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5 18:29:17作者:佚名
三是中央財政繼續加大支持力度。每年繼續安排專項獎補資金,支持地方擴大普惠性資源、完善幼兒資助制度、培訓幼兒教師,引導和激勵地方完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同時,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成本合理分擔的原則,建立幼兒園收費動態調整機制,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現學前教育辦園成本合理分擔。
8.實施三年行動計劃以來,幼兒園教師數量不足、待遇不高、專業素質不高等問題得到一定緩解,但仍然不能滿足學前教育快速發展的需要。請問二期行動計劃如何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答:二期行動計劃將從幼兒園教職工配備、待遇、素質等方面問題入手,著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
一是補足配齊幼兒園教職工。各地要落實《幼兒園教職工配備標準》,出臺公辦園教職工編制標準,加快補充幼兒園教師隊伍。特別要督促民辦園按規定補足配齊合格的教職工。
二是完善工資待遇保障機制。在積極核定公辦園編制的同時,創新保障方式,通過生均財政撥款、專項補助等方式,解決好公辦園非在編教師、農村集體辦園教師工資待遇問題,逐步實現同工同酬。加強對民辦園的監管,督促其依法保障教職工工資待遇。
三是健全培養培訓體系。各省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制定幼兒園教師培養規劃,擴大培養規模。鼓勵地方通過免費師范生、幼教特崗計劃等方式,為農村培養合格的幼兒教師。建立滿足不同層次和需求的培訓體系,2015年前完成對幼兒園教師的全員專業培訓。
9.近幾年幼兒園安全、衛生事故時有發生。請問二期行動計劃對加強幼兒園監管出臺了什么針對性的舉措?
答:二期行動計劃要求加強學前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健全幼兒園監管體系。
一是強化政府管理責任。地方各級政府特別是縣級政府履行好監管的主體責任,建立監管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有關部門履職盡責情況的督查考核。
二是明確部門監管責任。教育、衛生、公安、質檢、安監、食藥監等各相關部門,特別是教育、衛生部門要根據職能分工,各司其職,完善動態監管機制,切實加強對幼兒園保教質量、衛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監管。
三是落實幼兒園管理責任。幼兒園要建立定期自查自糾制度,及時發現并消除園舍、消防、衛生等方面安全隱患;完善家長委員會制度,事關幼兒和家長切身利益的事項要充分聽取家長委員會的意見。
10.隨著學前教育的快速發展,老百姓對幼兒園保教質量的關注程度不斷提高。請問二期行動計劃對提高學前教育質量有哪些具體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