規定進行操作。同樣,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的成員及其子女在參加全國統考并被錄取時,應參照軍人優待政策的相關規定執行。退役的軍人考生以及身患殘疾的人民警察網校頭條,若能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并被相關高校錄取,且成績符合投檔標準,將享有與其他考生相同的競爭機會,并在同等條件下獲得優先錄取的資格。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評定為5A級青年志愿者的考生,還有那些獲得設區市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級及以上部門表彰的見義勇為者及其子女,只要符合相關高校的投檔標準,在與其他考生享有同等機會的情況下江蘇高考分數線2014,將優先被錄取。
五、投檔規則
普通批次、體育批次以及藝術批次中,采用省統一考試成績進行錄取的專業,均采取平行志愿的投檔模式。這一模式將歷史科目類、物理科目類等不同科目類別區分開來,遵循“分數優先,志愿優先”的原則進行投檔。
1.平行志愿投檔辦法
對省控線之上的考生進行分類,區分歷史類科目和物理類科目等,然后依照總分由高至低的排列順序,逐一查看考生所填報的20個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一旦在檢索的20個或40個院校專業組志愿中找到符合投檔標準的院校專業組,便將該考生投檔至該院校專業組;若檢索過程中未發現符合投檔條件的院校專業組,則無法進行投檔操作。完成上述流程后,不論檔案是否成功投遞,均認定該考生已充分利用了本次平行志愿的投檔機會。一旦考生檔案被投至某一院校專業組卻因某些原因被撤銷,便不會再被重新投遞至本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院校專業組。對于同時報考藝術類音樂表演及音樂教育方向的考生,以及報考戲劇影視表演、服裝表演、戲劇影視導演方向的考生,需依據其報考院校的專業組所屬具體方向,獨立計算投檔分數,并依照平行志愿的投檔規則進行投檔。
2.投檔分
普通考生的檔案投分依據的是高考的文科成績。而體育生和藝術生的檔案投分則是高考的文科成績與專業成績相結合,按照既定的比例進行計算,具體比例為:
體育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7,再加上專業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3。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總成績的比例為文化滿分的一半,而專業成績占比同樣為專業滿分的一半,兩者相加即得最終成績。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6,再加上專業成績占滿分的比例乘以0.4。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與主持類:投檔分=
(高考文化分÷文化滿分)×0.7+(專業分÷專業滿分)×0.3
×750,結果四舍五入取整。
3.同分排序規則
當普通類考生的投檔分數一致,將按照以下順序進行排序:先是語文和數學兩科成績的總和,接著是語文或數學中任一科目的最高分,然后是外語科目的成績,再是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最后是再選科目中的最高分。若以上條件均無法區分,則需參考考生的志愿填報順序,志愿順序靠前者將優先被投檔;若志愿順序也相同,則所有考生都將被投檔。
體育和藝術類考生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將按照高考文化成績、語文和數學成績的總和、語文或數學單科的最高分、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的單科成績、以及再選科目的單科最高分進行排序投檔;若這些成績依然相同,則需參考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志愿順序靠前者將優先被投檔;若志愿順序也相同,則所有考生都將被投檔。
報考強基計劃和軍隊院校飛行學員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依據高校或相關部門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在本科提前批次投檔前完成投檔錄取工作。對于通過綜合評價招生(A類高校)篩選出的入圍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會在本科提前批次之前,依據高校提供的考生入選排名、考生所確認的志愿順序以及高校的招生計劃進行投檔。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的錄取。
報考針對高校專項計劃、綜合評價招生(B類高校)、高水平運動隊等特定類別,以及藝術專業考生依據校考成績或戲曲專業考生依據省際聯考成績錄取的,省教育考試院將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和滿足的錄取條件,將考生資料按照各院校的具體要求進行投遞。
對于符合“定向培養軍士”志愿填報條件、體檢和政治考核均達標的學生,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工作完成之后、專科批次錄取信息投檔之前,將依照平行志愿的投檔原則進行投檔。
六、政策性降分
在各批次平行志愿錄取完成之后,以及考生填報征求志愿階段,需依據已錄取情況來決定是否允許省控線(文化分數)以下的一定分數范圍內的考生進行志愿填報。在征求志愿錄取階段,若仍有部分高校的線上生源未能滿足招生需求,未能實現招生計劃,對于在征求志愿填報中選擇了有空缺院校志愿的考生,將根據其志愿,適當地降低分數,向有空缺的高校投遞檔案,由高校從中擇優選拔錄取。各批次最大降分幅度不超過20分。
七、錄取體制、工作要求及檔案移交
(一)錄取體制
依照“高校主導、省教育考試院監管”的招生機制,執行招生任務。對于思想政治素質達標、身體健康狀況滿足所報考專業培養條件、投檔分數達到所在批次省份的錄取分數線且滿足投檔條件的考生,省教育考試院將依照高校提出的查閱考生檔案的比例,向其提供考生電子檔案,查閱檔案的比例一般限定在105%以下。省教育考試院承擔著向各大高校提供符合條件的學生電子檔案的重任,同時嚴格監管高校執行國家招生政策和招生方案,以杜絕和改正任何違反國家招生政策和規定的舉動。高校依據自身公布的招生規則對提交檔案的考生進行排序,進而決定考生的錄取情況及所錄取的專業,并且負責向未被錄取的考生進行解釋,并處理相關遺留問題。
(二)工作要求
高校錄取必須依照既定流程,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提檔、審閱檔案、審核資格、預錄取以及退檔等系列步驟,確保考生電子檔案的順暢流轉以及錄取工作的平穩推進。對于那些未能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相關工作,即便省教育考試院已進行聯系,卻仍舊無理拒絕溝通或有意推遲的高校,省教育考試院將依據已發送的考生電子檔案,依照各高校的招生計劃和錄取標準,將考生電子檔案調整為預錄取狀態,并向相關高校發出書面通知,同時將情況上報至教育部。
除了軍隊院校、國防院校以及涉及公共安全的特定專業之外,普通高等院校不得設定男女生的招生比例限制,也不得對報考非外國語言文學類專業的考生實施統一的外語語種要求。對于高考成績達標、身體狀況允許完成所報專業學習、生活能夠自立的殘疾考生,高校不得因其殘疾身份而拒絕錄取。
高等院校根據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的錄取名單,為考生制作錄取通知,該通知由校長親自簽署并加蓋學校公章。學校有責任將錄取通知以及入學須知、資助政策等相關資料一并直接郵寄給被錄取的學生。在寄送錄取通知的過程中,必須遵循教育部和國家郵政局的相關規定和要求。各高校需確保新生入伍宣傳工作的落實,于新生錄取通知書派發之際,將《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隨同寄發給每一位被錄取的新生。
為確保招生錄取過程中遺留的各種問題(例如軍隊院校招生體檢復查不達標等情況)得到妥善處理,省教育考試院將依照既定程序指派相關院校負責解決,這些院校則需承擔起配合完成相關工作的責任。
(三)檔案移交
考生需攜帶錄取通知書前往其畢業中學或工作單位領取已密封的個人紙質檔案,報到至高校時需將此檔案轉交給高校。錄取后的學生在高校報到之后,學校需將考生電子檔案中的相關信息直接打印成紙質文件,包括報名登記表、體檢表、志愿表等,并加蓋學校公章,隨后將這些紙質文件與其他紙質檔案材料一同存入學生的個人檔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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