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12-27 09:59:29作者:佚名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一條 為認真實施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嚴格規范全日制本科、專科生招生,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根據《高考招生陽光工程》,根據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與學校的實際情況。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程序公開、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學校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性質、辦學地點、辦學層次和招生機構
第四條 學校全稱: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全國學校代碼13253;湖北招生代碼C221)。
第五條 學校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江夏區蒼龍島科技園環島路1號(郵政編碼:430205)。
第六條 辦學層次:由武漢體育學院主辦、經教育部批準獨立設立的民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獨立學院)。
第七條 學歷證書種類:符合我校畢業要求的學生,由教育部電子注冊的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學與技術學院頒發畢業證書;符合我校學位授予條件的本科生,由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學與技術學院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八條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是招生工作的最高領導和決策機構。負責貫徹落實上級部門招生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重大招生問題,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學校招生委員會作為招生工作的咨詢和監督機構,為學校招生推廣和規劃編制提供咨詢意見和建議,監督學校招生招生工作。
第九條 招生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是學校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三章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第十條 學校2022年本科招生專業為:體育教育、休閑體育、學前教育、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舞蹈表演、舞蹈學、播音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經濟學、運動康復、互聯網與新媒體、新聞學、英語、體育經濟與管理;學校2022年專科招生專業為:體育學、康復治療技術、新聞采編與制作。
第十一條 收費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確定,并按照學校官網公布的結果執行。
第四章 招生計劃分配原則和方法
第十二條 學校遵循國家相關招生政策,結合學校實際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份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就業情況等因素,并根據學校近年來各地招生計劃,編制本年度省級招生計劃。專業招生計劃報教育部和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批準。學校本科招生計劃分省、分專業,由省招生委員會向社會公布。
第十三條 本科招生計劃的1%預留用于生源質量控制和同分錄取。
第五章 入場規則
第十四條 考生必須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如實報告健康狀況。 。經審核,身體健康狀況不符合專業學習要求的考生,由學校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學校學籍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 除英語專業僅招收英語語言考生外,學校不限制考生參加外語考試,但學生入學后以英語作為外語教學。
第十六條 學校招生不限男女比例、應屆生和往屆生。
第十七條 本科體育專業(體育、休閑體育、學前教育)錄取規則: 1、選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地省市實際生源情況和相關省級確定選拔比例招聘規定。 ,平行自愿轉讓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專業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體育專業統一考試。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專業招生控制分數由有關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確定。對錄取原則統一的省、市,認可相關省、市的錄取原則。對文化、專業合格的考生,按照錄取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無專業等級差異,無單科要求;對未實行統一錄取原則的省市,文化、專業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要求。 3、同分比較:若考生總成績相同,學校將按照各省市同分排名的原則,承認各省市的排名分(數)。沒有排名分(數)的省份,按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和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按順序排列。 4、重大調整:對于已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選專業且愿意遵守各項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其整體情況進行調整。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所報專業招生名額滿后,將被取消資格。
第十八條 本科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播音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排)錄取規則: 1、選拔比例:學校根據招生所在地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以及各省級的招聘。分配比例由相關規定確定。平行自愿分配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專業招生:考生須參加所在省、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聯考)。錄取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文化、專業的招生控制分數由有關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確定。對錄取原則統一的省、市,認可相關省、市的錄取原則。對文化、專業合格的考生,按照錄取分數由高到低錄取,無專業等級差異2024年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無單科要求;非統一報考原則的省市,在文化、專業均合格的考生中,按專業劃分藝術類專業(舞蹈表演、舞蹈學)。分數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選擇。選拔考生按照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沒有專業水平差異,沒有單一科目要求。藝術類專業(播音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導)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沒有專業等級差異,也沒有單一科目的要求。 3、同分比較:如果考生總成績相同,學校將按照各省市同分排名的原則,承認各省市的排名分(數),并沒有排名分數(數字)的省份和藝術專業。 (舞蹈表演、舞蹈學)各專業統考及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按順序排列;藝術類專業(播音主持藝術、廣播電視編排)按照文化成績(總分、語文、數學、外語)和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升序排列。 4、重大調整:對于已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選專業且愿意遵守各項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其整體情況進行調整。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所報專業招生名額滿后,將被取消資格。
第十九條 一般本科專業(經濟學、互聯網與新媒體、體育康復、新聞學、英語、體育經濟與管理)招生規則: 1、選拔比例:學校根據所在省市實際生源情況確定。招生地點。分配比例按照省級有關招聘規定確定。平行自愿轉讓比例原則上不超過105%。 2、專業招生:普通本科專業招生批次按照當地招生部門的安排執行。招生控制分數由有關省、市招生辦公室統一劃定。錄取依據高考文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 3、同分比較:如遇到分數相同的考生,學校將按照各省市分數相同的排名原則,認可各省市的排名分(數)。對于沒有排名分(數)的省份,文科(或首選)科目為歷史的,按照語文成績、數學成績、外語成績的順序確定排名;對于科學科目(或者如果首選科目是物理),順序將基于數學成績、語文成績和外語成績。 4、重大調整:對于已達到我校最低錄取分數線但未進入所選專業且愿意遵守各項重大調整的考生,學校將根據其整體情況進行調整。不符合專業調整要求的考生,所報專業招生名額滿后,將被取消資格。
第二十條 專科體育專業(體育)招生規則:參照本章程第十七條。
第二十一條 普通專科專業(康復技術、新聞采編、制作)招生規則:參照本章程第十九條。
第二十二條 根據各省、市招生委員會公布的政策規定,加減分考生按照加減分后的成績排名。按本章程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的規定錄取。
第二十三條 2022年新高考改革招生省份,考生應當按照省招生辦向社會公布的選科要求執行。
第二十四條 考生有違規報名、偽造考試、冒充他人等違規行為的網校頭條,由學校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第二十五條 對不符合相關學科、專業特殊錄取條件的考生,學校將退回其檔案。
第二十六條 入學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六章 獎助學金政策
第二十七條 我校認真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助學規定。被我校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通過“綠色通道”申請入學。入學后,可按規定申請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 、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崗位、特困補助等。同時,學校還設立藏龍勵志基金、學院綜合獎學金、個人獎學金等。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學校從未委托任何中介組織或者個人從事招生活動。考生及家長應謹防上當受騙。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未盡事宜2024年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錄取分數線及要求,按照各省、市高校招生委員會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條 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學校招生領導小組或其授權單位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為:;入院期間咨詢電話為:81300122、81300133、81300155、81300166、81300177;
學校官方網站:.
過去的亮點:
武漢體育學院體育科技學院黨委宣傳部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