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20 15:22:43作者:佚名
2.銘選中學、安溪八中照顧錄取考生的投檔分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3.金火完中照顧錄取考生的投檔分不得低于該校面向片區招生最低錄取控制線20分,且不得低于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
(四)恒興中學招生
1.恒興中學實行自主招生與統招相結合的招生方式:自主招生60人,在“提前批”志愿欄填報;若自主招生名額未滿,剩余指標轉為面向全縣統招。面向全市統招136人,在“面向全市招生民辦高中”志愿欄填報;若名額未滿,剩余指標轉為面向全縣統招。面向全縣統招204人,在“二級達標高中”志愿欄填報。考生須填報恒興中學相應批次志愿才能參與該校中招錄取。
2.恒興中學面向全縣統招錄取辦法按照“統招生”相關規定執行。通過志愿填報且被恒興中學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他批次公辦高中的錄取。
3.恒興中學要依法規范招生行為,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實施招生。
(五)征求志愿
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招生,對錄取結束后未能完成計劃的學校,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進行征求志愿,征求志愿填報時間在7月25日左右。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再次填報志愿參加錄取,錄取實行平行志愿,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