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01 08:52:46作者:佚名
這時辯護人就需要通過庭審發問,幫助涂某還原事實,否定這份不客觀、不科學的簽認。
律師:海關查扣的這批書,是不是你買的那批?
涂某:不確定。
律師:你知不知道,你買的書,對方會用什么箱子裝?紙箱還是木箱?
涂某:沒有。
律師:你知不知道,你買的書,對方會裝幾個箱子?
涂某:不知道。
律師:當時你有沒有簽認過這批書?
涂某:有的。
律師:給你簽認的時候,有帶你去看這一堆書嗎?
涂某:沒有。
律師:簽認的時候,辦案機關給你看的是書的照片還是實物?
涂某:照片。
律師:給你看了幾張照片?
涂某:有幾張,可能三五張,具體不記得了。
律師:照片里面是一堆書嗎?
涂某:是的。
律師:通過照片,你能看清楚有幾本書嗎?
涂某:不能,看不出來。
律師:通過照片,你能看清有幾箱書嗎?
涂某:不能。
律師:那你為什么簽認,這一堆書,不知道幾本、不知道幾箱,都是你買的嗎?
涂某:當時辦案人員要求我這么簽的,我就簽了。
律師:你知不知道,這一堆書里面還有其他人的書?
涂某:不知道。
律師:辦案人員有沒有告訴你,這一堆書里面還有其他人的書?
涂某:不知道。
通過發問,清晰呈現,案卷材料中涂某的簽認材料,顯然是不客觀、不科學的,他不可能辨認出被海關查扣的這一批,是不是他訂購的。
四、幫助解釋不利供述
有一些供述筆錄對被告人非常不利,原因是對問題理解錯誤或者存在被誘導的情況,也或者是筆錄內容本身模棱兩可,表面上看對被告人非常不利。此時,辯護人需要在庭審發問環節,幫助犯罪嫌疑人將這些不利、被誘導的口供解釋清楚。
在黃某制造毒品案中,關鍵的爭議焦點在于,他構成制造毒品罪還是非法買賣制毒物品罪。黃某的供述非常不利。
筆錄顯示:
偵查人員問:你為什么明知道這東西是別人拿去制造毒品的,為什么還賣?
黃某回答:我就是貪圖小利,想賺點外快。
這份筆錄顯然是非常不利的。按照這份筆錄,黃某明知他人將涉案的物品拿去制造毒品,仍然賣,那么就構成制造毒品罪的共犯,涉案毒品數量巨大,黃某面臨的法定刑是“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辯護人研究發現,黃某被這個誘導性發問“坑了”。黃某無法識別里面藏著的兩個問題,僅回答了“為什么要賣易制毒物品”的原因,是“貪圖小利,想賺點外快?!狈缸锵右扇说谋疽馐?strong>被告人庭審如何自我陳述,雖然知道易制毒物品不能賣,但貪圖小利,想賺點外快,才賣易制毒物品的。
辯護人需要通過庭審發問,幫助黃某澄清事實,彌補供述筆錄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