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0 14:51:19作者:佚名
投檔辦法:入圍的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對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錄取。在錄取時,如因考生成績相同并列錄取而超出招生計劃,超出名額可在該校其他批次沒有完成的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泉州市中心市區省二、三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劃定及投檔方法參照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錄取辦法進行。
征求志愿批不再劃定入圍工作線,對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錄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批次、“面向本縣域(中心市區)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批次入圍工作線劃定、投檔辦法按泉教中〔2021〕1號規定執行。
定向生降分幅度最多50分
定向生方面,達到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而未被前面批次錄取的考生將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對填報該校志愿且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直至完成計劃,降分數的幅度控制在該校統招線50分(含50分)以內。
在降分數錄取后,初中校沒有完成定向生計劃的剩余名額,首先用于解決定向生批次因成績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定向生計劃的問題;其次用于解決上述統招生并列錄取而超計劃的問題。如還有剩余名額,則根據泉州市中心市區考生的定向生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績相同需并列錄取而超出該學校定向生計劃,其超出的定向生數視為該學校招生計劃的定向生追加人數。
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
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為在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連續兩年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從2021年秋季入學的初一新生起,2024屆初中畢業生填報定向招生志愿的對象須在學籍所在學校連續3學年實際就讀。各初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初中部)要對學生是否具備報考定向生的資格按規定進行逐個審核確認,統一填寫《2021年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定向生資格審核表》,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和校長簽名后,在班級內、學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報送學校主管教育局備案。
定向生名額分配如下:
參加自主招生需填報提前批志愿
各公民辦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學校依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按要求認真制訂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特長特色自主招生的范圍、類別和人數;報名條件與報名辦法;招生辦法與錄取程序等)。經審批的自主招生方案、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必須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錄取的各環節要自覺主動接受監督與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