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8-16 11:40:14作者:佚名
(二)被開除公職的。
(三)存在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調查的。
(四)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五)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四川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試行)》有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六)尚在國家和我省規定的最低任職年限、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建立失信債務人信用監督和警示懲戒機制的意見》,失信債務人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
(八)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報考事業單位條件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崗位數及薪酬保障
本次招聘面向非事業單位人員,具體崗位詳見《人才需求清單》。本次招聘非事業單位人員工資待遇、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職稱晉升、職務晉升等管理辦法參照《四川文理學院非事業單位人員招聘管理辦法》及相關規定執行。不屬于《四川文理學院2024年博士人才招聘公告》(網址:)范圍內且具有博士學位的人員,請按本公告報名。待遇請致電咨詢。
三、登記、繳費、裁員公告及退還
具有博士學位候選人報名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30日。報名時請將《四川文理學院2024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應聘信息表》(附件2)和《應聘信息登記表》(附件3)電子版及相關證明材料打包,以“學校聘用+博士學位+姓名+崗位代碼”命名后發送至人事處招聘郵箱。
其余崗位均采取網上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報名地址為,報名時間為2024年8月1日8時至2024年8月5日18時,按下列程序進行報名。
1. 注冊
1.報名須知。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本公告,詳細了解招聘對象、條件、相關政策規定及相關注意事項,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符合報名條件的崗位報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違反回避制度的應聘人員,其報名或錄用資格將失效,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2、填寫信息。考生進入報名系統后,應根據網站提示,如實、準確地注冊填寫信息。請考生及時查看報名網站上的個人網上報名信息反饋,避免因信息填寫不規范導致報名不成功。如因信息填寫錯誤、遺漏或信息填寫不規范而影響后續報名,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3、上傳電子照片。應聘人員需上傳近期免冠證件照,照片須為近三個月內拍攝的正面、免冠、素顏、彩色頭像電子照片(背景顏色不限,大小不超過1M)。
4.報名資格初審。報名資格初審及照片質量檢查不合格或逾期報名的報名人員,將無法進入下一環節。未按注意事項認真、真實、準確填寫全部信息或未按質量要求上傳照片的報名人員,將承擔網上初審不合格的責任。
報名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學校將通過網站向報名者反饋資格初步審核結果,不再另行通知。
2.付款
根據四川省發展改革委、四川省財政廳規定(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筆試費用為50元,面試費用為80元。經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應于2024年8月9日8時至2024年8月11日18時之間繳納考試費用,逾期不繳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付款流程:
1.在手機上關注四川文理學院微信公眾號,點擊右下角“iWenli”,選擇“在線服務”、“學生在線支付”,進入在線支付服務平臺;
2、輸入您的用戶名和密碼(您的用戶名是您的證件號碼,如有“X”字母則要大寫,默認密碼是您的證件號碼后六位);
3.點擊“支付應收款”,進入微信支付界面,完成支付。
4.點擊“已完成訂單”或“付款詳情”確認支付是否成功,退出系統。
(三)工作調整及退還
若有效報名人數(以繳費為準)與招聘崗位數之比未達到本公告規定的考試開考比例,學校將按政策減少該崗位招聘崗位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24年8月13日18:00前在學校官網向社會公布。已繳納取消崗位考試費用的報考人員請于2024年8月30日17:00前將本人姓名、身份證號、銀行卡號、銀行賬戶以郵件形式告知學校人事處(郵箱)。我校將及時退還費用。如因未在規定時限內提供信息或提供的銀行信息有誤導致無法退還費用的,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4. 打印筆試準考證
已成功完成網上報名并繳費的考生,應于2024年8月15日8:00至2024年8月17日9:00期間,登錄報名系統網站打印《準考證》。考生須遵守準考證上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的要求。考試當天,考生須攜帶準考證及身份證(不包括舊臨時身份證及過期身份證、電子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戶口本)在準考證上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如因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相關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響考試,考生應承擔全部責任。
四、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職務面試比例不低于2:1。
行政職務筆試比例不低于2:1。學校將根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和招聘崗位數,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資格審核人選。與上一次面試資格審核人選筆試成績相同的,將被確定為面試資格審核人選。達不到上述最低比例的,按實際參加筆試并獲得面試資格的應聘人員總數參加面試。筆試成績為0分或缺席者四川文理學院招聘,視為自動放棄面試機會。入圍面試資格審核人選名單將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在學校官網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1. 評估方式及內容
1. 評估方法
本次公開招聘采取綜合淘汰考試形式進行。專任教師(含教研崗位、實驗教師、專任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采用專業試講、專業答辯形式招聘;教學助理(含醫生、財務人員)采用專業實踐加面試形式招聘;行政管理崗位采用筆試加結構化面試形式招聘。筆試時長為120分鐘,筆試滿分為100分。
2. 評估內容
(1)專業教學崗位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職業責任感、教學科研能力、專業素養等,可根據學科需要安排專業技能測試,專業試講題目由各二級單位自行確定。
(2)助教重點考核考生的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實踐操作能力,主要是實驗操作,專業實踐題由各二級單位自行確定。
(3)行政管理崗位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為“綜合知識筆試”。筆試范圍包括高校教師綜合知識、公文寫作、時政等相關綜合知識。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
報考專業技術職務的博士研究生不受考試比例限制,考核方式為面試,根據報名情況及時動態組織。體檢、綜合考察、公示、錄取查詢、就業等程序按本公告有關規定動態執行,由人事部門或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2. 考試成績計算原則
1. 全職教學崗位
考試總成績=試講成績×60%+專業答辯(含專業技能測試)×40%
2. 助教
考試總成績=專業實踐成績×60%+面試成績×40%
3.行政管理崗位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核滿分為100分,總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
3. 考試時間及地點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考試時間、地點、考題以現場資格審查通知為準。
2.行政管理崗位
筆試地點為四川文理學院蓮湖校區(具體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 公布筆試成績
行政類崗位筆試成績將于2024年8月19日12:00前在學校官網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查閱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應聘人員可于2024年8月20日12:00前申請查分(查分電話-2790069),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結果將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電話回復應聘人員。
(五)面試
1.辦理面試資格審核手續
面試資格審核由四川文理學院組織實施,具體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將于2024年8月20日18:00前由四川文理學院在學院網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請應聘人員留意。
獲得面試資格審核的應聘人員請于2024年8月23日9:00至12:00、14:00至18:00工作時間內,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辦理面試資格審核手續:
(1)提供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人需提供符合崗位要求的學位證、畢業證或其他相關學歷、專業證明復印件。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申請人所在院系、專業的證明原件。
出國留學人員需提供本人畢業證(學位證)復印件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證明。留學期間所學專業若不在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發布的學科專業目錄中,我校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專業認證,經認定專業與招聘專業相近的,視為符合專業資格要求。如應聘人員崗位條件有專業方向要求的,需提供畢業學校出具的專業方向證明。
(3)申請人已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材料的,請提供相應資格證書復印件(申請人的專業技術資格由我校按聘前規定程序予以確認)。
(4)對有政治狀況要求的職位,應聘者須提供所在黨組織或組織部門出具的政治狀況證明原件(注:請提前準備)。
(5)與申請資格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2024屆畢業生最終是否符合所報考崗位的學位、學歷要求和專業資格要求,以畢業時所取得的有效學位證書和畢業證書中所列的學歷要求和專業技術職務為準。如不符合要求,我校將在公開招聘的任何階段取消應聘者的報考(就業)資格,責任由應聘者自行承擔。
以上證件及證明如需復印件,須提供原件備查。如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證件及證明且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應聘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四川文理學院招聘,在招聘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應聘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一經發現,將取消應聘或錄用資格,后果自負。
凡按川發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定通過面試資格審查并繳納面試費80元的面試人員,由我校發放《面試通知書》。
2. 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暫定為2024年8月24日,具體時間、地點以面試通知為準。面試當天,應聘人員應按面試通知規定的時間、地點持面試通知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準時到達面試考場。未按時到達考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產生的面試名額空缺不予補齊。
因面試資格審查或缺席造成崗位空缺,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資格審查比例的,面試正常進行。如某崗位應聘人員無競爭情況(即參加面試的應聘人員人數小于或等于該崗位擬招聘人數),面試正常進行。如應聘人員該崗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則取消應聘資格。
3. 面試結果公布
面試結果當場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簽字確認。
6. 考試成績公布
考試結束后,學校將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學校官網上公布應試者的考試成績。
5. 體格檢查
1. 體檢醫師的確定
學校根據招聘崗位數和應聘人員總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按試講成績或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體檢人選。對綜合評價合格的人員,人事處將安排體檢、心理測評和綜合考察。
2.體格檢查標準
體檢項目及標準按照《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印發<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者體檢辦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者體檢指導意見>的通知》(川教[2007]102號)、《四川省教育廳關于調整<四川省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者體檢指導意見>有關規定的通知》(川教[2010]26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招生就業體檢項目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招生就業權益的通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2010)12號)及《關于懷孕考生參加體檢問題答復》(國考招函[2009]07號)。
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3.體檢時間及地點
體檢由學校統一組織在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地點及人員名單以學校考試結束后公布的總成績表和體檢人員名單公告為準。
考生未按照規定時間到達指定地點進行體檢,且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所需體檢項目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4. 復審與更換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申請人可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內申請復檢,復檢將在原體檢醫院以外的學校指定的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申請人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若因自愿棄權或體檢不合格而出現職位空缺,則按照體檢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由體檢候選人填補,所有職位最多可填補一次。
六、綜合評估
學校將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素質、遵守法律法規、品德修養、心理調節能力等綜合考核,核實其人事檔案等與報考有關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其報考資格。對因考核中取消報考資格或公告前已通過考核的應聘人員自動放棄報考而產生的空缺,將按照應聘人員體檢和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補缺。本階段補缺對所有崗位只能補缺一次。
七、宣傳
經考試、體檢、綜合考核合格的人員,學校將確定為錄用人選,并在學校官網公示5個工作日,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舉報。舉報人應如實、真實姓名舉報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匿名等方式舉報的問題,學校不受理。
公示期間舉報問題嚴重,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不再審核確認;舉報問題嚴重,一時難以核實或否定的,可暫不辦理后續招聘手續;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錄用人選公布后,因應聘人員退出而留下的空缺崗位不再填補。
8. 綜合回顧
綜合考核將貫穿招聘、聘任和試用的全過程,如我校在綜合考核、試用考核過程中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考核不合格、試用考核不合格的,將取消其聘任資格和本次招聘考試成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喪失聘用資格:
(1)申請人的人事檔案、黨團材料及學校所需的其他材料未按規定到達。
(2)申請人未按學校要求辦理就業手續。
九、訪問查詢
查詢擬聘教職員工《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性侵害犯罪信息查閱和查詢制度的意見》《關于實行職務禁入制度的意見》規定的性侵害犯罪信息,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規定已納入教師資格限制數據庫的喪失、撤銷教師資格信息。
經查實,擬任教教職員工存在《關于建立教職員工性侵害及犯罪信息查閱和查詢制度的意見》《關于實行崗位禁入制度的意見》規定情形的,不得聘任;經查實,擬任教教師已經喪失教師資格或者在撤銷教師資格期間的,不得聘任為教師從事教育教學工作。
10. 審核、確認及聘用手續
對本公示無異議的,請按照下列清單提交材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一)員工轉崗須提供原單位同意其轉崗的書面材料,包括原單位同意其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合同的證明、或者同意其調動的書面證明、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并提供有效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
(2)非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尚未就業的,須提供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失業證明。
(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三方協議或就業協議等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
(四)下崗、失業人員,應提供戶籍所在地縣級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再就業優待證》或者失業證明、有效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出具的有效檔案管理證明。
(五)學校要求的其他材料。
應聘人員未按時提交上述材料或未按時報名,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因上述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錄用。
學校負責對應聘人員提供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并負責對擬聘用人選的資格進行最終審核和確認,審核通過并經學校同意后網校頭條,取得聘用資格。學校人事部門通知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具體時間以學校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相關聘用合同。
十一、紀律與監察
我校將確保公開招聘過程中信息、過程、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一經查實,存在違規、弄虛作假行為的,將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對違反人事部第6號令第三十條和考風紀律規定,特別是不按公告進行資格審查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法行為處理規定》等規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2. 特別提示
(一)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學校將在官網予以公告。應聘人員因未主動報名、未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而未能按要求參加考試、體檢、考核錄用等情況的,應自行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