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5-14 08:47:52作者:佚名
符合政策加分條件的考生,按照《甘肅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實施方案》(甘招委發〔2020〕9號)的規定,在相關招生中給予加分。教育部有關規定。 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根據《甘肅省關于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的實施方案》:
《方案》規范和完善了保留的5項國家獎勵積分項目。 其中,從2020年高考起,“烈士子弟入學時文化課加10分”調整為“入學時文化課加20分”。 “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入學時文化課程加分10分”,從2023年高考開始,調整為“入學時文化課加5分。”
在“少數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普通高等教育專業,入學時文化課加分20分”的政策中,從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2020年秋季(即2023年高考開始)甘南藏族自治州、臨夏回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縣、張家川回族自治縣、肅南裕固族自治縣、蘇北蒙古族自治縣、阿克賽哈薩克族自治縣(以下簡稱“兩州五縣”)對長期居住漢族考生和居住少數民族地區考生加分政策調整一致,加分政策調整一致積分統一為20分。 此類考生申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普通高等教育專業,錄取時文化課程加分20分,適用于全國所有大學。 2020年至2022年,我省“兩州五縣”考生執行現行加分政策。
我省非“兩州五縣”的民族鄉(鎮)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政策已逐步列為地方加分項目。 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即從2023年高考開始),如果報考省屬普通高校理工科、文史類專業,10入學時文化課程加分。
另外,退役士兵個體戶,錄取時文化課加10分; 退役軍人在服役期間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被戰區(原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入學時文化課程加20分。 上述兩項國家加分項目保持不變。
在地方加分工程中,我省將逐步取消對非“兩州五縣”民族鄉(鎮)少數民族考生和常住漢族居民的加分政策。
2020年至2022年2024甘肅高考分數線,非“兩州五縣”民族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執行現有加分政策和條件,申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授課的普通高等教育專業。 入學時文化課程加20分。 ; 2023年至2025年,申請省屬普通高校理工科、文史類專業的,入學時文化課加10分; 2026年至2028年,報考省屬普通高校理工科、文史類專業的,錄取時文化課加5分; 2029年高考起,全面取消非“兩州五縣”民族鄉(鎮)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20年至2022年,長期居住在非“兩州五縣”的民族鄉(鎮)的漢族考生英語作文,執行當地現有加分政策和條件; 2023年至2028年,報考省屬普通高校理工科、文史類專業的考生,文化類課程錄取加5分; 自2029年高考起,取消“兩州五縣”以外地區漢族考生和長期居住在民族鄉(鎮)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我省將逐步取消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兩女絕育家庭考生的加分政策。 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農村家庭,只有一胎和兩女絕育的考生,報考省屬普通高校理工科、文史類專業,期間文化課加5分。入場; 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農村獨生子女家庭和有兩個已絕育女兒家庭的考生,不再享受此項加分政策。
根據《方案》,同一考生滿足多個加分條件的,只能取分值最大的一項2024甘肅高考分數線,且不得超過20分。 加分政策不適用于預科、迎新、中職生、高水平運動隊等特殊類型招生,以及申請藝術、體育專業的藝術、體育考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