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2-22 18:55:11作者:佚名
第一,家長要求孩子做的事情一定是孩子有能力做的。郭延慶指出,家長應該對孩子的基本能力有所了解,知道什么是孩子有能力做到的,在管理孩子的時候不能忽視孩子的基本能力。比如家長覺得要求孩子完成作業是天經地義的,但是由于每一個孩子的能力不同,而老師布置作業的時候是按照一般的標準,當作業難度超出了孩子的能力,孩子在作業面前就只會“偷懶耍滑”“磨洋工”,或者干脆放棄。
郭延慶特別提醒家長,不要輕易認為自己對孩子發出的指令或提出的要求都是孩子能夠做到的,有時只是家長認為孩子能做到,而實際上孩子不一定有這個能力。家長對孩子提出要求的前提是,對孩子的能力知根知底。家長對孩子了解得越多,發出的指令會越有效。這個條件看似簡單,但其實意味著家長要對孩子有足夠的了解。
家長如何才能足夠了解孩子?郭延慶說,了解孩子沒有捷徑,就是要和孩子“摸爬滾打”在一起,要花時間去觀察孩子,并且在觀察過程中進行各種試探,才能摸清孩子的底。如果家長與孩子沒有足夠的相處,只是不顧及孩子的實際能力提要求,那就不是在幫助孩子成長。
第二個條件是“能而不難”。雖然家長布置給孩子的事情是孩子有能力做的,但這并不代表孩子能夠順利完成,還有很多影響孩子啟動任務的條件,其中之一就是事情的難易度。在困難面前,所有人都會產生逃避心理,這是一種自然的心態,是人性共同的弱點。因此,家長在給孩子布置任務時,一定要注意難度不能太大,也就是“能而不難”。
比如解一道數學題,第一個孩子需要3分鐘,第二個需要半個小時,第三個需要3個小時。如果把解這道題當成任務布置給這3個孩子,哪個孩子最容易產生逃避行為呢?答案顯而易見。因此,家長在給孩子提要求時,注意要讓孩子去做有能力做同時又不太困難的事情,這同樣需要家長通過和孩子長時間相處、觀察,對孩子的能力足夠了解。
第三個條件是,家長要掌握時間,給孩子布置的任務不需要孩子用太長時間去完成。“比如用3分鐘就能解答出數學題的孩子,如果家長給他布置了100道題,也容易激發孩子出現逃避行為。”郭延慶解釋說。那么對孩子來說,多長時間是短的,多長時間又是長的呢?郭延慶認為,這是一個個體化的問題。可能對某個孩子來說3分鐘就太長,而對另一個孩子來說30分鐘也太短。家長需要花時間了解孩子,才能個體化地衡量一個孩子對某項任務的耐受時間。
第四個條件是,如果給孩子布置的任務是孩子有能力做的,而且做起來不難,時間對他來說也比較短,但孩子仍然不愿意去做,這時家長可以輔助孩子去完成。比如,家長要求孩子把他丟在地上的香蕉皮扔到垃圾桶里,這個指令孩子有能力做,做起來不困難,需要的時間短,但孩子就是不去做健康自我管理評價,家長怎么寫,這時家長就要手把手地輔助他,和他一起把香蕉皮撿起來扔到垃圾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