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7 10:50:49作者:佚名
(三)擬錄取名單確定
1。 擬錄取名單按招生計劃,依據復試合格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優先錄取一志愿考生,調劑考生根據剩余計劃按照批次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錄取。“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考生單獨排名錄取。若復試合格的考生放棄錄取資格,空缺依次按上述順序遞補。
2。 擬錄取名單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10個工作日,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報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十、相關工作制度
(一)責任追究制度
對在招生工作中有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招生管理規定行為的工作人員,一律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并追究直接責任人員的責任,造成嚴重后果和惡劣影響的,還將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實行問責。
(二)監督制度
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督查小組負責復試錄取過程的監督、咨詢和申訴工作。
(三)信息公開制度
有關復試錄取工作的所有相關信息統一在濟南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發布,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各招生單位公示信息時不得與學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示內容有沖突或不一致。
(四)復議制度
各招生單位的研究生復試工作小組對本單位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參加復試考生提出質疑時,負責向考生做出解釋,需要復議的須經各單位復試工作小組出具復議結果并報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濟南大學研究生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