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6 21:57:43作者:佚名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 、依法管理考試,嚴格招生管理,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 、專科學校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名稱為武漢商學院,英文名稱為WUHAN BUSINESS UNIVERSITY。
第三條 學校地址為湖北省武漢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東風大道816號。武漢商學院網站:
第四條 學校是具有學士學位授予權的國立公立高等教育機構。是經教育部批準、湖北省人民政府主管、武漢市人民政府主辦的普通本科院校。教育教學業務歸湖北省教育廳管理。
第五條 學校招生工作嚴格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選拔優秀人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學校設立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和招生委員會。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國家和試點省份關于高考綜合改革的決策部署,領導統籌規劃、統籌協調、協調推進高考綜合改革工作。高考綜合改革。決定招生重大事項并監督實施。招生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學校高考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制定的招生計劃、招生政策、招生細則和招生重大事項。招生就業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七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上級機關、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八條 招生就業辦公室會同有關職能部門,主要根據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生狀況、人才市場需求、學科發展等因素,編制學校省級和專業招生計劃。學校經湖北省教育廳批準。省級和專業計劃按要求報送省招生考試機構。
第九條 學校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科招生計劃總額的1%,用于調整我校在各省(區、市)生源不平衡的情況。
第四章 入場規則
第十條 學校招生工作執行國家和省(市、區)招生政策,按照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網上招生。實行新高考的省份,執行新高考錄取政策。
第十一條 錄取時,調取考生檔案的比例按照各省錄取規定執行。實行分批次、分類別并行志愿原則的省份,調整比例為1:1。
第十二條 學校對考生入學的專業安排辦法:各專業之間實行“分數優先”的規則,根據入學分數由高到低確定考生的專業。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東、海南、河北、遼寧、江蘇、福建、湖北、湖南、廣東、重慶等已實施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的省市,錄取及排名規則同等成績的按照當地相關招生規定執行。文件規定已實施。如因招生計劃專業數量有限而無法滿足考生意愿的,在服從專業調整的情況下,可分配至其他專業。如果候選人不遵守重大調整,候選人將被取消。
第十三條 當考生電子檔案中“是否接受專業調整”欄為空時,視為該考生已接受專業調整。
第十四條 凡填寫我校報名表的考生按規定錄取后,一律不予變更或退學。
第十五條 中外合作辦學本科專業:物流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學院級專業:汽車制造與檢測技術(中外合作辦學)、旅游管理(中外合作辦學)。僅錄取具有上述專業志愿的考生,專業調整者視為進行上述專業同級之間的調整。被中外合作辦學專業錄取的學生入學后不得轉入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
第十六條 報考商務英語、翻譯專業的考生,高考英語成績應不低于90分(滿分按150分計算),按實際英語學科總分計算。各省(市、自治區)高考情況。
第十七條 商務英語、翻譯專業只招收英語為母語的考生。其他專業原則上不受語言限制,但學校主要教授大學英語。如果高中學習語言為日語,則安排大學日語教學。
第十八條 招收藝術類專業時,有文理科分開招生計劃的省份(其中歷史學、物理為第一志愿2024年武漢商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下同),按文理科分開招生;對于那些沒有文理科分開招生計劃的省份,不分文理科,招生時統一排名;學生所在省份有特殊規定的,按照省招生部門的規定執行;學校承認各省(市、區)組織的藝術統一考試及格成績。藝術類專業具體錄取程序如下:
(一)藝術設計類專業:文化報考成績達到省招生部門規定的文化招生控制分數線,經專業統一考試并申請入學的考生,按以下規定錄取:具有規定申請成績的省份,根據學生所在省份的規定和申請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不規定申請成績的省份貝語網校,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40%+省統考專業成績×60%]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二)表(導演)、表演類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文化報考成績達到省規定的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通過專業統一(聯合)考試的考生中)考試并申請入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按規則錄取:有規定分數的省份,按生源地錄取。省內申請規則及申請分數從高到低篩選;對于沒有規定申請分數的省份,錄取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30%+省統考專業成績×70%]從高到低進行錄取,如綜合成績相同,則錄取最優秀的學生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第十九條 體育類專業(不含運動訓練類專業)2024年武漢商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對已申請的專業學術成績、文化成績達到所在省規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上的考生,按錄取標準錄取。學生所在省份相關錄取規則及申請成績。錄取將根據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
第二十條 運動訓練專業實行自主招生。招生由學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辦公室批準,并報國家體育總局備案。具體錄取標準按照當年體育訓練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科、專科專業不限性別比例。
第二十二條 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區)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 各專業申請及入學體檢要求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聯邦。航空服務藝術與管理專業有崗位要求: 1、女生身高要求162-175cm;男生身高要求172-185cm; 2.裸露的身體和四肢無疤痕或痕跡,無紋身,無“X”或“O”形腿; 3、形象氣質佳,五官端正,體型勻稱,體檢合格。
第五章 新生入學及其他
第二十四條 學生入學費用嚴格按照湖北省物價部門規定的標準執行。
第二十五條 新生錄取后,學校將對錄取資格進行全面審核,對藝術、體育專業等特殊門類錄取的新生進行專業復試。復試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不同情況進行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原籍地信用助學貸款)、國家軍役大學生教育補貼、基層就業學費等在學校期間。補償貸款償還、武漢市政府獎學金等資助和獎勵項目。此外,我校校內經費還設立了校長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優秀畢業生獎學金、入伍特別獎、退休后返校(入學)特別獎學金、愛心獎學金等專項獎學金。學生禮包、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補貼。
第二十七條 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可以向原籍地申請信用助學貸款和“綠色通道”。國家助學貸款由學生在入學前在原籍地辦理。同時,學校開通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幫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優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過武漢商學院招生網( )發布相關招生信息和錄取結果。
學校招生咨詢熱線:84791355;微信公眾號:武漢商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單位、社會中介機構和個人參與我校普通本科、專科招生的宣傳招生工作。不向考生收取國家規定收費以外的任何費用,也不采用“電子報名表”“預登記信息”等形式要求考生注冊個人信息,我們從未以任何形式招募考生。 “線下招生”、“擴招”、“減分錄取”等形式。希望廣大考生和家長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