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5-01-11 20:47:34作者:佚名
一、關于楊某某墜樓身亡的情況
12月24日6時04分,寧陵縣雨花園學校值班副校長在例行巡查中,發現學生公寓1號樓前側躺著一個身穿草綠色羊毛衫、深藍色運動褲的人。多次撥打、拍拍肩膀均無人接聽后,他和學校宿舍管理員于6時05分撥打了120急救熱線和110報警熱線。寧陵縣中醫院醫護人員和公安人員陸續趕到現場。
醫護人員立即進行現場檢查診斷,發現該人反應遲鈍、沒有呼吸、兩側瞳孔散大、頸動脈搏動消失、心音消失。電子血壓計未顯示血壓和脈搏,心電圖呈直線。事發后,患者已無生命體征,確認當場死亡,并通知學校。 6時39分,120名醫護人員離開學校。經現場鑒定,死者為七(3)班學生楊某某。公安機關現場勘查后,尸體被送往寧陵縣人民醫院太平間。
6時45分,寧陵縣雨花園學校七年級(三)班班主任打電話通知楊某山的爺爺楊某山。
2.關于現場視頻監控
經查,寧陵縣雨花園學校設有監控室。調取學校教室內外、公寓區、宿舍走廊等監控錄像顯示,死者楊某于12月23日20時58分放學后返回宿舍,并走出501宿舍至五號宿舍。 12月24日凌晨1點41分樓層。 公共衛生間(501宿舍設有小衛生間。為避免打擾他人休息,造成氣味,學校鼓勵學生晚上使用公共衛生間)。 1時43分返回501宿舍,直到6時05分校方報警才發現楊某進出501宿舍。雖然死者楊某死亡的區域有監控覆蓋,但夜間光線較暗貝語網校,攝像頭距離較遠(約87米),因此看不到墜落情況(經現場實驗,高空墜物白天也能看到)。
三、關于現場勘察
經對死者楊某某所在學生宿舍(學生公寓1號樓5層501)進行現場檢查寧陵育華園學校,發現501宿舍5號床上(楊某某的床鋪)有折疊被子。床),枕頭下發現一本裝訂的書。用針封住的紙上寫著“遺書”幾個字。宿舍東側的玻璃窗可打開24.5cm(據宿舍同學介紹,一兩個月前,501宿舍的窗戶因限位螺絲掉落而脫落,窗戶可以打開。事件發生后,學校檢查并修復了學校所有窗戶)。窗戶東側內墻瓷磚上發現不完整的左手印,與死者楊某某左手食指指紋相符;窗戶內側窗臺上發現不完整的鞋印,鞋尖朝外;窗外及窗下四樓空調室外機上發現鞋印,鞋頭朝外。兩個鞋印與死者所穿拖鞋的圖案相同。通過對比同宿舍所有其他學生的鞋印,發現他們的鞋印與窗臺上、空調外的鞋印都不一樣。
4. 關于遺書
經調查寧陵育華園學校,在學校和死者楊某家中發現了遺書。遺書內容顯示,楊先生生前有厭世自殺傾向。 12月27日,公安機關委托河南省公安廳司法鑒定中心對兩封遺書的筆跡進行鑒定,確認均為楊某的筆跡。遺書的內容與其他證據相互印證。為尊重親屬意見,保護楊某的隱私,遺書的具體內容將不再對外公布。
五、關于尸檢情況
為查清死因,12月24日上午,寧陵縣公安局法醫在寧陵縣人民醫院法醫室對楊某的尸體進行了檢查。 12時13分,尸檢結束。當天上午,死者親屬一直在與校方交涉,情緒頗為激動。 14時50分,親屬情緒穩定后,民警陪同親屬前往寧陵縣人民醫院查看楊某尸體。 12月25日,寧陵縣公安局請求市公安局法醫對尸體進行重新檢驗確認。網上發布的照片??中的幾處身體損傷都是尸檢時發現的,身體其他部位也發現了損傷。經省、市、縣公安機關法醫聯合確認,未發現工具或徒手造成的傷害。手和前臂沒有穿透傷。尸體表面傷痕為表皮剝落、皮下出血,符合從高處墜落的情況。結合CT檢查,死者楊某顱內出血,左側氣胸,雙側胸腔積液,右下肢及骶尾部骨折,符合高處墜落顱腦損傷死亡。法醫檢查結果已通知死者親屬。
六、關于楊某某是否遭受校園欺凌
通過對楊某親屬、寧陵縣雨花園學校管理人員、班主任、班主任、生活老師、同學、宿舍同學、關系密切的同學等47人的訪談調查發現,楊某生前未在學校受到欺凌。 。
在事件調查過程中,我們深刻認識到我們對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重視不夠,對此深表歉意!我們將深刻吸取這一事件的慘痛教訓,舉一反三,全面加強和改進教育工作。我們也請廣大網友尊重法律和事實,尊重死者及其親屬,文明上網,依法上網,不傳謠、不信謠、不傳謠。制止謠言,共同維護干凈、清朗、健康的網絡空間。
寧陵縣聯合調查組
2024 年 1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