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9 16:26:30作者:佚名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2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滬教委基〔2021〕54號,以下簡稱《若干意見》),現就2022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考試安排及考務組織
(一)考試安排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身和綜合測試(含物理、化學、跨學科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的成績計分,總分750分,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下同)的盲校、聾校學生須參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特教學業考試”)。學業考試及特教學業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安排詳見附件1。
(二)考務組織
1。2022年學業考試全部安排在標準化考點進行,按照國家教育考試的標準和要求規范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2。符合報名要求回戶籍或居住證登記地址所在區參加中招報名(以下簡稱“跨區報名”)的學生,在學籍所在區參加學業考試和特教學業考試。
返滬生、往屆生在報名區參加學業考試和特教學業考試。
3。符合要求的殘疾學生參加考試可申請相應合理便利,相關工作另行通知。
4。學業考試的語文、數學、英語、綜合測試筆試、道德與法治和歷史科目實行全市統一網上評卷;其他科目考試評定工作由各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評卷工作要嚴格按照市教委的要求及市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切實做到安全保密、規范管理、統一標準、公平公正。
5。學生若對本人成績有異議,可在成績發布后2天內,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申請成績復核。成績復核主要核查成績處理各環節有無差錯,不重新評卷和賦分。復核結果由市教育考試院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反饋學生。學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不可查閱學業考試和特教學業考試試卷以及相關考試(含綜合考查)的視頻監控錄像。
二、志愿填報
2022年本市中招志愿填報統一在學業考試后、成績發布前進行。自主招生錄取志愿填報由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填報由各區招考機構負責,填報工作自行組織。相關工作日程詳見附件2。
(一)自主招生錄取志愿填報
自主招生錄取志愿采取網上填報和書面確認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生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上填報自主招生錄取志愿。填報完成后,本市應屆初三學生在就讀初中學校進行志愿書面確認,返滬生、往屆生在報名所在區招考機構進行志愿書面確認。書面確認只核對志愿信息,不得更改志愿或補報志愿;未在規定時間進行志愿書面確認的學生,視作自動放棄自主招生錄取志愿。未填報自主招生錄取志愿或填報后未被錄取的學生,其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志愿的投檔和錄取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