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1-14 11:00:10作者:佚名
3.推進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融通的“雙證書”制度建設。溫州、寧波兩市的勞動、教育、財政等部門合作,積極推進學歷證書與職業資格證書融通,實施高等職業院校一體化課程認證考核制度。高職院校凡經有關部門認定的專業,其畢業生學完本專業規定的全部課程,學習成績合格,即可視同職業技能鑒定合格,在取得學歷證書的同時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4.出臺地方性法規促進校企合作。寧波市于2009年出臺了國內首部校企合作地方性法規《寧波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進一步促進職業院校與企業的深度合作,不斷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人才培養質量,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能力,寧波市政府在今年2月又出臺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明確規定由市職業教育聯席會議統籌全市校企合作工作,設立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著力構建政府引導、校企互動、行業協調的校企合作運行機制。該《條例》及《實施辦法》有以下幾個亮點:
(1)明確了職業院校和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權利及義務。規定職業院校要主動與企業在專業課程建設、訂單人才培養、兼職教師聘用等領域進行深度合作,并要與企業簽訂校企合作協議;要求企業承擔接納職業院校師生實習的義務浙江省高職學校,同時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明確了學生實習中的每天工作時限及禁止安排學生實習的崗位;規定了學生實習協議的簽署主體及實習報酬;進一步明確了企業在承擔師生實習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的免稅問題。
(2)解決了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機構缺失的問題。明確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完善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要求市、縣(區、市)各級政府建立職業教育聯席會議制度,各級職業教育聯席會議負責統籌協調區域內的校企合作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作為聯席會議和校企合作工作的協調辦事機構,設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具有明確的職責。
(3)解決了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網絡服務平臺缺失的問題。《條例》和《實施辦法》提出,要建立市級校企合作公共網絡服務平臺,進一步整合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資源,使之成為全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信息發布平臺、數據統計平臺和咨詢服務平臺。
(4)明確要求市、縣(區、市)人民政府設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發展專項資金,并規定了專項資金的來源和使用管理辦法。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主要包括:補貼企業接納師生實習的物耗能耗損失、聘用企業界人士擔任兼職教師、資助民辦院校為學生辦理實習責任保險、校企共建實訓基地、科技成果轉化獎勵、校企聯合開發地方特色教材、資助各類社會組織調研職業教育、表彰和獎勵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等八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