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3 09:28:36作者:佚名
第十一條學校設立由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教師、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貫徹執行教育部和廣東省招生委員會有關普通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負責制定學校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組織管理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校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根據學校的招生規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主動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
第十三條學校設立由學校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考試招生監察小組,對招生工作全過程實施監督。在錄取期間成立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和社會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四條學校錄取批次為專科批次。
第十五條學校分專業招生計劃及有關要求均以生源省(區、市)公布的專業目錄為準。
第十六條 本校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實驗班”,通過廣東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學生,與本校其他專業同批次錄取,單獨專業組招生,單獨編班。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生按五年人才培養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職學段學習,各項考核合格,并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獲得本校普通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通過轉段選拔考核合格的實驗班學生進入協同育人本科高校試點專業學習兩年,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獲得對應本科高校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非實驗班學生,不得轉入試點專業實驗班學習。具體合作本科院校及專業如下:
1.本校計算機應用技術專業與肇慶學院物聯網工程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2.本校汽車檢測專業與維修技術與肇慶學院車輛工程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3.本校現代文秘專業與肇慶學院秘書學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4.本校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與肇慶學院國際經濟與貿易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5.本校大數據與會計專業與肇慶學院會計學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6.本校環境藝術設計專業與韓山師范學院環境設計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7.本校商務英語專業與韓山師范學院商務英語專業聯合開展“三二分段專升本協同育人項目”。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學校遵循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體制,嚴格遵守教育部、省(區、市)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考生高考成績為基本依據,綜合衡量德智體美勞,擇優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