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8-03 11:06:23作者:佚名
國家醫學考試網又稱醫學考試網、國家醫學考試中心、醫學考試中心,是國家醫學考試中心的門戶網站,醫師資格考試網上報考在此網站進行。
國家醫學考試網是國家衛生部直屬衛生行業各種全省性考試的技術服務專門機構,創立于1985年,是國外最早推行的全省性專業***之一。
中心徽標/國家醫學考試網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徽標釋義:
1.“蛇筆”圖案引用國際上廣泛表示醫療衛生“蛇杖”圖案,代表醫療衛生考試
2.“1985”為中心創立時間
3.“NMEC”為“NationalMedicalExaminationCenter”的英語簡寫
4.“橄欖枝”象征生命、健康與和平
5.紋樣選用深綠色
中心之歌/國家醫學考試網
驕傲和藹地,綠草芊芊,綠柳彎彎,昆玉湖畔有我們(我們)的花園。團結、嚴謹、勤奮、奉獻,熱情喜迎燦爛的每三天。啊,祖國的衛生事業,任重道遠,我們為她付出,心甘甘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關,讓青春之火,熊熊燃起,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永遠往前,不斷加強,止于至善,成功者用行動取代空話。走過許多路,翻過幾座山,勝利總是屬于不斷登攀。啊,祖國的衛生事業,任重道遠,我們為她付出,心甘甘愿,做好每件事,把好每道關,讓青春之火,熊熊燃起,國家醫學考試中心,永遠往前。
主要職責/國家醫學考試網
1、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部委規章,負責衛生行業各種全省性考試工作的業務管理和技術服務。
2、負責衛生行業各種專業人員執業資格考試、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和全省衛生系統英語水平考試等專項考試的考試設計、命審題、考務管理和統計研究工作。
3、承辦英籍人員來華從事衛生專業技術工作的資格考試。
4、參與研究衛生行業考試的機制建設、標準制訂和新政性研究工作。按照還要對地方的醫學考試業務工作進行必要的指導。
5、組織協調醫學考試的科學研究和專業人員輪訓,組織考試教材編撰,負責國家醫學考試試卷庫建設。
6、組織舉行醫學考試領域內的國外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7、向各級衛生行政部委提供考試工作的技術服務,舉辦醫學成人教育和結業后醫學教育有關考試。
8、開展面向社會的考試服務,舉辦國外外有關機構委托的考試、業務人員輪訓和技術咨詢。
機構設置/國家醫學考試網
設試卷開發一處、試題開發二處、試題開發三處、考務與輪訓處、研究統計處、計算機室等業務工青婦。
科研交流/國家醫學考試網
主要在醫學考試方式、資格考試的標準參照方式、合格標準的確定、考試科學化等領域舉行科學研究。
1、開展了基于考試內容的學者斷定法確定合格標準的研究。
2、開展了考題預測研究與推行。
3、開展了考題等值的基本機制和設計方案的研究。
4、開展了客觀題作弊雷同判斷標準的研究,將研究結果適于考試作弊的防控與監管。
5、與中國醫師考試執委會(NationalBoardofMedicalExaminers)合作交流。
信息版權/國家醫學考試網
國家醫學考試網所刊登的所有信息,包括文字、圖片、軟件、聲音、相片、錄相、圖表,廣告、商業信息及電子電郵的全部內容中國醫學考試中心,除非常標注此外,版權回國家醫學考試網所有,受版權、商標和其它財產所有權法及國際條約的保護。未經本網的明晰書面許可中國醫學考試中心,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以英文或其他文字作全部或局部復制、轉載、引用,重塑或造就與該內容有關的任何派生產品,否則本網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國家醫學考試網凡非常標明稿件來源的文/圖等稿件為轉載稿,國家醫學考試網轉載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著贊成其觀點或否認其內容的真實性。如對稿件內容有疑議,請及時與國家醫學考試網聯系。
如國家醫學考試網轉載稿牽涉版權問題,請作者在兩周內速來電或來函與我們聯系,國家醫學考試網將及時按作者意愿給予更正。
網站使用/國家醫學考試網
(1)嚴禁接觸未經許可的數據或踏入未經許可的服務器或帳戶;
(2)嚴禁探察、掃描或檢測系統及網路的信息功能,或破壞其安全舉措;
(3)嚴禁干涉或破壞對用戶及網路的服務,包括:通過超速、“郵件手雷”或“摧毀”等方式,發送促銷、產品廣告及服務的E-mail,編造TCP/IP數據包名稱或部份名稱等。本網有權調查和阻止這些破壞行為的發生,并保留付諸法律的權力。
網站免責條款
(1)本網站內含資訊的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于用戶,基于國際互聯網現今技術水平的限制,本網站并不保證所有信息、文本、圖形、鏈接及其它項目的*精確性和完整性。
(2)本網站不承當對E-mail在發送過程中不可預知的延后責任及因為用戶自身系統的成因所造成的損失,同時對E-mail不能發送回去的技術困難及因系統成因引起的一切后果不負責任。
(3)對于其他網址鏈接在本網站的內容,以及其他人鍵入的并非本網站發布的內容,本網站不承當任何責任。
(4)本網站刊登的材料“按用戶提供的原貌”發布,不附送任何方式的保證,包括任何關于材料無侵害知識產權或適宜做某一特定用途的保證。在任何狀況下,對于因使用這種材料或難以使用這種材料而造成的任何損害索賠,本網站不承當任何法律責任。
國家醫學考試網關于舉行2012年西醫部分類別醫師資格考試考生學科成績報告服務的通告
為使西醫類型考生了解本人在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面試中對學科知識及認知層次的把握狀況,應廣大考生要求,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師資格認證中心將舉行向考生本人提供綜合面試學科成績報告的服務,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服務時間:
2013年1月1日至5月30日。
二、服務對象:
出席2012年醫師資格考試醫學綜合面試,且報名類型為具備規定文憑的西醫執業醫師(140)、具有規定文憑的中中醫結合執業醫師(150)、具有規定文憑的西醫執業助理醫師(240)、具有規定文憑的中中醫結合執業助理醫師(250)的考生。
三、費用:
《報告》收取技術服務費用費,每人為30元。(含郵資)
四、申請方法:
考生填寫書面申請表,發至我中心。
五、申請步驟:
1.考生下載并填寫《2012年西醫類型醫師資格考試綜合面試考生學科成績報告征訂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
2.通過傳真、電子電郵或郵遞等方法將填寫好的《申請表》發至我中心。
3.考生將30元成本匯至我中心指定帳戶。
4.我中心確認收到轉帳后,將《2012年西醫類型醫師資格考試綜合面試考生學科成績報告》通過電子電郵或郵遞形式發給考生。
六、注意事項:
此學科成績報告僅供學習參考,不能取代成績單使用。
服務條款
本網站有權在必要時更改服務條款。服務條款如被更改,本網站將在重要頁面上給用戶以提示。假如用戶不同意更改后的服務條款,可以中止接受本網提供的服務。假如用戶繼續接受本網提供的服務,將被視為早已接受服務條款的變更。
用戶責任
(1)用戶對鍵入網站的資料格式、內容的精確性負有全部責任。
(2)用戶對使用本網承當風險,本網對此不作任何類別的擔保,不論該擔保是明晰的或蘊涵的。
(3)用戶須明晰了解并同意因以下成因而導致的損失:包括但不限于收益、名譽、使用、資料損失或其他無形損失,因服務中斷而導致本網站服務紕漏、丟失和用戶資料或資料傳輸受到不獲授權的存取或修改,本網站不承當任何直接、間接、附帶、衍生性或懲罰性索賠。
中止服務
本網可依照實際狀況隨時中斷本網的服務,且不需對任何個人或第三方負責。
用戶若反對任何服務條款,或對更改后的條款有異議,或對本網服務不滿,可隨時停止使用本網。從停止之時起,用戶將不再享有本網用戶的任何權力,國家醫學考試網也沒有義務向其傳送任何未讀或未發出的信函。
本服務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如服務條款與相關法律條文形成排斥,以法律條文為準。
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公開方法(暫行)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細則》和衛生部相關文件精神,更好地提供信息公開服務,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醫考中心”)起草了《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公開方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還要榮獲國家醫學考試信息公開服務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建議閱讀本《辦法》。
一、政策依照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細則》
(二)《衛生部關于做好貫徹推行工作的通告》
二、醫考中心信息公開內容分類
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的內容為醫考中心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做或獲取的,以一定方式記錄、保存的信息,主要包括以下4類:
(一)機構職能,包括醫考中心的機構設置、主要職責、領導簡介以及辦事手冊等;
(二)新政法規,包括醫學考試及其相關工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其他規范性文件;
(三)規劃計劃,包括醫學考試事業發展的中常年規劃、年度工作要領、重要專項工作方案等;
(四)工作動態,包括醫考中心及其各處工作動態,適時反映各考區的工作狀態。
三、醫考中心信息獲取模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對于主動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瀏覽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目錄、醫考中心及衛生部網站相應欄目或通過衛生部信息公開查詢系統查找所需信息。
醫考中心信息公開目錄分為紙質目錄和網上目錄兩部份。紙質目錄刊載于每年年初出版的《衛生部公報》增刊;網上目錄保持實時更新,可在醫考中心及衛生部網站相應欄目中查詢。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對于依申請公開信息,請根據《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依申請公開管理規定》要求,在醫考中心網站下載《國家醫學考試中心信息公開申請表》并填寫后,通過電子電郵或書信的形式申報醫考中心申請受理機構。申請受理機構將根據申請內容,轉醫考中心相關工青婦提出答復或處理意見,由申請受理機構向申請人反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