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4-15 22:40:43作者:佚名
關鍵詞:優惠照顧政策
符合條件者最高可加20分
根據《意見》符合以下各類條件且報考普通高中,高職院校,中高職“3+2”連讀、中高職“3+2”分段培養試點班的考生,錄取時在原始分總分的基礎上增加相應的分值(符合多項的,只能享受最高的一項,加分名單將予公示):
1.革命烈士子女,全國公安、司法系統烈士子女,加20分。
2.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公安、司法行政機關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
3.符合以下情況之一者,加5分。
(1)現駐三沙市的軍、警部隊現役軍人和有關單位干部職工(駐島時間達半年以上)的子女;
(2)全國公安、司法系統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的人民警察子女;
(3)見義勇為犧牲人員的子女,見義勇為傷殘且傷殘等級為1—4級的人員或子女;
(4)海南省農村獨生子女戶、純二女結扎戶的子女。
軍人子女符合《海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按該辦法給予對應降分錄取待遇,不重復享受上述第(一)條中的加分待遇。
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符合《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的,按該通知參照軍隊和武警部隊的教育優待標準執行。
關鍵詞:招生工作管理
落實“十個嚴禁”,推進陽光招生
《意見》強調,考試招生工作關系到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廣,各市縣(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嚴肅紀律,規范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同時, 嚴格執行初中課程計劃,不得提前結束課程,嚴禁提前分流學生。
落實“十個嚴禁”:1.嚴禁以任何形式在學生初中學業結束前提前招錄學生,嚴禁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與考生簽訂提前錄取協議;2.嚴禁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降低分數線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3.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4.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等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5.嚴禁招收未參加2022年我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6.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7.嚴禁普通高中學校的中外合作課程班以及其他國際課程班學生轉到本校普通班;8.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9.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10.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招生錄取未完成計劃(含學生未按時報到空出的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2022云南省中考錄取分數線,必須在秋季學期開學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新生補錄手續,秋季學期開學15個工作日后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再錄取學生。
推進招生“陽光工程”,嚴格做好指標到校生、文體特長生、少數民族考生、享受優惠照顧條件考生等的審核工作,并在相應范圍內進行公示,做到制度公開、辦事公開、結果公開,維護公平、公正。省中招辦將適時公布各市縣(單位)和學校招生錄取的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加強考生誠信教育,對錄取條件和資格弄虛作假的考生,將取消其錄取“省一級學?!焙褪锌h優質高中學校的資格,并如實記錄在其學籍檔案中。(黃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