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6 08:20:08作者:佚名
第十一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實驗實訓教學資源豐富,設有形態一實驗教學中心、機能學實驗教學中心、分析實驗教學中心、形態二實驗教學中心、藥學實驗教學中心、護理技能實訓中心、臨床技能實訓中心、口腔技能實訓中心、醫學檢驗技能實訓中心、康復治療實訓中心等13個校內實踐基地。現有直屬附屬醫院1所,直屬康復養老護理中心1所,擁有非直屬附屬醫院3所,教學醫院、實踐教學醫院97所,其中三級以上醫院42所,實習病床43000余張。另有藥廠、藥檢所等藥學專業實習基地5處,保險專業實習基地5處。
第十二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教學科研成果豐碩,先后承擔教育部及省、市級科研課題306項,其中,獲國家專利77項;編寫教材、教學參考書及學術專著177部,發表論文1856篇,其中主編或參編“國家級規劃教材”54部。《菏澤醫學專科學校學報》為中國高職高專核心期刊。
第十三條 學校辦學理念先進,校風學風優良。學校堅持以服務社會和適應醫療衛生事業需求為宗旨,以學生就業為導向,遵循醫學教育規律,突出醫學專科教育特色,把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內涵發展、加強教育質量工程建設作為學校辦學永恒的主題。致力培養醫德高尚、基礎理論扎實、臨床實踐能力強、一專多能的德、智、體全面發展的面向基層的應用型專業人才。畢業生就業率和就業質量一直名列全省同類院校前茅,教育教學質量和人才培養水平得到社會、學生及家長的廣泛贊譽和認可。
第十四條 2009年學校順利通過山東省高等職業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先后榮獲山東省普通高等學校教學管理先進單位、省級衛生先進單位、省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省級精神文明單位、省級文明校園等榮譽稱號。
第三章 組織結構
第十五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成立由學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招生工作。
第十六條 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菏澤醫學專科學校普通高等教育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執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招生工作的規定和實施意見,以及主管部門和有關省級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或實施細則;根據國家和省政府核準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并報送本校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制訂并向社會公布本校招生章程;實事求是地開展招生宣傳工作;組織實施本校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本校錄取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復查;接受教育行政部門委托組織本校有關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并負責對違規考生進行處理;支持有關招生管理部門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