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1 07:49:02作者:admin2
本標準的學年總分由標準分與附加分之和構成,滿分為120分。標準分由各單項指標得分與權重乘積之和組成,滿分為100分。附加分根據實測成績確定,即對成績超過100分的加分指標進行加分,滿分為20分小學生體質健康測試制度博客;小學的加分指標為1分鐘跳繩,加分幅度為20分;初中、高中和大學的加分指標為男生引體向上和1000米跑,女生1分鐘仰臥起坐和800米跑,各指標加分幅度均為10分。
根據學生學年總分評定等級:90.0分及以上為優秀,80.0~89.9分為良好,60.0~79.9分為及格,59.9分及以下為不及格。
擴展資料
《標準》要求,初中、高中、大學學生的必測項目全部一致:50米跑、坐位體前屈、立定跳遠、引體向上(男)、仰臥起坐(女)、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
另外,各個測試項目都設置了具體的標準,比如,50米短跑,大一、大二的學生,男生超過9.1秒就為不及格,女生超過10.3秒為不及格;大三、大四的學生,男生超過9.0秒則不及格,女生超過10.2秒為不及格。
如果想評優,體育測試成績評定必須要達到80分以上。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的申32313133353236313431303231363533e78988e69d8331333431376632請。
學生測試成績評定達到良好及以上者,方可參加評優與評獎;成績達到優秀者,方可獲體育獎學分。測試成績評定不及格者,在本學年度準予補測一次,補測仍不及格,則學年成績評定為不及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畢業時,《標準》測試的成績達不到50分者按結業或肄業處理。
學生因病或殘疾可向學校提交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的申請,經醫療單位證明,體育教學部門核準,可暫緩或免予執行《標準》,并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存入學生檔案。確實喪失運動能力、被免予執行《標準》的殘疾學生,仍可參加評優與評獎,畢業時《標準》成績需注明免測。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