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06-10 02:50:13作者:admin2
(一)中小學教師、護士的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標準提高10%。(二)對在縣以下基層單位工作的農林科技人員,繼續按《國務院批轉勞動人事部、農牧漁業部、林業部、財政部關于加強農林第一線科技隊伍的報告的通知》(國發[1983]74號)的規定執行。(三)軍隊轉業干部按本人現聘崗位(職務)套改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如現聘崗位低于轉業時部隊原職務的,根據其現執行工資待遇對應的崗位套改工資。(四)到事業單位工作的退役運動員按本人現聘崗位(職務)套改崗位工資,薪級工資按所聘崗位并參考本人原體育津貼水平和同等條件人員的工資水平確定。(五)這次套改增資,事業單位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統一按30%計算。單位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特殊崗位工資構成比例提高部分,暫時予以保留,今后逐步納入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六)事業單位未聘及緩簽聘用合同人員參加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體辦法由各地區、各部門確定。(七)被授予省部級以上勞動模范和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且1993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按國家規定高定了工資檔次的人員,仍保持榮譽的,薪級工資可適當高定。