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4-26 23:00:27作者:網絡
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協議離婚,需要您雙方對于是否離婚、孩子撫養權、財產分割等內容達成一致意見,形成紙質的離婚協議書,并攜帶雙方的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到任意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手續;訴訟離婚,您需要攜帶起訴狀,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2份,對方的居住證明或是戶籍證明到對方的經常居住地或是戶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訴,并于法院規定的日期前交納訴訟費,繳納完畢訴訟費后,您耐心等待開庭就可以,只要法官經過審理認定您雙方感情破裂,則會判決離婚。
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簽訂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制定婚前協議的主要目的,是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范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實現作出約定,以免將來離婚或一方死亡時產生爭議。社會風氣日益開放,現代人也更具有自我個人意識,為了保障自己權益,許多年輕夫妻也很流行簽訂婚前協議書。夫妻雙方在結婚前,針對夫妻冠姓、住所、家務如何分工、生活費給付、夫妻財產制、自由處分金、子女姓氏及撫養、家暴等事項,在彼此認可之下,所簽訂的協議書。當然除了契約中所規定的事項外,雙方也可以增減其條文內容,可以從這份婚姻契約模板中,挑選雙方皆同意的條款簽訂。但是另行增加條款的內容,就不一定有法律效力。婚前協議書內容,必須在不違反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