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14 21:13:47作者:佚名
本文整理了鎮江職業學院2024年招生簡章,以下為詳細內容2023年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供大家參考,如有變動,以學校最新公布信息為準。
入學規則
第十一條 學校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2023年鎮江市高等專科學校錄取分數線,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確定轉學比例。順序志愿錄取的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平行志愿錄取的轉學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二條 凡符合學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規定的報名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第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及相關規定(特殊專業體檢及要求),對錄取的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條 考核方式(含特殊類型):參加全省統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藝術類考生須參加各省組織的全省統一美術考試。體育類考生須參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組織的專業考試。
第十五條 學校實行學校負責、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部門督導的招生工作體制,按照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按照公平、公開、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錄取學生。學校根據考試成績和公布的招生計劃,嚴格按照有關招生規定錄取學生。
第十六條 我校嚴格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區)的有關規定執行加分政策。
第十七條 學校按照普通類、文藝類、體育類代碼(類別)招生。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省(市)應當按照本省高考改革方案的有關規定招生。
第十八條 招生數量不足的,學校將按照規定參與平行申請院校(含符合申請條件的院校)錄取或者選擇其他申請院校錄取。
第十九條 我校對各專業錄取采取專業偏好優先的辦法,即按照專業偏好順序,按照備案分數從高到低進行排序,專業偏好之間不設分數差。
1.普通類考生專業錄取:在錄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高考綜合改革省份按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其他省(直轄市、自治區)文科類考生按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理工科類考生按總分、數學、語文、外語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2.藝術專業合格考生錄取:錄取依據為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學業成績和省考藝術類考試成績(對于以學業成績和省考成績按比例計算綜合成績的省份,以綜合成績作為錄取依據),按成績高低排序。成績相同者,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者,按學業總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專業成績相同者,按學業總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排序,按普通文理科科目成績(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
3.體育專業合格考生錄取: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提供的錄取分數線為錄取依據,按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相同者按專業成績排序,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文化總成績(不含政策加分)排序,專業成績相同者按普通文理科成績(按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排序。
4.未能被所有志愿專業錄取,且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考生,將調整至現所在院??校專業組內的其他專業。拒絕調整、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等原因不能錄取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條 我校招生專業不限制外語,但學校公共外語班只開設英語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