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二的考試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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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1-11-17 18:11:31作者:admin2
科目二最多五次機會,也就是可以預約考試五次。每次預約考試都有兩次機會,兩次機會都沒把握住,才會補考。
科目二的考試規則:
1、考試時有兩次機會,要求每次機會五個項目都要合格,如果有一項不合格,則五個項目都要重考。
2、如果第一次機會考試不合格,接著就進行第二次考試,考試流程跟第一次相同,而且是同一輛車、同一條考道,須重新驗證指紋。
科目二考試注意事項
1、調節情緒很重要。不少科目二掛科的學員都是因為語音播報不合格后,緊張的情緒得不到緩解,在同一地方犯錯而掛科;
2、第二次補考和第一次考試一樣,上車準備時一定要調好座椅、后視鏡、系好安全帶后才能驗證指紋;
3、考場每個考試項目都是由GPS定位檢測,每個項目的控制線(黃色虛線)代表該項目的考試區域。只要車輛車頭過了控制線就代表進入了該項目的考試,就必須按該項目考試規則完成考試。
這要取決于是駕駛A1車型違章還是駕駛A2車型違章,對應就會降級為A3和B1,不過降級時都要參加科目一的學習并考試,考試合格后在30日內辦理降級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