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06 17:37:26作者:佚名
(一)審核程序。
高校專項計劃報名考生須填寫《山東省2022年高校(地方)專項計劃考生資格審核表》(附件3,以下簡稱《審核表》),考生本人在《審核表》規定區域簽字確認后,連同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交學籍所在中學進行初審(如申請人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學校初審確認考生提交的材料信息無誤后,由學校負責人在《審核表》上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連同相關支撐材料一并報縣(市、區)教育(教體)局資格審核承辦部門審核,同時在學生本人所在中學公示3個工作日。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對學校上報的《審核表》及相關支撐材料進行審核,合格考生名單在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考機構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各市教育(教體)局匯總并復核所轄縣(市、區)審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含考生姓名、考生號、性別、身份證號、戶籍地所在市縣、學籍所在學校、實際就讀學校),復核通過的在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公示無誤后于5月10日前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紙質版加蓋市教育(教體)局公章后郵寄至濟南市歷下區青年東路18號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普招處(聯系電話: —81916053),電子版通過內部工作渠道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將考生信息與高考報名系統數據進行校驗,校驗無誤后在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信息保留至2022年底。
2.地方專項計劃。高考成績公布后,符合地方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考生須填寫《審核表》,考生本人在《審核表》指定區域簽字確認后,于6月30日前到考生所在縣(市、區)教育(教體)局資格審核承辦部門進行資格審核,提交材料為《審核表》、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戶口簿、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申請人提供其他法定監護人戶口簿的,須同時提供法定監護人資格證明)。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審核完畢后,將合格考生名單在教育行政部門或招考機構網站上公示3個工作日。
(二)審核要求。
2.完善工作機制。有關縣(市、區)教育(教體)局要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公安戶籍系統、中小學生學籍系統和高考報名系統信息,細化資格審核辦法,建立教育、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審核工作機制,確保考生戶籍、學籍真實準確。城鄉區域劃分標準可參照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有關標準。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和中學要嚴格執行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資格審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監督機制,規范考生報名材料,確保考生招生信息、紙質檔案、中小學生學籍系統信息一致,嚴防資格造假和違規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