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05 08:17:30作者:佚名
懷院發 40 號
關于印發《懷化學院校務公開實施辦法》的
通??? 知
各單位、各部門:
《懷化學院校務公開實施辦法》業經院長辦公會議審議并獲批準懷化學院大學體育部,現正式發布。敬請各部門予以重視,并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嚴格依照該辦法執行。
附件:懷化學院校務公開實施辦法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主題詞:校務公開?? 實施辦法?? 通知
懷化學院行政機構?????????????????????????? 2009年五月十九日正式發布
附件1:
懷化學院校務公開實施辦法
為執行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委教育工委以及湖南省教育工會共同發布的湘教發[49]號文件要求,并充分考慮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別編制了此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原則
全面執行黨的依靠工人階級的指導原則,校務公開旨在激發全體教職工的主動精神,進而促進我校民主政治與黨風廉政的深化,確保校務公開工作的制度性、程序性和規范性,實現依法治校和嚴格管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并提升辦學成效。
二、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
實施“由黨委統一指揮領導,學校行政管理負責,紀檢、監察、審計、國資、總務、工會共同協調與監督,業務部門各自承擔相應責任,以及教職工群眾廣泛參與的”領導體制與工作機制。
三、領導小組
學校校務公開領導小組的組長由院長擔任,而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則擔任副組長。成員包括院辦、組織部、宣傳部、監察室、人事處、學生處、計財處、科技處、成教處、國資處、審計處、總務處、后勤集團的主要負責人,以及負責校務公開工作的工會副主席。此外,該小組還設有辦公室,辦公室主任一職由負責校務公開的工會副主席兼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有關校務公開的政策和規定;
2.負責校務公開工作的督促、檢查、考核;
3.審定校務公開工作方案,聽取行政關于校務公開工作匯報;
4.決定校務公開新增內容、形式和范圍;
5.研究解決校務公開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6.對校務公開工作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每個學期貝語網校,學校必須至少組織一次關于校務公開的專題研討,并且要將研討的成果向上級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及相關部門進行匯報懷化學院大學體育部,詳細說明校務公開工作的進展和實施情況。
8.完成黨委、行政交辦的其他校務公開工作。
四、實施方案
學校行政是實施校務公開的主體,主要職責是:
1.制定全年校務公開工作方案,報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
設立校務公開清單,確保校務公開事項逐條分配至相應部門或公開項目小組,責任明確,實現每項事務單獨公開和即時公開。將校務公開納入對院系、部門(處室)年度工作績效的評估體系。
各相關部門或項目公開小組在事項公開之后,需在一周內向學校工會提交公開內容、方式、具體時間、覆蓋范圍以及相關文件和依據的反饋。
在校內顯眼位置設置專門的校務公示板。具備條件的學校,還應當運用校園網絡平臺。
5.每年向教代會報告一次校務公開工作情況;
6.為校務公開工作機構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經費。
五、公開的內容與形式
校務公開欄是進行校務公開的關鍵途徑,按照規定,所有需要公開的信息都應在此欄內進行展示。公開的內容和呈現方式包括:
教代會,即教職工代表大會,是學校事務公開的基礎途徑。所有涉及教代會職權的重要議題,均需在教代會上予以公開討論。
2.改革與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決策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教代會、公開欄、文件、校園網。
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的相關事宜涵蓋諸多方面,諸如管理制度的確立、干部選拔任用、教職工的聘用程序、業務能力的考核、職務和級別的晉升、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定與聘任、收入分配的具體方案以及優秀評選和先進表彰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教代會、公開欄、文件、校園網。
4.學校財務預決算、收支情況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教代會、專門會議、文件欄。
大宗物資與儀器設備的采購活動,工程建設的招投標、承包租賃事宜,以及食堂的收支狀況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公開欄、專門會議、文件、校園網。
6.各種收費依據、項目、標準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公開欄、文件、校園網。
7.招生考試政策、招生計劃、錄取分數線、錄取結果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公開欄、校園網、文件。
涉及學生個人利益的諸多事宜,涵蓋諸如三好學生的評定、學生干部的選拔、專升本的機會、優秀學生的保送資格、獎助學金的發放以及特困生的補助等。
公開的主要形式:公開欄、會議、校園網、文件。
9.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規定的執行情況
公開的主要形式:教代會、專門會議。
10.其他需要公開的事項
公開的主要方式為:由學校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參照前述標準進行判定。
六、工作機構
學校工會作為校務公開的執行機構,同時可以設立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標識。其主要職能包括:
1.督促落實經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的校務公開工作方案;
與相關機構持續保持頻繁溝通,及時了解學校事務公開工作的推進狀況。
在接收到相關部門或項目公開小組提交的校務公開執行情況反饋表格及相關文件后,需仔細檢查其公開內容是否全面、客觀、真實且具體,同時檢查公開的時間安排和程序是否遵守了相關規定。對于不符合標準的情況,需提出相應的改進建議。若意見存在分歧,則需提交給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裁決。此外,還需對報送的資料和核實的結果進行整理歸檔,以建立完善的校務公開工作檔案。
收集并掌握教職工對學校事務公開工作的看法與建議,同時迅速將這些信息傳遞給相關部門。
5.發現、培養和推廣校務公開工作先進典型;
6.定期向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校務公開工作情況;
7.完成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監督
學校紀委和監察部門對校務公開的執行狀況實施定期監督,并開展不定期的檢查。他們設置了意見收集箱,以收集教職工對校務公開工作的看法和建議,并迅速將這些反饋至相關部門。對于未能落實公開工作或教職工反映強烈的情形,需對責任人進行警示談話;對于那些拒絕改正的,必須予以黨紀或政紀處分。
2.教代會每年聽取一次行政關于校務公開工作情況的報告;
學校工會負責組織教職工代表對校務公開的實施狀況進行審核和公眾評價,這一過程每年至少舉行兩次。相關部門需予以充分的支持與協作。
學校在校務公開方面的工作,受到了上級校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的嚴格審查和持續監督。
八、責任追究
若學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其主要負責人及直接責任人員將不具備被提名為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勞動模范或優秀教育工作者候選人的資格,且該單位將無法參與先進集體的評選、文明單位的評定以及模范教職工之家的評選等活動。若情節特別嚴重,學校整體工作的達標情況與評估結果將被認定為不合格。
1.拒不建立、實行校務公開制度的;
2.進行虛假校務公開的;
3.應當提交教代會公開的事項而不提交的;
違反了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策以及學校信息公開的相關規定,引發了矛盾的加劇,導致了集體上訪事件的產生,對學校的穩定以及社會的和諧造成了不良影響。
對舉報者、控告者以及在學校事務公開過程中依照法律規定執行職責的員工實施打擊和報復行為。
經過教代會進行的民主評議與測評,校務公開工作所獲得的滿意及基本滿意比例并未超過70%。
7.其他嚴重違反校務公開工作有關規定的。
九、本工作細則由院校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十、如有校務公開方面的疑問或投訴,請撥打以下電話: ,2851030,或2851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