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2 18:55:11作者:佚名
他同時強調,“不管是管”并不是對孩子不管不問,而是家長要意識到自己并沒有對孩子進行專制管理的權利。有些時候要對孩子“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家長閉上眼睛了,孩子就獨立自主了。
“主動滿足”孩子的要求,遵循幾個標準
當孩子對家長有所求的時候,家長又應該如何應對呢?郭延慶認為,家長應該做到“主動滿足”。“主動滿足”有幾個標準:心理標準、時機標準、操作標準。
第一個是滿足的心理標準。主動滿足的對象是孩子,因此滿足要以孩子的心理為標準,家長滿足的應該是孩子真正需要和想要的東西。但是在日常管理孩子的過程中,家長往往不是以孩子真正的需求,而是以自己認為的孩子的需求為標準,去滿足孩子。郭延慶舉例說,比如孩子想要一個紅色的玩具,而眼前只有綠色的,買紅色的玩具需要多走很多路,這個時候家長可能會覺得綠色的玩具也是一樣的,于是買了綠色的。但其實孩子的愿望并沒有得到滿足。
第二個是滿足的時機標準。家長應該什么時候滿足孩子?郭延慶認為,把握好滿足的時機,是建立親子關系的關鍵一環。比如當孩子見到某個東西時兩眼放光,或者對某個東西愛不釋手,或者用語言表達出了對某個東西的需求,這個時候就是滿足的時機。
第三個是滿足的操作標準。具體來說,滿足的行為如何實施呢?郭延慶提出“主動、大方、無條件”的原則。既然家長想要在恰當的時機滿足孩子,讓孩子得到他想要的,就要主動大方,不要講條件,不要說“你寫完作業才可以”“你現在考第五,下個學期考第三才可以”這類講條件的話。
然而,家長在日常管理孩子的過程中,有可能出現另一種情況,不符合以上三個標準,就是當家長拒絕孩子的要求時,孩子出現了問題行為,比如在地上打滾,哭鬧,非要家長滿足自己的要求,這時家長反而不能去滿足孩子。因為這涉及行為管理的基本原則,就是不能強化問題行為。“如果家長在孩子出現問題行為的當下滿足了孩子,孩子的問題行為就會因此得到強化。這就是滿足的排除標準。”郭延慶說。
郭延慶總結說,當家長掌握了主動滿足的標準,給了孩子自主權,給了孩子自身獨化、獨立自主的機會,家長也會在日常生活中感到從容。如果家長總把眼光投向孩子,把孩子的事情變成自己的事情,把孩子的時光變成自己的時光,家長和孩子都不會快樂。
家長對孩子的要求要合情合理,而且可行
郭延慶認為,做一個好家長健康自我管理評價,家長怎么寫,還必須做到“達理”,“達理”指的是“合理要求”。
家長要幫助孩子成長,但不是替代孩子的成長。在孩子成長過程中,要有適當的管理和控制。怎樣是適當的管理和控制?家長對孩子的要求怎樣才是合理的要求?郭延慶認為,家長向孩子提出要求要同時滿足4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