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4-20 07:05:33作者:佚名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全國監理員報考條件,均可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考試:
1、獲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7年; 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九年以上。
2、取得大學安全工程或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5年; 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七年以上。
3、獲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經濟學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3年; 或取得其他專業學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5年。
4、獲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經濟學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2年; 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3年。
5、獲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經濟學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1年; 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不少于2年。
6、獲得安全工程或工程經濟學博士學位; 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英語作文,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一年。
安全監察員注冊要求:
凡具有工程技術、工程經濟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法律、法規,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均可報名參加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定的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經濟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全國監理員報考條件,并任職滿三年。
(二)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核的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經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從事工程建設監理工作,同時滿足以下四項條件的申請人,可免修《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和《工程建設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兩個科目。
(一)1970年(含)以前工程技術、工程經濟專業本科(含)以上學歷;
(二)具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考核的工程技術或者工程經濟高級專業技術職務;
(三)從事工程設計或者工程建設管理工作15年(含)以上;
(四)從事監理工作1年以上(含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