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3-22 09:11:36作者:佚名
2. 說明。 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實行“屬地管理”原則。 根據2017年初級職稱申報規定:
1、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堅持原則,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及有關財務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浙江會計從業資格證,無嚴重違反財務紀律的行為; 履行崗位職責浙江會計從業資格證,熱愛本職工作; 具有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具有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及以上學歷。
2、申請人必須按照網上報名系統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并對網上報名信息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報考地區按照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地域原則選擇(申請人有工作單位,所在單位與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所在地區必須一致),不得跨地區報名; 根據系統要求上傳準備好的電子照片,設置登錄密碼,并記住“注冊號”和“登錄密碼”。
3、會計資格證書有效性檢查:
(一)登記過程遵循屬地原則。 因此,報考我市會計資格考試的會計師必須持有我市有效的會計資格證書,并在我市工作單位工作(或在我市居住)。 持有外地或者外地工作單位會計資格證書的會計人員,必須返回證書頒發地或者工作地點報名考試。
(二)根據《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令2013年第73號)第十六條規定,持有會計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每年接受繼續教育,以提高業務素質和會計水平。職業道德。
4、初級資格考試資格后審查工作(部分地區實行預審審查):各科目成績達到資格預審分數(資格預審分數為每科60分)者提交資格審查材料。 相關人員須提交以下審核材料:
(1) 所有科目成績單在線打印;
(2)經本市工作單位初審并蓋章的《2017年全國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考考生信息表》(如無工作單位,請出示本市居住證);
(三)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會計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或者其他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注:考生使用無效身份證件、異地或無效的會計資格證書、教育部門不認可的學歷等報考的,其所有科目成績將被取消。
5、《會計資格管理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會計資格的管理工作。 注冊人員所屬會計資格管理機構發生變更的,必須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一)認證人員會計資格管理機構在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所屬轄區內發生變更的,須攜帶會計資格證書和工作證明(或戶籍證明)或居住證)到會計資格管理機構。 由轉移地會計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轉移登記。
(二)持證人所屬會計資質管理機構管轄范圍跨省級財政部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中央軍委后勤部、中央軍委后勤部發生變更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人員,必須及時填寫轉接登記表,持會計資格證書到原會計資格管理機構辦理轉接手續。 持證人員應當自辦理完調動手續之日起3個月內,持會計資格證書、調動登記表、調動地工作證明(或戶口證明、居住證)到調動地。 管理機構辦理移交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