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5 22:01:37作者:佚名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有關州(市)黨委、政府對本地區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負總責,經濟發達鎮所在縣(市、區)黨委、政府負責具體組織實施。經濟發達鎮要承接好下放的權限,健全制度體系,規范權力運行,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和能力建設,激發內生動力,釋放改革紅利,促進鎮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省委編辦要會同省級有關部門完善協調配合機制,加強督促檢查和工作培訓指導,及時研究解決改革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凝聚改革共識,為深入推進改革提供條件。
(二)抓好統籌協調。統籌推進經濟發達鎮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新型城鎮化綜合改革,在兩項改革中落實相同的土地、建設、金融扶持政策,實現資源要素聚集、政策紅利疊加、發展優勢互補,形成改革合力。加強城鎮化宏觀管理,完善城鎮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發展規劃和各類專項規劃,提升城鎮規劃標準,優化城鎮化布局和形態,構建“縣-鎮-村”三級規劃編制體系,推動經濟發達鎮與周邊城鎮、鄉村協同發展。
(三)積極穩妥推進。有關州(市)要認真研究,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經濟發達鎮改革方案制定,并按照“一鎮一目錄”的要求,參照省委編辦印發的《賦予經濟發達鎮部分縣級行政職權指導目錄》,提出經濟發達鎮賦權目錄,按照程序報省政府批準后組織實施。要加強輿論引導,擴大社會參與,營造良好改革氛圍,防止急于求成、一哄而上等傾向,確保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要加強評估考核,探索建立經濟發達鎮考核評價體系,形成能進能出的動態調整機制,促進經濟發達鎮更好更快持續發展。改革工作中的重要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