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6-04 14:42:31作者:佚名
2024 年本科招生指南
今天正式發布
第一章 學校性質、地點和招生機構
第一條 武漢體育學院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校,是新中國成立后首批建立的體育院校之一,始建于1953年,現為國家體育總局與湖北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具有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權,設有博士后科研流動站。2018年入選湖北省首批“雙一流”高校。學校面向全國招生,主要培養各類體育及體育相關專業的人才。
第二條 學校標識碼:4142010522
學校(東湖校區)位于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珞喻路461號。
武漢體育學院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武當山校區)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
第三條 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和招生領導小組。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實施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
第二章 招生計劃、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四條 學校遵循國家有關招生政策,綜合考慮各省高考考生數量、生源質量和就業情況,結合學校近年來在各地的招生計劃,編制今年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審批。學校本科分省、分專業的招生計劃由各省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學校按照教育部要求設立儲備計劃英語作文,并根據報考人數規模和生源質量合理使用儲備計劃。 第五條 學校2024年本科招生專業為: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含高爾夫)、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能訓練、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運動人體科學、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方向)、表演(服裝表演方向)、流行舞蹈、舞蹈學、廣播與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輯與導演、視覺傳達設計、新聞學、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公共服務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體育經濟與管理、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康復治療學、中醫骨傷科、教育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智能體育工程。第六條 學校收費標準嚴格按照2024年湖北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執行。
第三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考生健康狀況須符合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南》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學校實行遠程網絡招生。招生過程中,嚴格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校招生委員會確定的各批次錄取分數線,在此基礎上,根據考生申報志愿,對考生電子檔案進行綜合審核、錄取。考生電子檔案按規定報送學校后,學校根據考生申報專業(類別)、思想政治表現、體檢等情況,按照提交分數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第九條 運動訓練、武術、民族傳統體育專業,在文化、體育成績達到學校錄取最低分數線的基礎上,以考生文化成績和體育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6×30%+體育成績×70%),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下,體育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網球、跆拳道項目實行男女分開招生,田徑項目按分項特點招生,其他項目實行男女混合招生。
待武漢體育大學本部招生工作完成后,武漢體育大學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將對表示愿意轉入武漢體育大學武當山國際武術學院的考生進行錄取。
第十條 體育專業按專業清分原則安排錄取。湖北省內統考成績優秀的考生,體育專業單獨填報志愿欄。學校自主確定統考、文化錄取標準,優先錄取30%的體育本科招生計劃(文化成績、專業成績均在自劃線以上且專業成績相同的,可從預留計劃中轉入相應計劃錄取),另70%的體育本科招生計劃按湖北省招生委員會體育專業備案原則(體育體能測試成績、文化成績達到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按考生意愿排序,按照高考成績50%與體育體能測試成績75%之和排序)從高到低錄取。湖北省外考生按原籍省備案原則,按備案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若所申請專業招生計劃數不能滿足考生意愿,在服從調整的情況下,可以安排至其他體育專業。
第十一條 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實行高考文化成績直接錄取。舞蹈表演(國際標準舞)、流行舞、舞蹈編導、播音與主持藝術、視覺傳達設計、表演(服裝表演)專業全部實行省級統考(聯考)成績,承認有關省(市、自治區)立項原則。對文化、專業考試均合格的考生,按立項規則從高到低依次錄取,不設專業差異,不設個別科目要求。
第十二條 新聞學、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公共事業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體育經濟與管理、應用心理學、運動康復、康復治療學、中醫正骨、教育技術、智能體育工程等文理科專業,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設定的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內的備案分數線進行選拔錄取,招生人數不足的,采取自愿報名的方式錄取。自愿報名人數仍不足的2024年武漢體育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剩余計劃調整至生源質量較好的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計劃。高考成績相同的,按照語文、數學、外語成績比較進行排序。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成績相同,出現并列的,在錄取時按省招生管理部門的規定執行。 擬錄取考生專業安排按照考生院校意愿、專業意愿、高考成績的順序確定,如無法滿足考生所填專業意愿,對愿意接受專業調整的,將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整的專業范圍內進行調整錄取,否則不予錄取。
英語專業只招收使用英語作為母語的考生,報考英語、漢語國際教育專業的考生,外語成績須不低于90分(滿分為150分,如不足150分需折算)。
第十三條 根據各省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政策規定,對獲得加分或減分的考生,將按照加分或減分后的成績排序,并按照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錄取。
第十四條 2024年按新高考改革辦法招生的省份,考生選修科目按照所在地省級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的選修科目要求執行。
第十五條 凡填寫入學申請表的考生,按照規定被錄取后,不得轉學、退學。
第十六條 凡非法報名、考試作弊、使用虛假身份或違反其他規定的考生,學校一經查實,不予接受入學申請。
第十七條 有特殊身體條件的考生,應當遵守國家規定和有關政策。
第十八條 對不符合相關專業、學科專門招生條件的考生,學校將退還其檔案。
第十九條 對入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生完成學業,經考試合格,學校頒發國家承認的學士學位證書;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第四章 獎學金與資助辦法
第二十一條 凡符合學校有關條件的,可申請下列國家獎學金、助學金: 本科二年級及以上特別優秀的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成績優秀的二年級及以上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4400元/年、3300元/年、2200元/年)。
學校還設有學校獎學金和優秀運動員獎學金,獎勵在學習、訓練、科研、競賽、社會活動等方面表現優異的學生。
第二十二條 學校建立教育資助和扶貧濟困基金,對學習努力、表現優秀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資助;學校開通協助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學校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提供多種兼職工作。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直轄市、自治區)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 學校從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代為招生,請考生和家長謹防上當受騙。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2024年武漢體育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由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學校招生電話: (可傳真)
學校招生辦公室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