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18 21:02:59作者:佚名
申請條件
(1)創業組織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為本市戶籍勞動者,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港澳臺居民居住證》《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出國留學人員來滬投資享受優惠資格認定證書》的非本市戶籍勞動者;
(2)創業組織吸納勞動者就業滿 6個月;
(3)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按規定為吸納就業人員繳納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農民合作社按規定為吸納就業人員以集體參保方式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創業組織社保繳費單位須與登記就業單位、申請補貼單位相一致;
(4)同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創辦的創業組織只能享受一次初創期創業組織社會保險費補貼。
補貼標準
(1)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等創業組織按本市當月職工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基數計算的養老、醫療和失業保險繳費額中用人單位承擔部分50%的標準給予補貼;
(2)農民合作社按本市當月職工社保繳費基數的下限作為繳費基數計算的養老和醫療保險繳費額50%的標準給予補貼;
(3)每個創業組織每月社會保險費補貼人數以8人為限;
(4)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注冊登記之日起的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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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提升
創業見習
創業見習是指政府為提升青年創業能力,組織青年到政府確定的見習基地的特定崗位進行實踐鍛煉的一項創業準備活動。
創業見習
申請對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年齡在16-35周歲,具有本市戶籍的失業或未登記就業青年;
(2)參加本市就業創業見習計劃的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所屬全日制畢業學年學生;
(3)本市高等學校及中等職業學校應屆離校未就業全日制畢業生
創業見習補貼
申請對象
在本市認定的創業見習基地中見習的學員。
補貼標準
(1)生活費補貼:每名學員每月補貼標準為當年城鎮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各區可根據實際情況酌情配套補貼。
(2)商業保險。
創業見習基地
申請對象
(1)凡在本市注冊成立三年及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經營狀況良好,管理較為規范,社會責任感強的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等創業組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人力資源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可申請成為園區類創業見習基地。
(2)凡由政府批準設立或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以創業孵化為主營業務的創業孵化基地、眾創空間、創客空間等創業載體,可申請成為園區類創業見習基地。
創業見習基地補貼
申請對象
經本市認定的創業見習基地
補貼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