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07 10:05:55作者:佚名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考核、多選”的考試招生模式,結合東南大學的特點和人才培養的目標,經上級批準,我校2021年將繼續在江蘇省開展綜合考核招生工作, 選拔志向遠大、成績優異的高中畢業生,努力培養具有親國情懷、國際視野、引領未來、造福人類的領軍人才。
一、體制與原則
在東南大學本科生招生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我校綜合評價將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程序,擇優錄取,偏缺不濫用。
2. 招生對象具備
參加2021年全國普通高校統一入學考試資格,理想信念堅定,思想品格良好,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綜合素質優秀,在地級市高考模擬考試中名列前茅或基礎學科名列前茅。
3. 招生專業及計劃
綜合考核招生計劃不超過150名學生。具體招生專業(類別)及招生計劃如下:
四、注冊程序
1、網上報名:考生登錄“陽光高考特種招生報名平臺”報名。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1年5月10日。報名時,考生根據自己喜歡的科目填寫歷史或物理。如果申請沒有按要求填寫或沒有標準化,申請將無效。
2.上傳報名材料,無需郵寄。在線提交的申請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必須完整清晰,否則報名無效,提交后無法修改。這些包括:
(1)由中學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印章的《2021年東南大學綜合評價申請表》掃描件或照片:報名完成后,由報名系統生成打印,各頁須由考生簽名南京大學招生簡章, 由中學負責人簽字,加蓋中學公章
(2)有效期內身份證(正反面)掃描件或照片;
(3)高中時取得的反映頂尖基礎學科的比賽證書的掃描件或照片。論文、專利不得作為申請材料上傳;
(4)由中學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印章的宣傳結果掃描件或照片:申請我校綜合考核的所有考生名單和模擬考試成績必須由中學審查,并在中學網站和班級中詳細公布。宣傳結果須經中學負責人簽字確認(中學宣傳結果格式見附件),宣傳完成后在申請表上簽字蓋章。未提交公示結果或未在申請書上簽字蓋章的,無效。
3、考生必須提交真實準確的報考材料,如有虛假內容或隱瞞事實可能對報考產生不利影響的,一經核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入學或畢業的考生將按照教育部和我校有關規定處理。
5. 遴選程序
1、初試:東南大學將對已完成報名的考生材料進行初審,確定初試合格考生名單。5月底,考生可以通過報名系統和“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查詢初試成績。
2、確認考試并繳費:2021年6月2日至4日,考生將在報名系統中確認考試并繳費。
3.測試:測試以筆試的形式進行。數學和物理的考生以物理為首選科目,語文和數學為首選科目,是歷史。考試時間為6月13日,考試地點為東南大學九龍湖校區(南京市江寧區東南大學路2號)。
學校考核工作計劃可能會根據當地疫情防控情況進行相應調整,屆時另行通知。
4、志愿者確認并公布入選名單:6月17日考試成績在報名系統中公布,參加考試的考生需在6月17日至18日12時前按照要求填寫確認機構專業組和專業志愿者。物理專業考生可根據自己選擇的學科和專業興趣填寫1或2個高校專業組,申請院校專業組3時必須填寫7個不同的專業(類別)。如未確認,視為自動放棄綜合評定的錄取資格。我校按照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規定錄取,一經錄取,不參加其他任何批次招生。具體志愿者確認方案將于6月16日前在東南大學本科招生網站上公布。
6月20日前,在確認擇校的考生中,根據考生的學校考試成績和學院的專業組別,根據各學院和高校專業組的招生計劃數量,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各學院專業組的入選人選名單南京大學招生簡章, 并將按照要求進行公示。
六、錄取原則
1、考生在高考中的文化成績必須達到江蘇省劃定的2021年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我校按“高考成績(換算成100分)×85%+學校考試成績(換算成100分)×15%”計算達線考生綜合考核成績。
2、根據綜合評審結果,我校將根據各學院專業組計劃總數劃定錄取資格線。當綜合評價分數相同時,將高考成績、學校考試成績、高考數學成績、高考漢語和高考外語成績依次進行比較。
3、我校根據符合入學條件的網考考生文化成績和學院確認專業組的專業偏好來安排專業。當高考文化成績相同時,依次比較綜合評價成績、學校考試成績、高考數學、高考漢語和高考外語成績。
4、我校綜合考核,在“強基礎計劃”之后、提前批復和專項計劃前完成錄取,被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加任何其他批次和招生類型的錄取。
7.收費標準根據《關于
進一步澄清我省高校收費政策問題的通知》蘇飛〔2007〕423號、蘇財宗〔2007〕92號、蘇教才〔2007〕89號文件規定,參加考試的考生每人收費60元。如果價格部門調整收費標準,東南大學將進行相應調整。
8. 其他
1、東南大學綜合考核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及各界的監督。監督郵箱:.
2. 考生必須保證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客觀、真實的。如有虛假內容,取消本年度綜合評價報名的報考入學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知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由其按照有關規定取消本年度高考的報名、考試和入學資格,并暫停參加各項國家教育考試。1-3年,視情況嚴重程度而定。
3、東南大學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進行招生、考試輔導。如發現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以東南大學名義進行非法咨詢、輔導、招生等活動,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4、東南大學綜合評價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如果2021年教育部和江蘇省的招生政策發生變化,將實施新規定。
5. 本招生手冊的最終解釋權歸東南大學招生辦公室所有。
9. 重要議程
從
2021年4月30日至5月10日,綜合評估報名。
2021年5月底,初試成績將公布公示,考生可在報名系統簽到。
2021 年 6 月 2 日至 4 日,考生確認考試并支付費用。
2021 年 6 月 13 日,學校測試。
2021年6月17-18日12時,學校志愿者確認。
2021年6月20日,入選候選人名單公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