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0 15:22:43作者:佚名
②“一級達標高中”志愿欄需填報安溪一中、銘選中學的志愿。考生在志愿中填報縣外普通高中的,取消其定向資格。
③安溪一中、銘選中學定向錄取考生的投檔分分別不得低于該校面向全縣統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20分、35分。
(3)資格審查
各校要對學生是否具備定向生資格按規定進行逐個審核確認,統一填寫《2021泉州市優質普通高中學校定向生資格審核表》(見附件4),經班主任、年段長、學籍員和校長簽名后,在班級內、學校內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于2021年6月1日前將《定向生資格審核表》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教育局資格審查組。縣教育局組織審核,并在縣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4)錄取辦法
以學校為單位,按實際定向指標,從符合資格條件和“統招生”基本條件的本校考生中,以投檔分為依據,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參照“統招生”相關規定執行。
為保證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若初中校(含完中校初中部、九年一貫制學校初中部、職校初中部)沒有任何學生被安溪一中或銘選中學錄取的,可允許銘選中學不受“條件限制③”規定繼續向下降分定向錄取1人。若學校定向生名額有剩余的,則從全縣符合定向資格條件和“統招生”基本條件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二)面向片區招生
1.基本條件:考生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達9D及以上且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及其以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及物理、化學、生物實驗考查均須合格。
2.考生歸屬:2021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取得我縣公辦學校學籍、且在學籍所在校報考的應屆考生按學籍學校所在鄉鎮歸屬片區錄取;其他考生按戶籍所在鄉鎮歸屬片區(戶籍遷移時間截止2021年6月12日)錄取;恒興中學的縣外戶籍考生參加鳳城、城廂、參內片區錄取。
3.資格審查:各校依據“考生歸屬”的相關規定對考生進行逐一審查,并公示5天后,于2021年6月17日前將變動生花名冊及相關佐證材料報送教育局資格審查組予以核實。
4.錄取辦法:在符合基本條件的情況下,以投檔分為依據,按1:1.2劃定入圍工作線,再根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若投檔分相同,參照“統招生”相關規定執行。入圍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進行投檔。
(三)照顧錄取
1.安溪一中照顧錄取入駐茶博匯生產經營的涉茶企業、涉茶專業經銷商子女考生,最低控制線為7A2B且投檔分不得低于安溪一中統招生錄取分數線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