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7-12 22:30:18作者:admin2
雖然現在有了電子簽,但是過境簽還是可以辦理的。
關于馬來西亞過境簽
簡介:馬來西亞過境簽證適用于在任一國家或地區前往第三國、在馬來西亞指定口岸入境并停留不多于 120小時的中國護照持有人。
停留時間:120小時(傳大路邊撿僅放行72小時停留期,具體以邊檢為準)
辦理口岸:吉隆坡國際機場(KLIA),
吉隆坡廉價航空機場(KLIA2)
辦理材料:自到達日起有效期為六個月的護照以及帶有明確日期的離境機票行程單打印件。
費用:免費
申請方式:現場辦理
注意:IATA等文件寫明過境簽轉第三國必須是馬航、馬印、亞航這三家航空公司,其他航空公司則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