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9-12 08:50:06作者:佚名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秋季高考)規程
1. 機構全名
2. 學校地址
寶山校區位于上海市寶山區上大路99號
延長校區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延長路149號
嘉定校區地址:上海市嘉定區城中路20號
3. 級別
■ 本科
四、學校類型
■ 普通高等院校 ■ 公立高等院校
5. 頒發學歷證書的機構名稱及證書類型
學院和大學
姓名
上海大學
證書
類型
學生完成學習期,達到畢業要求,將頒發上海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六、高等學校招生管理
上海大學本科招生領導小組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最高決策機構,負責統一領導全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就業處是學校組織實施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全校本科招生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學校紀委是學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紀檢機構。
七、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1.上海大學根據上海市教委批準的年度招生規模,結合學校發展定位和辦學條件,結合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和使用情況,科學合理地制定各省、各專業的年度招生計劃。
2.今年上海大學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高考改革后各省市選修科目要求具體情況,請參見各省招生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招生辦)整理的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專業及計劃相關文件。
3.各專業男女比例不限制。
8. 預留方案編號及使用方法
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學生質量控制和同等分數考生錄取。
九、專業教學和培訓中使用的外語
入學外語考試語種不限制;錄取后,非外國語言文學專業的外語教學語言為:1.中歐工程技術學院所有專業均以英語、法語授課;2.其他專業一律以英語授課。
10. 身體健康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發[2024]2號)及相關補充規定,考生須如實報告本人健康狀況。如隱瞞本人健康狀況及病史,上海大學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和學校關于退學、休學的學業成績管理規定處理。其中:理科實驗班、材料、生物制藥、環境工程(中葡合作)專業不招收色盲、色弱生;戲劇與影視藝術設計、動畫、影視攝影與制作、美術、繪畫、雕塑、中國畫、實驗藝術、藝術設計、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產品設計、工藝美術、數字媒體藝術、藝術與技術、電氣、電子信息、電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微電子科學與工程、人工智能、計算機科學與技術、智能科學與技術、數據科學與大數據技術、網絡空間安全、信息工程(中法合作)、機械工程(中法合作)、材料科學與工程(中法合作)、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中葡合作)專業不招收色盲。
十一、入學規則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秋季統一考試)成績錄取規定:
(一)各省招生辦公室根據上海大學本地招生計劃數和報考比例,對報考上海大學考生按分數從高到低(含加分)進行排序,具體報考比例由學校根據各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原則上報考比例不超過120%,分批次平行志愿報考的報考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二)招生工作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擇優錄取。
1、對被上海大學錄取的考生,學校將根據錄取分數線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按照志愿順序錄取,志愿不分先后。錄取分數線相同時,文科(或選修科目要求為“不限”、“政治”或第一志愿為“歷史”的專業(組))依次比較語文成績、外語成績、數學成績;理科(或選修科目要求為“物理”、“理化”或第一志愿為“物理”的專業(組))依次比較數學成績、外語成績、語文成績。
2.高考外語成績要求:英語、法語專業要求成績不低于115分(滿分150分);日語專業要求成績不低于110分(滿分150分)。
3.外語統一口語測試成績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或市的規定執行。
4.上海大學在內蒙古自治區首批本科招生中實行“1:1招生計劃范圍內按專業偏好錄取”的錄取規則。
5.凡來自實行平行志愿招生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且愿意接受重大調整、不受體檢限制、高考外語成績達到要求的考生,不予錄取。
6.對于被上海大學錄取但未進入理想專業的考生,如不服從各項專業調整,學校將不予錄取;如受到體檢限制、高考外語成績不符合要求,或不愿調整到高收費專業及其他不符合專業錄取要求的專業,可能被學校拒絕錄取;對于其他考生,學校將在未滿招生的專業進行調整。
2. 特殊入學規則:
1.藝術類專業招生按照《上海大學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執行。
2.高等學校專項招生計劃按照上海大學2024年專項招生計劃和“創業計劃”招生指南執行。
3.推薦生錄取方案按照《上海大學2024年推薦運動員錄取辦法》執行。
4.綜合評價錄取方案按照《上海大學2024年上海市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錄取指南》執行。
注:以上招生簡章如有調整,以上海大學發布的調整后招生簡章為準。
3.上海大學承認教育部及各省招生辦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給予考生的全國加分政策。學校進行專業錄取時,原則上承認考生所有加分項目中的最高分,最高分不超過20分。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高考加分項目及分數不得用于沒有省計劃的藝術類等招生專業。
4.出現生源短缺情況時貝語網校,省級招生辦公室可按錄取控制分數線向不超過同批次剩余生源數120%的學校提出申請;如仍出現生源短缺情況,上海大學可將剩余招生計劃分配給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錄取。
12.費用
標準
學費
標準
1.普通專業:
1.哲學、經濟學、法學、文學、歷史學、管理學類學費為每生·學年65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2.理工科(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電一體化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機器人工程除外)專業學費為7000元/生·學年(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3.藝術類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130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4.國家“雙一流”學科“機械工程”涉及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械電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機器人工程等專業,學費為每生每學年7700元(滬發改價格調整[2023]21號)。
2.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1.中法合作專業(信息工程、機械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學費為25000元/生·學年(滬教委財[2017]57號)。
2.中澳合作辦學專業(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萬元人民幣(滬教委財[2017]57號)。
3.中葡合作專業(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土木工程、環境工程)學費為每生每學年3萬元人民幣(滬發改價格調整[2022]18號)。
住宿費用
標準
每生每學年最高限額為1200元人民幣(不含寒暑假)(滬價格費[2003]56號、滬財預[2003]93號、滬教委財預[2012]118號)。
13. 資助政策
上海大學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海市有關學生資助政策和規定,被上海大學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海高考加分政策,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上海市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殊困難補助及學費減免等。學校還按規定落實義務兵役補助和中西部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國家助學貸款補償等。學校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和教育、體育、藝術等獎學金,各學院也設有獎助學金。此外上海高考加分政策,還有“隱形餐費”補貼、出國交流學習等發展性資助項目。
學校承諾確保考入上海大學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