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3 09:28:36作者:佚名
第十八條在省(區、市)招生委員會按照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藝體類(含美術類、體育類)分別劃定的錄取控制分數線上分類錄取。
第十九條 在廣東省報考專科層次院校及專業,計入高考總成績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對應的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須合格。具體要求以廣東省當年招生錄取工作文件為準。
第二十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省(區、市),學校可根據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及生源情況確定招生計劃微調方案和調檔比例。
第二十一條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體健康狀況檢查合格、統考成績達到同批錄取最低分數線,符合學校提檔要求的情況下,依據考生成績、專業志愿,以及學校錄取原則擇優錄取。
第二十二條普通類(歷史類、物理類)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排序錄取。考生投檔總分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已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本校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的同分點處理辦法:按照普通高考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具體排序按該省(區、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藝體類統考專業分檔時,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實行“專業志愿優先”原則,根據考生所填報專業志愿順序,按考生投檔總分排位情況從高到低錄取。考生投檔總分相同時,按照考生排位擇優錄取。當考生排位相同時,優先錄取修習相關專業基礎知識(模塊)的考生。
本校在無排位或排位分的省(區、市)體育類及美術類專業錄取的同分點處理辦法:根據各省(區、市)投檔規則出檔后,在考生符合專業要求的基礎上,對投出的考生檔案按“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取。若總分相同,術科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第二十四條學校國際經濟與貿易(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為中外合作辦學專業,具體培養模式和收費標準詳見學校招生網站。
第二十五條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排位/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作退檔處理。
本校在未實行“3+1+2”模式招生的省份考生所填報的所有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調劑,按考生投檔總分從高到低調劑到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專業錄取;考生不服從調劑的,或服從調劑但是不符合計劃有空額專業相關要求的,作退檔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