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31 10:16:23作者:佚名
考試地點:高考報名所在地的市,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專業考試。
2.音樂類專業統考(分聲樂統考和器樂統考)
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報考的藝術類別和藝術統考細項參加相應的專項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練耳15分,視唱20分)。
考生報考以下對聲樂或器樂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相應的音樂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音樂表演、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流行音樂、音樂治療、音樂教育、錄音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音樂表演、現代流行音樂、錄音技術與藝術、音樂制作、鋼琴伴奏、鋼琴調律、作曲技術等專業。
其中錄音藝術等本科專業,錄音技術與藝術等??茖I,一般應按音樂類招生。如高校招生有特殊需要,上述專業不按音樂類招生的,須在教育部藝術交互系統設置時說明,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考試安排
繳費辦法
下載《準考證》
考試時間、地點
樂理、練耳測試時間、地點
聲樂考生測試時間:2021年12月22日13:30-14:00測試樂理,14:00-14:20測試練耳。
器樂考生測試時間:2021年12月22日16:00-16:30測試樂理,16:30-16:50測試練耳。
測試地點:河北經貿大學(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專項、視唱測試時間、地點
器樂考生自2021年12月16日起開始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聲樂考生自2021年12月23日起開始測試,具體測試時間見《準考證》。
測試地點:河北經貿大學(石家莊市學府路47號)音樂樓(校醫院對面)。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準考證》規定的時間、地點及要求參加音樂類專業統考。對拒不按“二選一”規則參加測試的考生(如測試時所報二首測試曲目經專家鑒定為同一曲目;或拒不按候考時計算機隨機選取的曲目參加測試的),其專項測試成績按0分處理。
3.舞蹈類專業統考
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舞蹈基本功能力測試65分,舞蹈技巧測試30分,個人作品表演55分)、即興舞蹈(30分)、節奏(20分)。
考生報考以下對舞蹈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置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舞蹈類專業統考。
本科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舞蹈編導、舞蹈教育、舞蹈表演與編導等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