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23 08:21:33作者:admin2
申請入團的青年應有兩名團員作介紹人。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第十六條 接收新團員應當嚴格按照團章規定的標準和程序辦理。 發展青年入團入團介紹人意見,要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著重看其是否在學習、 生產、 工作和社會活動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第十七條 申請入團的青年要有本支部的兩名團員作介紹人。入團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以由申請入團的青年自己約請,或由團組織指定。受留團察看處分尚未恢復團員權利或尚在緩期注冊期間的團員,不能作青年入團介紹人。擴展資料:根據《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發展團員工作細則》第十八條 入團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一)向被介紹人解釋團的章程,說明團員的條件、 義務和權利;(二)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團動機、 政治覺悟、 道德品質、 工作學習經歷、 現實表現等情況,如實向團組織匯報;(三)指導被介紹人填寫 《 入團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四)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第十九條 團支部委員會應在入團積極分子中討論確定發展對象,報具有審批權限的基層團委預審。基層團委對發展對象的條件、 培養教育情況等進行預審。預審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團支部委員會,并向預審合格的發展對象發放 《入團志愿書》 。發展對象要認真如實填寫 《入團志愿書》 。 《 入團志愿書》經支委會檢查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