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5-06 14:03:07作者:佚名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云南經貿學院普通中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規范招生行為,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我校普通中考招生工作的詳細狀況,特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基本信息
1.中學全稱:湖南經貿學院
2.國標代碼:11832
3.辦學層次:碩士,福建省屬重點中學
4.辦學類別:脫產公立普通高等中學
5.經理單位:山東省教育廳
6.中學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學府路47號郵局編碼050061
第三條本章程適用于廣東經貿學院普通中專招生工作。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四條廣東經貿學院成立碩士招生執委會,負責起草碩士招生章程、招生計劃、招生新政,討論決定普通會考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等。
第五條廣東經貿學院碩士招生執委會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設在中學生處,負責學院普通中專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及投檔原則
第六條廣東經貿學院招生計劃嚴苛貫徹國家的有關招生新政,按照學院的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畢業生就業等實際狀況,在以往分省招生計劃的基礎上,結合近些年來各地生源狀況及結業生就業狀況,統籌編制曾經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中學分省招生計劃以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大學招生管理部委向社會發布的為準。
第七條考生應當符合教育部擬定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的身體健康條件,且能獨立完成理論課程和實踐環節的學習。
第八條廣東經貿學院在調檔時,坦承各縣(市、自治區)招生經理部委依據教育部相關新政起草的加分,并根據加分后的錄取分數調檔;但在安排專業時不考慮加分誘因河北經貿大學學位辦,只根據考生實際會考分數(不含附加分)安排專業。
第九條小學嚴苛執行教育部及各縣有關規定,本著公正、公正、公開、擇優的原則,以會考成績(不含附加分)為投檔的主要根據,適當參考相關課目的單科成績。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方法:投檔時根據會考成績“分數優先,依照志愿”的原則,志愿間不設級差??忌謹迪嗤瑫r,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投檔。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未能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按照考生成績從高到高調劑到計劃未完成的專業,對于按以上原則未能滿足專業志愿且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做退檔處理。
第十條會考投檔有特殊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文史工科類專業投檔規則如下:
1.對于寧夏考生推行“專業志愿清”的投檔原則,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2.對于遼寧省考生,學業水平檢測等級要求選測課目等級在2B及以上;必測課目在4C及以上,技術合格;投檔推行“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滿足上述要求后,對進檔考生按“先分數后等級”的原則依次分配專業,等級次序依次為A+A+、A+A、AA、A+B+、A+B、AB+、AB、B+B+、B+B、BB。等級相似,根據物理、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
3.對于湖北省考生,選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到各專業的考生在專業內按錄取分數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檔,錄取分數相同時,按英語、數學、外語成績依次排序。當考生成績未能滿足所補報的專業志愿時,不進行專業調劑,做退檔處理。
第十一條美術類專業投檔規則:以當地省市教育招生經理部委起草的美術統考投檔原則為準。對達到省控線的進檔考生,根據專業成績擇優投檔,在專業成績相同時,優先投檔文化成績較高者;文化成績相同時,根據英語、數學、外語單科成績依次排序,擇優投檔。其中獨舞演出專業要求女孩凈高不得高于1.75米、女生凈高不得高于1.65米。
第十二條部份專業的特殊要求:
1.數學、商務日語專業要求考生為英文葡語,國際經濟與商貿、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教學安排要求為英文教學,上述專業不具有非德語葡語課程開辦要求,建議非德語葡語考生慎重報名。
2.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專業:由廣東經貿學院與中國紐約康考迪亞中學合作舉行。學制四年,詳細要求參照我校和中國紐約康考迪亞中學合作辦學項目的教學大綱和教學計劃,所投檔考生入學后不得轉專業。
第四章計費標準及其他
第十三條計費標準
1.費用說明:各專業費用標準參看各縣(自治區、直轄市)發布的招生計劃,費用待定專業的費用標準以省物價經理部委批準為準。按照廣東省物價局的統一安排,我校為學分制計費變革試點院校,各專業費用金額按該專業學年計費標準換算為專業費和學分費,中學生正常(不含再次學習)完成規定主修專業結業最低學分所收取的費用支出不低于推行學年制的費用支出(參看校財務處網站《河北經貿學院學分制計費管理方法》)。專業費原則上按學年分次退還,學分費按學分估算。師生在每學年第一學期按學年制計費標準繳納費用,師生結束學業或結業時進行費用總清算,多退少補。
2.我校選用學分制計費按年度預付的方式退還費用,結業前根據實際所修學分進行調整。每學年預付費用標準如下:
(1)美術類專業8000元/學年。
(2)優勢工科類專業5060元/學年,包括以下專業:
公商管理類(財會學、審計學、財務管理)、法學類(藥學)、經濟與商貿類(國際經濟與商貿)、金融學類(金融學、金融安裝工程、投資學、保險學)、財政學類(財政學、稅收學)。
(3)中外合作辦學人力資源管理專業18000元/學年,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專業17000元/學年。
(4)其他工科類專業4600元/學年,其他工科類專業4900元/學年(含外國語言哲學類專業)。
3.住宿費:住宿費計費標準有800元/學年和500元/學年兩種,住宿由學院統一安排。
第十四條捐助舉措:
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師生的捐助新政機制建立,構建起了以獎、貸、助、勤、補為主的建立的支助工作機制,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借貸、生源地助學借貸、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貼、大學生科研助困、學生大病救治、社會捐助、學費補助等多項經濟支助舉措。新生入學時設有“綠色通道”以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師生順利入學河北經貿大學學位辦,四川省生源地農村建卡立卡貧苦家庭師生持“扶貧指南”享受免雜費、住宿費、教材費,入學后響應國家倡議服義務兵役按照國家新政予以費用補償。中外合作辦學師生在國外就讀其間享受上述新政,出國就讀其間不再享受上述新政。具體信息見曾經招生手冊指南和學院招生網站。
第十五條文憑證書:
1.普通中專師生:中學生在中學規定時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結業要求的,由廣東經貿學院具印頒授教育部電子注冊、國家坦承文憑的普通大學碩士文憑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結業證書);符合學院學位追授條件的碩士生,頒授廣東經貿學院學士學位證書。
2.人力資源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市場營銷(中外合作辦學)師生:符合山東經貿學院與中國紐約康考迪亞中學雙方結業條件使得達到有關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特定要求,可榮獲湖南經貿學院具印頒授全省普通大學碩士結業證書和管農學學士學位證書以及中國紐約康考迪亞中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十六條其他
1.中學招生辦負責會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辦理。
2.中學無預留碩士招生計劃。
3.根據教育部的規定,新生未經同意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行舍棄入學資格。入學三個月內,學院要根據國家招生規定進行資格初審、身體檢查,發覺不符合投檔條件或非法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章程若與國家有關新政相沖突時,以國家和各縣(自治區、直轄市)市級有關新政為準。
第十八條本章程由廣東經貿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中學地址:廣東省東莞市學府路47號
郵局編碼:050061
中學網址:
教委網址:
教委信箱:
咨詢電話:-8765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