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6-27 16:53:01作者:佚名
六、復試方式和內容
1. 復試方式
我校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將采取現場和網絡遠程兩種方式進行,同時融合筆試、面試、實驗操作以及實踐能力等多種評估方法。具體復試方式由各招生學院自主決定,并在各學院的復試錄取細則中進行詳細公布。
(1)專業課測試
對考生在本學科(專業)的理論知識及實際應用能力進行全面評估。依據《上海電機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中公布的復試科目,安排專業課程考試。各學院依據各自專業的特性及學科(專業)的特色來設定復試的具體內容,考核的具體方法則由各學院依據專業特性決定,并在復試錄取的詳細規定中予以公布。專業課程考試的最高分為100分。考生復試的筆試科目不得與初試科目相同。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兩門本科核心課程考試,每門課程的最高得分是100分。加試科目內容不能與初試的專業課或復試的筆試科目內容相同,考試形式為筆試。
依據教育部規定,參與管理類綜合能力測試的考生,其政治理論考核將在復試階段由各校統一安排,具體方式和考試日期將另行公布。考生專業復試的具體內容和成績評定標準由負責學院制定,并需提交研究生院進行備案。
(2)面試
招生二級學院負責在規定時限內組織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時長通常需達到20分鐘以上,包含外語測試環節;復試小組將對每位考生的回答進行現場記錄;對于同一學院、同一學科(專業)的面試,時間安排、試題難度以及成績評定標準應遵循統一原則。
復試過程將進行錄音和錄像。對于實行遠程復試的情況,必須運用相應的技術工具和管理辦法,以增強對作弊行為的預防能力。
2. 復試主要內容
依據培養目標的具體要求、學科專業的特性以及學校的辦學特色,對復試內容進行科學規劃,優化分類選拔流程。在學術型碩士的選拔中,著重評估考生對學科知識的理解和應用能力,以及其學術創新的潛能;而在專業型碩士的選拔中,則側重考察考生的綜合實踐能力、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技巧,以及其職業發展的潛力。
復試需考察以下幾項標準:首先,對大學期間的學習狀況進行評估,包括學業成績和所獲獎項等;其次,評估考生對基礎及專業知識掌握的程度,以及對本學科專業發展趨勢的掌握;再者,考察考生的綜合知識運用能力;此外,還需評估考生的外語水平,包括聽力和口語能力;同時,對考生的語言表達技巧、思維敏捷度以及邏輯思維能力進行考察;最后,還需關注考生的思想品德及心理素質。
七、復試成績
復試現場實行了專業課程考核與全面面試相融合的機制,總分設定為200分。復試得分由專業課程考核得分與全面面試得分兩部分組成。
專業課測試的合格分數線由各招生二級學院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依據測試成績來設定,任何低于此合格線的成績都將導致復試不合格。
3.綜合面試成績須達到60分,否則為復試不合格。
4.復試成績占錄取成績的權重為50%。
同等學力考生在加試課程中的得分不會影響復試的總成績,不過,他們必須確保分數不低于60分,否則將判定為復試不合格。
八、錄取
1.錄取成績計算及排名
復試通過的考生的初次考試成績(換算為滿分100分)與復試考試成績(同樣換算為滿分100分)將按照一定比例相加,以此計算出最終的錄取分數。具體計算公式為:錄取分數等于初次考試成績(換算為滿分100分)乘以0.5,再加上復試考試成績(換算為滿分100分)乘以0.5。
若考生錄取成績并列,則按照以下順序確定名次:首先比較復試成績,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若復試成績也相同,則比較專業課測試成績,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若專業課測試成績依舊相同,則比較專業課1的成績,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若此成績也相同,則比較外國語成績,成績較高者排名靠前。
2.錄取公布
復試通過的考生,將依照錄取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分批排序,然后依次進行錄取。最終確定的擬錄取名單將在研究生處官方網站上公布,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七天,并且會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上進行統一發布。
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錄取:
(1)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復試成績不合格者;
(3)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復試中認定為違規違紀的考生。
(4)體檢不合格者。
九、調劑
我校對于一志愿報考人數較少的專業,愿意接受考生調劑。但需注意,參與調劑的考生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網,其初試成績必須滿足我校對應專業的錄取標準,才有資格參加調劑復試。此外,所有調劑考生必須通過教育部設定的“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進行申請上海電機學院招生網,且復試條件與一志愿考生保持一致。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的考生若想調劑至普通計劃,必須確保其初試成績不低于調入地區相關專業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準線。滿足這一條件的考生,將依照規定享有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待遇。
具體調劑工作辦法見后期我校發布的相關文件。
十、體檢
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體檢將與新生入學體檢同步進行。此次體檢將嚴格依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共同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3號)文件進行組織。若體檢結果不符合要求,相關考生將喪失入學資格。
十一、監督與管理
1. 實行回避制度
復試成員必須嚴謹細致地遵循教育部及上海教育考試院發布的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規范,嚴禁泄露試題內容,亦不得故意調整考生分數。復試和錄取過程需遵守回避原則,任何直系親屬參與復試的個人,均不得參與復試及錄取的相關事務。
2.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
各招生二級學院的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復試的公平公正,對復試結果承擔全面責任,同時確保考生信息的安全與保密。
3.實行監督制度和巡查制度
學校研究生招生監察小組對復試環節實施了全方位、深入的監督,并派遣了相關責任人員親臨復試場地進行現場巡視,以強化監管力度。
4.實行信息公布制度
復試基本分數線、復試工作辦法、復試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
5. 實行復議制度
復試期間我校投訴、申訴和監督渠道的暢通。
十二、其他說明
我校及所屬二級招生學院通過研招網信息平臺、官方網站、電子郵件、短信等多種渠道,向考生公開或傳遞相關資訊、文件及信息,復試階段,請考生們密切關注我校官方網站及研招網發布的最新信息。
誠信參加復試,務必仔細研讀教育部頒布的《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國家制定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以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同時,還需關注上海電機學院及所報考二級學院發布的各項招考資訊。復試期間若發現考生存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嚴格處理,剝奪其錄取資格,并將相關信息記錄在《考生考試誠信檔案》中。入學后的前三個月內,我校將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對所有新生進行全方位的復查。復查結果不合格者,將被取消學籍;若情節惡劣,將移交相關部門進行調查和處理。
復試環節必須嚴格保密,它作為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被列為國家機密級別。在復試期間,考生不得進行錄音或錄像,亦不得泄露或公開任何相關信息。對于在復試過程中擅自違規進行的錄音和錄像,將不被監督復議環節所接受。
學校特設研究生招生復試的申訴及舉報熱線網校頭條,具體信息如下:
上海電機學院研究生處是研究生招生復試的主管部門
申訴電話:見官網, 郵箱:見官網
上海電機學院紀監綜合辦公室是違紀違規招生舉報監督部門
舉報電話:見官網(紀監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