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1 08:52:46作者:佚名
在劉某涉嫌制造毒品案中,劉某被控出資100萬元訂購毒品,是毒資提供者,構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劉某始終辯解稱是借款,而不是毒資。
但是,非常不利的地方在于,雙方沒有那么熟,100萬元巨資往來,沒有借條,沒有約定利息,也沒有證據證明雙方就這筆借款事宜商量過。收錢的一方供認這就是訂購毒品的毒資。
對于劉某提出系借款的辯解,檢察院會對這筆款項的利息、借條等情況進行訊問,最終證明劉某的辯解不符常理,應當是毒資而不是借款。
此時被告人庭審如何自我陳述,辯護人需要在庭審發問中,幫他解釋這個疑點,論證完全可能是借款。
律師:這100萬元,是借款還是毒資?
劉某:是借款。
律師:借款?有借條嗎?有約定利息嗎?
劉某:是借款。沒有借條,沒有利息。
律師:借這么多錢,連借條都沒有,也沒約定利息,為什么?
劉某:我以前也借過錢給劉某,借了有150多萬,也沒有借條,也沒有約定利息,因為他只是借來資金周轉,過幾天就還了,我還是比較信任他的。
律師:你以前也借過錢給他?曾借給他幾次?多少錢?
劉某:好幾次,加起來估計150多萬。
律師:以前的借款有沒有寫借條?
劉某:沒有。
律師:以前的借款有沒有約定利息?
劉某:沒有。
律師:你跟劉某關系如何?
劉某:認識好幾年,并不常接觸,關系還可以。
如此巨額的借款卻沒有借條、沒有約定利息,是對他非常不利的疑點,辯護人需要通過發問,讓他把這個問題合理解釋清楚。
三、幫助否定不客觀證據
案卷材料中有一些明顯不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的證據,可以通過庭審發問環節,把證據上的問題呈現出來。通過被告人的當庭陳述來呈現,既給了被告人充分辯解的機會,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有強調的作用。
在涂某走私淫穢物品案中,涂某在境外網站上訂購了一批書,后來,該批書被海關查扣。海關工作人員查遍報關、貨運的每一個人,大家都不知道誰是真正的貨主。最后才從境外發貨人口中得知,涂某是貨主。
涂某被抓獲之后,偵查人員打印了六張圖片給涂某簽認,兩張是一個包裝紙箱的照片,三張是其中三本書封面的照片,一張是一堆書的照片。偵查人員要求涂某簽認這些照片。
按照偵查人員的要求,涂某在兩張包裝紙箱照片上簽認,“這是我從XXX那里購買的淫穢漫畫書的包裝紙箱外觀。”其余四張照片上簽認,“這是我購買的淫穢漫畫書。”
這個簽認成為涂某構成犯罪的關鍵證據。然而,這份關鍵證據是不客觀、不科學的。
實際情況如何?在這一堆書中,總共有10幾個箱子,其中幾個是別人的,全部書籍都堆放在一起的,區分不出來。而且,犯罪嫌疑人不可能知道對方發貨是如何包裝的,具體有幾本也不清楚,這其中有多少本是他的也不清楚。在強大的審訊攻勢下,他老老實實,按照要求,簽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