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3-09-24 15:04:45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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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2023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招生章程
目 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學制
第五章 報考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六章 招生考評程序及投檔規則
第七章 招生時間安排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九章 入學復查標準
第十章 新生注冊和檢查
第十一章 收費標準
第十二章 資助師生新政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述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中常年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構建與現代產業機制相適應、體現終身教育觀念、中高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廣州特色現代職業教育機制,確保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評工作的順利舉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會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2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考評工作的通告》(粵教職函〔2022〕11號)、《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關于關于舉辦2020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告》(粵教職函〔2020〕12號)等文件要求,結合中學實際,特起草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招生工作遵守“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全面考評、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并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僑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三條 院校名稱: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院校國標代碼:1459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白云學院: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廣花二路802號;郵政編碼:510450
天河學院: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龍洞漁沙坦西坑大街1號;郵政編碼:510520
從化學院:廣東省廣州市從化區大江路18號;郵政編碼:510925
越秀學校: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人民北路604號;郵政編碼:510180
第六條 辦學層次:專科(高職)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辦學類型:全日制
第九條 學校主管單位:廣州市人民政府
學校業務主管單位:廣東省教育廳
第十條畢(結)業頒證:按國家招生管理規定投檔并取得本校即將學籍的中學生,在校其間完成教學計劃規定的理論和實踐教學環節,成績合格,獲得規定的學分,達到畢(結)業要求者,頒發相應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頒發證書學院名稱: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結)業證書。退專家,視詳細狀況領取肄業證書或寫實性學習證明。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學校班主任、學生及校友代表組成的招生委員會,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的有關招生工作新政,負責制訂招生章程、招生規定和施行條例、確定招生規模和調整專業招生計劃,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詳細施行,協調處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二條 學校招生辦公室為學院招生委員會的執行機構,其主要職責是按照學院的招生規定和推行條例,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和投檔工作,處理招生的日常事務。招生工作人員應當嚴苛違反招生紀律和有關考試命題的規定及接受紀律監察部門的監督。
第十三條 學校成立由學院領導和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招生監督小組,對招生工作推行監督。在投檔其間創辦信訪組,安排專人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處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專業、招生計劃和學制
第十四條2023年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專業為西醫復健技術,招生總數為95人,具體如下:
高職
專業
高職專業
代碼
招生計劃(人)
對口中職學校
中職對口專業
中職專業代碼
中醫復健技術
520416
45
佛山市南海區衛生職業技術學校
康復
技術
100500
中醫復健技術
520416
50
廣州市醫藥職業學校
中醫康復保健
101700
合計
95
注:不招色弱色盲。
第十五條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學制三年,其中中職學段兩年,高職學段二年。
第五章 報考條件和技能證書要求
第十六條考生應當同時具有以下條件方可報名:
1.2020年被對口中職學校投檔并在對口專業“三二分段班”就讀,具有即將學籍,符合《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舉辦2020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通告》《廣東省教育廳關于召開2020年職業院校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工作的補充通告》等文件要求。
2.符合2023年廣東省普通會考報考條件的中學生。
3.報名考生應當出席2023年廣東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報考,只有通過報考初審并成功報考普通會考的能夠參與投檔,報名初審未通過或未出席普通會考報考的考生不予投檔,同時考取考生需出席2023年普通會考復查,無復查結果的考生也不予投檔。
4.符合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孫輩報考條件的考生,須由中職學校集中搜集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孫輩的材料并送地市招辦初審后,統一遞交我校招生辦。廣東省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孫輩還須出席會考報考工作,如不符合條件未取得會考報考資格的考生不予投檔。
5.參加轉段考評的師生須在第五學期前榮獲相應專業對口的下述資格證書之一:
(1)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頒授的專業技能課程等級證書,如生物技能、化學技能等級證書等;
(2)國家職業資格高級(含)以上技能等級證書,如保健按摩師證書等;
(3)省級(含)以上行政部門及其授權的市級(含)以上行業學會頒授的初級(含)以上職業技能等級證書;
(4)國家舉辦試點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X證書),如孤寡奶奶照護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等;
(5)其他行業認可度較高的證書,如復健理療師等。
中職學段第五學期前在地市(含)以上行政部門承辦的職業技能大賽得獎的中學生,可免證書要求。
第十七條轉段考評的師生須在中職學段畢業后取得中等職業教育結業學歷證書。
第六章 招生考評程序及投檔規則
第十八條 轉段考評以過程考評為主,轉段考評總成績由中職學段前兩年若干門文化基礎課和專業核心技能課程成績組成。課程考試推行教考分離,由我院組織命題,對口中職學校在該課程學習結束時,采取面試、認定、實操、面試等多種形式組織舉辦。從中職段的人才培養方案前兩年所開辦的課程中,選取5-6門課程作為轉段考評課程,含文化基礎課、專業課。轉段考評滿分為100分,擬投檔考生的總成績原則上不高于40分。文化基礎課滿分為30分,專業課滿分為70分。其中專業課考評成績由理論考評成績(占40%)和技能考評成績(成績占60%)組成。詳見《2020級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專業轉段考評方案》。
第十九條 根據初審通過的《2020級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試點專業轉段考評方案》和招生章程,會同中職學校組織舉辦轉段考評,按照考評方法,將考生轉段考評總成績聯合對口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
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在符合報名條件的中學生中,按投檔分數不高于總分的40%,在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按考生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投檔廣東行政職業學院分數線,考生總分相似時,按專業核心技能課考評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投檔。擬投檔的考生名單,會同中職學校面向社會進行不少于10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結束后將擬投檔名單報省招生辦公室初審備案、辦理即將投檔手續。
學校按照省招生辦公室初審通過后的名單領取錄取通知書并將投檔名單在中學網站上發布。被我院“三二分段”高職學段投檔的中學生不得出席其他類別的高職院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條 已被即將投檔的師生在中職學校根據一體化人才培養方案繼續學習,第四學年踏入我院試點專業學習。未被投檔的中學生根據教學計劃完成中職第三學年的學習,參加頂崗實習,準備就業或出席其他類別的高職院校招生考試。
第二十一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積極推動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體制變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等文件精神,在縣級以上行政部門承辦的職業技能大賽得獎的“三二分段班”學生,由試點中職學校填寫《廣州衛生職業技術學院中高職貫通培養三二分段轉段免予考核申請表》,經我校初審公示通過后,可免轉段考評廣東行政職業學院分數線,就讀我校相對應專業。
第七章招生時間安排
第二十二條招生時間安排
序號
實施階段
實施時間
工作內容
制定招生章程
2022年5月
學校會同中職學校共同起草招生章程
組織會考報考
2022年11月
中職學校組織擬投檔考生代辦會考報考
組織會考復查
2023年3月前
中職學校組織考生到招生部委指定的診所進行會考復查
報送投檔材料
2023年3月前
中職學校申報擬投檔考生投檔材料
辦理投檔手續
2023年4月
學校將擬投檔考生名及初審通過的投檔材料申報省招生辦并補辦投檔備案
新生入學報到
2023年9月
新生到校代辦入學報到手續(具體以中學曾經安排時間為準)
第八章 違規處理
第二十三條對在報考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的考生,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非法狀況將報廣東省招生辦公室,記入會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九章 入學復查標準
第二十四條中學投檔考生的復查標準根據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施行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教學廳〔2010〕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殘疾的考生,若其生活才能自理、符合所報專業要求,且達到有關投檔標準,則予正常投檔。
第二十五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起草的《普通高等中學招生復查工作指導意見》、《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師生入學身體檢測取消肝炎項目測試有關問題的通告》為根據,對新生進行身體健康情況檢查,對經檢查不符合復查要求或不宜就讀已投檔專業者,按有關學籍管理規定申領。
第十章 新生注冊和檢查
第二十六條投檔的新生,須在規定時間內補辦收取費用注冊手續,逾期未注冊者,作舍棄入學資格處理。新生應在報到時遞交中職結業學歷證書,否則不予報到和注冊。
第二十七條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將對師生進行政治、文化、健康等方面的檢查。對在報考和考試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法行為者,將按規定取消學籍。
第十一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八條 本校計費標準按《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公立普通高等學校費用的通告》(粵發改售價〔2016〕367號)和《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關于印發的通知》(粵發改規〔2021〕10號)公布的標準執行,醫藥衛生大類專業費用6410元/生·學年;公共服務類專業費用 5250元/生·學年;住宿費500元-1500元/生·學年。若計費標準有變動,將按新的標準執行。
第十二章 資助師生新政
第二十九條國家助學貸款、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等助學舉措根據教育部、廣東省教育廳和本校相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章 招生工作的咨詢、監督與申述
第三十條 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申述
學校紀檢監察室負責監察、監督學院招生工作,并接受相關申述。
聯系人:黃主任
監督電話:
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