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27 10:22:30作者:佚名
1. 筆試及格成績
無專業科目考試的職位筆試及格分數(兩科成績相加):兵團職位筆試及格分數為100分;北疆區市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90分;南疆師市、邊防團、鄉村振興等崗位筆試合格 重點幫扶組團中心、五區及以上地區團中心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80分。
公安機關執法業務崗位筆試合格分數線(三科成績相加):北疆區市職務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40分;南疆區市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為120分。
2、資格審查
達到筆試及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新疆兵團公務員考試,按照三倍招聘崗位的招聘計劃,確定最后筆試成績的人員同時作為面試候選人。違反紀律、缺席考試科目的,不予確定為面試候選人。
(一)資格審查時間:2024年4月11日-18日,每天10:00-19:30。
(二)資格審查方式:主要通過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應聘者須根據應聘職位要求,發送資格審查所需證明材料掃描件(壓縮文件包命名為“職位代碼+職位名稱+姓名”)。發送至相應招聘機構的電子郵件地址(附件1),由招聘機構驗證。應聘者將材料發送至各招聘機構后,須致電確認是否收到。
考生參加資格審查時提供的證件和材料必須完整、真實、有效,并與網上報名信息一致。文件、材料不齊全或者弄虛作假的應聘者,將被取消面試資格。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審查的應聘者,須于2024年4月13日前書面通知招聘機構。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所需材料(需彩色掃描件):
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審查表》(附件2)、筆試準考證、《報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證;
2、學歷及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電子登記表;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出具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留學歸國人員和港澳地區在臺灣地區獲得學位的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學位證書和學歷證明材料;
3、國有企事業單位員工須提供所在單位或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申請的證明。其中,人事管理權限屬于縣(市、區)機關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必須提供縣(市、區)機關或者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同意的證明申請;教育系統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同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申請的證明;
4、退役軍人須提供退役證明及縣級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5、崗位需要職業資格證書的,須提供職業資格證書;大學生村官(公司干事)、“三擁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應提供項目辦出具的地市級以上證明;在軍團工作的公司(村、社區)“兩委”成員需提供團組織人力資源部門出具的證明;崗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須出具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并提供合同、社保繳費明細等證明材料;職位需要中共黨員的,應當提交所在黨組織出具的黨員身份證明;
6、入選學生還須提供《新疆生產建設兵團2024年入選學生報到推薦表》;
7、招聘機構及應聘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明和材料。
3、補充
面試應聘人數未達到崗位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機構將從達到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者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補足面試人選。
(1)更換時間:2024年4月12日-19日,每天10:00-19:30。
(2)更換方式:招聘機構通過電話聯系應聘者進行更換。應聘者應根據所應聘職位的要求網校頭條,將相關證書及材料掃描件(壓縮文件命名為“職位代碼+職位名稱+姓名”)發送至相應招聘機構的郵箱。請相關考生在此期間保持聯系方式暢通新疆兵團公務員考試,以免失去補考機會。補充所需證明材料與資格審查一致。
對于因無人應聘或筆試成績不合格而空缺的職位,兵團公務員局將在4月22日前組織公開調整和補充面試人選,請應聘者繼續關注兵團考試信息網.調整工作完成后,兵團公務員部門將于2024年4月底前在兵團考試信息網公布面試考生名單、面試具體時間、地點等相關事項。
軍團公務員局
2024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