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5 22:17:08作者:佚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對錯誤的認識及改正錯誤的現實表現等證明材料的,應認定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言行或參加邪教組織,情節嚴重的。
2.觸犯治安管理處罰法,受到治安管理處罰且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
(五)其他材料審查
1.各市縣招生辦指定專人做好殘疾考生信息采集、報送工作,要依據教育部、中國殘聯《關于印發<殘疾人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17〕4號)的文件精神,會同殘聯部門、醫院對殘疾考生提交的合理便利材料進行初審,于2022年1月20日前將《2022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殘疾考生花名冊》及初審的有關材料報送至省考試局。
2.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地方專項計劃及海南醫學院農村訂單定向免費本專科醫學生培養項目計劃、海南師范大學鄉村小學教師定向公費培養師范生計劃等報考資格的審查,由各有關市縣招生辦根據各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結合公安部門對考生及法定監護人戶籍審查的結果、考生學籍材料進行審查確認。
(六)審查結論
各市縣招生辦要根據有關部門對考生的學籍、學歷和就讀情況、考生和法定監護人的戶口、法定監護人的居住和繳納社保等材料的審查意見,依據報名條件,在2022年3月31日前對考生報名資格做出“同意報考”或“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原本科B批和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只能報考本省的高職專科學校”“同意報考,但需待審不限報資格”“不同意報考”的審查結論,并分類造冊報經市縣教育局分管招生的負責人審批后,由市縣招生辦主任在報名系統上做出審查意見。4月1日后,考生可上網查詢報名資格審查結果。對報考資格受限和“不同意報考”的考生南鄭2022高考體檢時間,市縣招生辦應通過書面或其它方式通知考生本人確認。
六、資格公示
各市縣要加強信息公開的力度,按要求翔實、準確、及時公示考生資格。要認真落實高考報名資格、加分資格、優先錄取資格、特殊類型招生報考資格、專項計劃報考資格以及“異地高考”考生等信息在省考試局、市縣教育局、高中畢業學校(含考生所在班級)進行公示的“三級公示”制度,通過網絡、宣傳欄公告等為考生提供多種舉報渠道,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在本省普通中學畢業的應屆考生由市縣招生辦在報名系統中下載“同班同學”名單及班級同學電子相片,加蓋公章后,在考生所在學校和班級張榜公示,其余考生的報名資格及電子相片在各市縣招生辦的辦公地點公示。報名資格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性別、民族、政治面貌、6個學期的就讀班級、審核結論及市縣招生辦的舉報電話等,并在學校內和報名點設立舉報箱。考生相片公示內容包括:考生相片、報考卡號、姓名、性別、相片采集人及市縣招生辦舉報電話等。享受政策照顧加分、不限報和優先錄取資格公示內容包括:考生姓名、畢業學校、民族、享受政策照顧加分項目、法定監護人姓名、審查部門責任人和審查部門的舉報電話等。市縣招生辦和學校公示的考生有關信息必須保留至2022年8月底,省考試局網上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2年12月底。在公示期間,各有關單位要安排專人值班,受理考生及其他人員的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