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7-06 11:22:43作者:佚名
各學院:
依據《中國地質大學(北京)大學生學籍管理實施細則》第二章第六條的規定,不論因何種緣由,若學生在學業審核中累積的未通過必修課程學分達到30學分或以上(包括30學分,但經重修或補考已通過的課程不計入此數),則必須延長其學習年限,并編入下一級的學習行列。根據第七章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即不論因何種緣由,若累計未通過必修課程的學分總數達到16學分或以上(包括16學分,且已通過重修或補修的課程不計入),學校將對學生進行學業警示。鑒于此,各學院需認真做好2024年秋季學期的學業審核工作。
學業審核的一審結果已發布于綜合教務管理平臺,學生可登錄系統查閱個人信息。各學院需對審核結果進行核實,并告知學生自行檢查。務必在2024年9月27日之前,將確認后的最終結果以表格形式遞交至教務處329室。提交時,可先發送電子版,隨后再遞交加蓋公章的紙質版。(詳見附件1學業審核表)
在學業審核過程中,需參照學生應修而未修的必修課程學分。對于那些不及格學分與應修未修學分存在差距的學生,在審核時需特別注意分析造成這種差距的具體原因。
部分學生在轉專業、補考或延長學習期限等情況下,可能會遇到原本的必修課程變成選修課程的情況。對此,我們需提醒他們通過網上辦事大廳的課程替代模塊進行課程替換。對于尚未修讀的學分變動,學生應立即更新信息并通知教務部門。
已確定延長學習期限的學生必須提交延長學習期限的申請表(附件2),學院需為這些學生重新編排班級,并將新的班級編號填寫在申請表上。隨后,學院應在文件公布后及時通知學生前往教務處329辦公室辦理相關課程重選手續。
符合中地大京發2013年第63號文件規定的少數民族學生網校頭條,其應修未修的學分警示值為20分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教務在線,而延長修業年限的學分警示值為35分。
學生若應修未修學分累計至30分,需核對是否本學期補考成績尚未錄入系統。若該補考成績評定為合格中國地質大學長城學院教務在線,并且應修未修學分總數未滿30分,則可不必延長其學習年限。
大四的畢業生有權利選擇不繼續延長學習時間,而對于攻讀第二學士學位的學生,則只是給予了一次警告,提醒他們不要延長學習年限。
若22級或23級學生連續兩次申請延長學習期限,并且此次審核結果學分超過30,則將予以退學處理。
附件1
2024秋學業審核表.doc
附件2
中國地質大學學生延長修業年限審批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