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7 10:50:49作者:佚名
綜合面試采用即時問答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基礎知識、邏輯思維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分析解決問題能力、創新潛質、思想品德和心理狀況等綜合素養。
五、復試成績計算
公共管理碩士、會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考生復試成績總分400分,計算公式:考生復試成績=面試成績+實踐能力測試成績+思想政治理論筆試成績
其他考生復試成績總分300分,計算公式:
考生復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綜合筆試成績(或實踐能力測試成績)
六、復試具體安排
一志愿考生復試一般應于3月31日前完成,調劑考生復試應于4月23日前完成。各學科(專業)具體復試時間由各招生單位自行確定并報研究生院審批。
各招生單位須制定具體的復試流程、分批次(一志愿、調劑志愿)的時間與具體安排,并在復試方案和復試安排中明確說明,經研究生院審核后予以公布。
七、調劑
學校將根據招生計劃缺額情況發布調劑信息,具體調劑要求、人數、程序、日程安排另行通知。調劑考生復試要求與一志愿考生復試要求一致。
八、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教學〔2003〕3號)及《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規定執行,招生學科(專業)有特殊要求的須在復試方案中明確說明。
待錄取考生在規定時間內在線提交三個月內二甲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入學時須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不符合錄取要求者取消錄取資格。
九、錄取
按照教育部、山東省有關招生錄取政策規定,根據本單位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一)總成績核算方式
復試成績占總成績的權重(W)應在30%-40%的范圍內,由招生單位自主確定,并在復試方案中公布。
總成績按初試成績總分、復試成績總分折算成百分制后權重相加,成績核算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1。管理類綜合能力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3×(1-W)+復試總成績÷4×W
2。其他考生:總成績=(初試成績總分+享受照顧政策加分)÷5×(1-W)+復試總成績÷3×W
(二)總成績排名方式
根據各學科(專業)的招生計劃及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如按研究方向分配招生計劃的,各招生單位須在復試方案中說明,并報研究生院備案。
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排序,不同批次的調劑考生按批次時間先后分別排序,如總成績相同,則依次比較復試、綜合面試、初試外國語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